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分,沈阳某国资平台涉嫌侵犯某金融科技公司知识产权案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东北地区首例金融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案。
据悉,该国资平台与该金融科技公司于2015年8月签订了一项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在该金融科技公司完全拥有知识产权的互金产品基础上,协助该国资平台进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发,该金融科技公司负责金融平台开发,并于后期一直负责维护工作,直至2018年9月双方结束合作。但在维护期间内,该国资平台在未购买源代码的情况下,利用逆向工程(反编译)手段,涉嫌非法修改程序(把画面1改为画面2,如下图)【画面2中还出现一级菜单和二级菜单重名的错误】。
(画面1)
(画面2)
该国资企业涉嫌侵犯了该金融科技公司的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为此,该金融科技公司就侵权事件向其多次电话、邮件和律师函等方式进行交涉和警告,但该国资平台并没有停止侵权,因此该金融科技公司将该国资企业诉至法院。
(2018年10月28日该科技公司诉讼费收据)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
今日9:30(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知识产权侵权案进行了审理。
最近几年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强了措施,东北地区也发生多起国企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忍气吞声,最后不了了之。本次审理结果具有一定的导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