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站“干尸”案,女白领被轮J虐杀!嫌犯承认为何却不被判刑…

北京西站北恒大厦

1999年10月7日晚,在北恒大厦(当时叫联发大厦)内开了家公司的郭小姐忽然神秘失踪,家属立刻向西站分局民警报案,北京西客站分局刑警队接报案后,询问了失踪人的亲友及部分目击郭小姐当晚活动情况的证人,但一直未能找到下落,成为悬案。

当时的《法治进行时》还进行了报道

北恒大厦内一工作人员回忆说,神秘失踪的郭小姐个子很高、短头发,平时打扮比较时髦。19岁的郭晓悦在北京西站地下车库停好车后,向位于西站对面的联发大厦走去,郭晓悦的工作单位就位于联发大厦里。而就在这条不足60米的路程中,郭晓悦失踪了。当时停车场的保安还看到过她离开的背影,但此后再没有人看到过她的踪影。一名顾姓员工说,当时怀疑她被绑架了,但最后没有找到。

2006年上午9点多,仓库管理员王师傅拿着手电,准备去地下二层密封已久的仓库内打扫时,手电一晃,光线照在风干的尸体上,皮包着骨头,看那样子,应该死了好久了。“就像恐怖片里的干尸一样,太吓人了。”

师傅说,尸体面部的皮贴在骨头上,身上的衣服全是被腐蚀后的窟窿。由尸体上残留的白色胸衣来看,可断定是具女尸。女尸身上有一条外翻的狭长伤口,伤口周围有黑褐色血块,地上一大堆干涸的血迹。下午3点多,尸体被999急救车拉走,警方表示,将对尸体做法医鉴定。

模拟发现尸体现场

七年后,在北恒大厦地下停车场发现的这具女尸是不是郭晓悦?民警在这具尸体的旁边,还发现了一个牛皮纸袋,纸袋里面除了一些美容产品外,还有张1999年10月6号的北京晚报。就是这个日期,让当时跟随民警拍摄法制节目的北京电视台记者,敏感地想到了他们之前曾经报道过的一个女孩失踪的案件。

民警拿着尸体身上的物品找郭晓悦的家人进行了辨认,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而随后的DNA鉴定也证实了郭晓悦家人的判断。

经鉴定,尸体确实为失踪的郭小姐,被他人用钝器多次打击头面部导致颅及脑损伤死亡,因尸体腐败风干,也不排除合并其他手段致死的可能性。

由于抛尸现场的位置非常隐蔽,根据种种细节,民警对案件的性质有了“生人熟地”的判断,也就是说,嫌疑人跟被害人并不认识,同时,嫌疑人对抛尸现场的周围环境非常熟悉。同时,民警还了解到,1999年10月,北恒大厦的建筑施工尚未完全结束,地下二层是封闭的状态,只有一些施工人员住在那里,民警觉得,这些人中,很有可能会有案件的凶手。

由于案发已经过去了七年,现场绝大部分的证据已经彻底灭失,当年在北恒大厦工作过、参与过施工的人员早已经散落到全国各地,民警通过艰苦的排查,最终还是筛选出了一批嫌疑人。这些人要么是对现场熟悉,要么是在现场施工过。

民警在走访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当年在工地值班的老人,老人的一句话让民警顿时眼前一亮:10月6号那天,他们肯定没干好事。

在民警的追问下,老人回忆起,当年自己曾经亲眼看到,住在北恒大厦地下二层人防工事里的几个施工人员,在看完黄色录像后就出去了,当天很晚才回来,神色显得异常慌张。

虽然老人说的这个时间,跟郭晓悦失踪的时间差了一天,但已经过了七年,记忆很可能会出现一些偏差,民警决定顺着这条线索仔细追查。

在追查到老人提到的一名工人时,这名工人见到民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件事和我没关系!由于警方之前的调查都是秘密进行的,并没有透露询问的目的,所以这名工人的话让人很是怀疑。

