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对河南省十届省委第十轮第二巡视组(以下简称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省人社厅巴泽普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问题作出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主要问题是针对《巴泽普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即不按规定立案处理等问题的事实;主要是2020年3月18日,反映投诉人通过中国邮政向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邮寄《劳动监察投诉书》并附“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局)为反映投诉人申报参保登记办理的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单,证明反映投诉人系铁路局《在职职工》和《暂停缴费》违法的证据”。即铁路局迄今在省厅申请申报承认参保反映投诉人系在职职工。否则,“铁路局”为什么不按原《河南省劳动厅、郑州铁路局》豫劳业【1999】44号规定7日内将参保投诉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名单、档案”等报送铁路代办机构并告知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失业保险”等等待遇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据此规定,“暂停缴费”从字面不难理解即是“缓缴”,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暂停缴费”明显严重违法,严重侵害参保反映投诉人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2020年3月27日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巴泽普打电话联系后答复,“我们先给铁路局接触一下,看他们能不能想什么办法给你办了”;嗣后,巴泽普故意混淆《暂停缴费》违法与《社保征缴》两个法律概念,称“社会保险由税务机关征缴了,我们现在没有这个职能职权了”。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章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第(三)、(四)项规定: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针对省人社厅及其工作人员巴泽普“懒政庸政、不作为、乱作为,拒不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违反法定程序立案处理,滥用职权”等错误行为,反映投诉人于2021年3月10日依法依规向省委第二巡视组反映投诉;
省委第二巡视组按规定交办省人社厅处理,省人社厅于2021年4月20日作出“处理”(附后,25日签收),该“处理”对党不忠诚,是对抗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是对反映投诉人“耍流氓、玩无赖”。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行为。是典型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系行政腐败。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和不能纯洁和净化队伍肌体。在政治站位、责任落实上不能“实事求是”,对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弄虚作假,暴露了省人社厅违规违法问题存量、流毒及危害之重、积弊之深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地步,深刻揭示了滋生贪腐乱象的思想现状。公然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公然串通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私、为利益集团谋私,证据确凿,问题很严重。
由于省人社厅巴泽普故意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反映投诉人迄今已61岁有余不能顺利享受退休及失业金等待遇。
吁请省委第二巡视组采取有效措施,以抓学习教育和巡视交办问题展开整改落实整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相关规定,彻底揭开省人社厅系统性腐败的盖子。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