一波三折,豪宅拍卖次次流拍
该套房源从2018年10月30日便开始在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640万,引近万人次围观,无人报名,最终流拍。
同年12月1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512万,比上一次低了128万,依旧流拍。
今日,该房源开始变卖,起拍价仍然是512万。目前已经有超过2万人次围观,但是依旧无人报名。
位置寸土寸金,拍卖价格大甩卖
该豪宅位于寸土寸金的秦淮区龙蟠中路,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内容显示,要拍卖的房子建筑面积为292.82平方米,2008年建成,起拍价只有512万,平均每平米低至1.75万元/㎡!
所在位置▼
而相同地段的二手房价为4.5万元/㎡左右,价格可谓是“跳楼大甩卖”!
户型图▼
楼宇外观▼
内部一览▼
因为抑郁症结束生命,房主也是苦命人!
该所豪宅的主人年近50岁,生前是一名身价上亿的富商,主要从事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
虽然事业顺利,但在生活上,房主似乎不是很顺利。据知情人介绍,房主离世前已经离婚,原因不详。其前妻和孩子常年在国外居住,加上近两年房主的生意做得不是很顺,欠下了巨额债务。
“生活上长期处于一种孤独的状态,老婆孩子不在身边,工作上也不顺利,还要烦心债务的问题,他可能因此才患上了抑郁症。”
据该知情人介绍,房主的抑郁症在他离世前已经十分严重,鉴于房主一直有强烈的轻生念头,他在国内的家人平日几乎寸步不离地在他身边看护,防止他出意外。
但百密一疏,2018年6月份,就在家人离开的某一瞬间,房主在自家的楼梯口用上吊自缢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离世后,他的房产尚有银行贷款未还,他的家人愿意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把这套房子卖出,售房款将优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
法院拍卖房产流拍三次后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因此,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另一套“凶宅”拍卖成功!
除了这套“凶宅”外,该房主生前还有一套住宅需要拍卖。我们经过查看发现另外一套住宅已经成功拍出。
该住宅位于秦淮区苜蓿园大街66号39幢三单元105室。2018年10月30日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046400元,最终流拍。
2018年12月1日,该住宅再次拍卖,起拍价为3237120元,经过55轮,最终成交价为4507120元。
该住宅位于紫金山下月牙湖旁,地理位置很优越,房产建筑面积为142.49平方米,算下来近3万2一平,同小区的二手房卖到3万4一平,价格相差不是很多。
后记:
其实,这么多年,地球的哪一片土地上没有死过东西?你待的每一块土地都没有干净的,好比最大的凶宅不就是紫禁城吗?可谁会嫌弃它不好呢?
凶猛的房价之下,没有房子,可能比有一个凶宅房子更让人感到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