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拆除ETC两天后异地强行开通,银行两次改口遭当事人质疑

文|每日人物高瑜键 编辑王辉

今年8月初,由于爱人去世后车辆原ETC业务无法继续使用,河南省三门峡市市民杨丽(化名)办理了拆除ETC业务。当她准备再次开通ETC时,却被告知距拆除不到两天,自己的车辆已经在湖北一家银行内再次办理ETC业务,无法在河南省内再次开通。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装有ETC的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可以通过车载设备实现对车辆的识别,并扣除预先绑定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和人工通道相比,ETC通道无需停车,也无需排队缴费,能够有效节省车主时间。

然而,杨丽表示,自己已经连续多日为这场ETC的误办奔波,甚至错过朋友孩子的婚礼,至今仍未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杨丽的遭遇显然并非个案。每日人物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频道发现,2019年8月27日,河北沧州一苑姓车主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在新办理ETC业务时,他被告知车辆已在外省办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回复中称,“联系陕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在陕西办理ETC的车辆实际为黄牌车,被误录入为蓝牌车,影响了现蓝牌车主苑先生办理ETC。”

10月15日晚,杨丽向每日人物回忆,自家车辆原本挂在爱人名下,所有信息都由其打理。在爱人意外去世后,车辆的原ETC业务无法继续使用。2019年8月15日下午4时许,在按照银行规定提供公证书、行车证等资料后,她在三门峡市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了ETC拆除业务。随后,将汽车封存在小区内,所有证件转移至家中,前往洛阳出差。

10月8日,杨丽前往三门峡农业银行,准备重新开通ETC。提交资料后,显示开通失败,原因是这辆豫ML30*0的小车已于2019年8月17日凌晨3时34分22秒在湖北省异地开通ETC。

“除了这次拆除,我从未提供给任何人我的车辆资料。”杨丽表示,“我去找了大堂经理(指建设银行),他说让我联系ETC,我从下午四点一直打到了晚上。”

当夜10时左右,河南ETC告知杨丽,她的车载ETC确实已被拆除,而湖北的ETC办理情况需要与湖北当地联络。随后,杨丽与湖北ETC取得联系,获知这一业务由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开通。同时,湖北ETC方表示,如果核实这一情况属实,杨丽可以在7个工作日后再次联络,进行处理。

次日,杨丽继续同老河口农商银行联系,表明情况后,对方表示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再回复。

“两个小时过去了,我没有收到任何电话。后来我再打,打通后对方隔十几秒不说话,然后直接挂断。”杨丽表示。

10月11日早,杨丽再次接到老河口城区支行的电话。一位自称李慧(音译)的女士表示,杨丽的车辆资料由银行从湖北某市场中购买获得。她表示,由于车辆与一货车资料重合,办理货车业务时,“误将黄牌点错为蓝牌”。

黄牌、蓝牌指的是车辆牌照的颜色。黄牌主要用在大型卡车、货车、挂车等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车上,蓝牌则是日常小型车的常用牌照,两者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标准不同。

一般ETC通道都供私家汽车使用,从2014年底开始,全国开始货车ETC试运行。根据国家交通部相关信息,第一批试运行省份包括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4个省市,湖北省并不包含在内。此外,货车通行可以使用ETC支付,但由于需要停车计重,加之配套设施不足,大部分货车目前仍以走人工通道为主。

距离发现被误办ETC五天后,杨丽与老河口城区支行的两位工作人员在河南省三门峡开发区涧河派出所见面。杨丽要求对方出示重合货车的相关信息,遭到对方拒绝。后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是与湖北一小车资料重合。

“这绝对不可能,”杨丽质疑,“他是鄂,我是豫,怎么可能会一样呢?”

ETC实行一车一卡制,卡内记载车牌号码与标签记载或车辆车牌号码不一致时,不能正常通行ETC车道。杨丽怀疑是为了完成任务,两家银行窃取了自己的资料。“他可能会想,你人死了(指亡夫),你就不用了,就把我的资料给卖了,农商行为了业务造假了。”

据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规定,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应达到90%以上,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另老河口城区支行公开信息显示,8月份召开的业务工作例会上,行长杜宁宁表示,9月15日前要全面完成ETC的营销任务。

“他们跟我说给我造成不便,不是,是伤害;他们说给我造成困扰,不是,是侵权。”杨丽表示,目前她仍旧无法办理ETC业务,或将诉诸法律武器解决。

10月16日,每日人物多次致电老河口城区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不方便告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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