在民警的调查追问下,这名姓杨的男子交代了自己于1999年10月在北京西站参与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根据杨某的供述,民警随后又抓获了本案的另外两名嫌疑人赵某和王某。赵某和王某对于自己在1999年10月的所作所为,同样供认不讳。

经审讯,赵德强伙同被告人王福明、杨光华于1999年10月7日22时许,在西客站西配楼北恒大厦北侧便道处,挟持路经此处的郭某某至该大厦地下二层一房间内,三人采用暴力手段对郭某某轮奸。为防止罪行败露,三人经商议,先后分别持铁管猛击郭某某的头面部数下,致郭某某颅脑损伤死亡,并抛尸于风机室内。公诉机关认为三人的行为均应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三名嫌疑人提起诉讼,同年,嫌疑人王某因脑梗塞死亡,法院终止了对他的审理。

2008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认定嫌疑人杨某、赵某无罪,因为能够直接证明杨某、赵某杀害郭晓悦的,只有他们本人的供述,证据不足。

随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抗诉。200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之后,维持了原判。

为什么已经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的疑犯,最后仍然被判无罪呢?

原来三位被告人被捕初期、一审、二审,都曾经翻供,不承认自己犯罪。

一审开庭时,被告人王福明已病亡,被告人赵德强称“未强奸、杀人,过去都是乱说的”。杨光华在二审庭审中也推翻了有罪供述,否认实施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强奸、杀害郭某某的行为。

还有,在审查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疑问,一直存在于侦查人员脑海中,那就是三疑犯对于挟持被害人至北恒大厦地下二层的经过、强奸被害人的顺序、杀害被害人的凶器、打击地点、顺序和部位等重要内容都存在矛盾。

侦查人员分别带三疑犯到作案现场,王福明两次指认的地点不一致。杨光华没有指认出藏尸地点,赵德强、王福明对藏尸地点的指认不一致,且与尸体的发现地点不符。侦查人员对王福明两次指认的不同强奸、杀人地点、对赵德强指认的强奸、杀人现场进行勘查,均未发现有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

此外,三疑犯的精神状态都不太正常,王福明答话词不达意,被怀疑有精神异常,赵德强在讯问期间精神亢奋,经常停下来偷笑。

杨光华在羁押期间神情呆滞,表述不清,经诊断为边缘智力。

关于强奸行为,侦查机关根据三被告人对强奸过程的供述对尸体所着内裤进行检验,但未能检出精斑及相关痕迹。

杨光华曾先后供述“我拿刀扎了被害人左胸部,杀死了被害人”、“王福明扎了被害人一刀,出血了”。王福明亦曾多次供述用刀刺击被害人胸腹部。但尸检鉴定显示,在尸体相应部位未见破损,未见肋骨硬划痕,所着内外衣服相应部位未见刺破口。二被告人反复供述的用刀扎被害人的情节与客观证据证明的事实明显不符。

北恒大厦物业工作人员说:通往地下二层有南北两个出入口,1999年时上述出入口都被工程部用锁锁着,三疑犯都没有开锁的钥匙,他们是如何挟持被害人进入大厦地下二层的呢?

虽然被害人的确被人谋害,但三疑犯的供述有太多矛盾和疑点,最终只能依法宣告三疑犯无罪。

在“不冤枉一个大好人”与“不放过一个坏人”之间,现实不可能如此一举两得。

两者之间其实暗含着矛盾——如果“不放过一个坏人”,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有些办案人员就难免刑讯逼供,制造出冤假错案,不仅让坏人逃脱法网,而且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反之,如果要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在疑罪从无原则下,就难免有一些命案破不了,让一些坏人逃出法网。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客观规律和事实。

虽然时过境迁,侦查工作的先机已经尽失,要收集新的证据相当艰难,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坚持负责到底,在证据目标指向确定、唯一的情况下,就一定会有水落石出、将真凶绳之以法、给郭晓悦案真正盖棺定论的那一天。

在这之前,真凶也许会在窃喜中苟活,但其内心的负罪感与终究难逃法网的压力感会如影随形,相信他也会因此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吧!

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