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姚雪垠的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我是三十年里断断续续地看完的;因为作者是断断续续地写完的。而熊召政的《张居正》,则是一次看完,并且还看了第二次(从通俗小说角度而言,这小说情节不错,有阅读愉悦)。
在看的时候,就对这两部书有一些看法。这看法就是:熊召政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姚雪垠的影响。二人同在湖北作协工作,熊召政对姚雪垠比较认可。熊召政写作《张居正》,有与《李自成》媲美的心理。
现在看,正因为前者对后者有影响;所以表现在思想倾向上,《李自成》对人物是有所拔高的;《张居正》呢,则是溢美过甚;这两者,都算得上是作者有意地对人物行为有所讳恶。
下面请看我的分析。
《李自成》一书,第一卷出版于1963年。我们知道,建国前十七年文学,红色记忆是其主流,《红日》、《保卫延安》等等作品风行一时。这些作品的主要特点,便是歌颂农民出身的军人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在这样的文艺潮流下,姚雪垠在写作时,自觉不自觉地拔高了农民起义领袖。就说李自成吧,几乎全部的明史著作,都记载着他的嗜杀。但是,看看姚雪垠先生写的《李自成》吧,却没有这样的描写。相反,姚先生还故意地写李自成如何具有救民水火的胸怀。第一卷上册175页写到:“近一两年来(崇祯9年或者10年来),他(李自成)常常在心中琢磨着要得天下必须如何解民倒悬收买民心,为着这问题,他在不打仗的时间用功读书……军纪方面,他也比过去更加注意。”后面,接着写李自成在商洛山中杀富济贫、赈济灾民,让读者读了实在感动。对此,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著名导演谢晋就有谑评:“快把李自成写得坐在山头上读《毛选》了。”
其实,陕北饥民自崇祯初年开始起事,原本就没有什么理想可言。每每攻下一座城池,只知“杀老弱、胁精壮、掠财物……”在战事上,时胜时败。直到崇祯13年年底,李岩投奔李自成后,才劝说不要滥杀,要切切实实地收买人心。李岩编出一首歌谣:“吃他娘,喝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让小孩子们到处传唱。当时河南天大旱,饥民成群。李自成率军进入,军队扩展迅速。此后一步一步壮大,最后攻破北京。
姚老先生自称对明史用功很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他在写作小说时就是有意地回避了李自成的杀戮。同时,正面所写李自成义军所到之处,与百姓打成一片,就是有意地拔高了李自成农民军的形象。拔高与讳恶,细论起来出于同一动机:对自己笔下的人物具有病态的热爱。
与《李自成》相应着,《张居正》一书,充满作者熊召政对张居正的钟爱之心。读完此书,觉得张居正伟大得像是一个现代的革命家、改革家。全书当中,几乎看不到张居正有什么人格上的缺陷。我们在小说中看到:张居正改革义无反顾,对百姓是那样热爱、对身边人(比如管家游七)约束是那样严格、对贪污是那样的憎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写张居正与太监冯保勾结是那样的被动、那么的不情愿。
对张居正的改革伟业,自然应该歌颂。但是,回避他身上的毛病,就不太妥当了。
他好色,极其喜欢服用春药。由于服用过量,以至头部出汗过多,毛发上指,不能戴帽——这虽然有所夸张,但基本事实还是应该有的。而熊召政却不去写他心爱的人物的这些事情。他是如何写的呢。小说写张居正救了一个平民女子玉娘,后来他与玉娘互生爱慕,最后于“积香庐”同居。熊召政先生写张居正与玉娘的这种关系,读后感觉与现代男女的浪漫爱情差不多:很纯洁、很美好,没有一点杂质。对张居正,朱东润先生说:“他好像是一个没有私生活的人”。我却认为,张居正不是没有私生活,而是当时人不敢把他的私生活记录下来而已。明代人普遍地好享乐,特别是士大夫阶层。他们辛辛苦苦地读书几十年后,幸而有了官职,大都纳妾置婢。张居正自然也不会例外。小说虽然也写了张居正接受戚继光送给他的两个西域美女,但只是一笔带过。敬爱的张首辅,大都是以一副道貌岸然的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的。
张居正是一个铁腕人物,他对反对他的官员,打击不遗余力。先是刘台,因上疏弹劾张居正,被流放到台州;后来竟然不明不白地被毒死。再就是对傅应祯等人,先是关入诏狱,后便严刑拷打。最厉害的自然是万历五年的“夺情”事件,对反对他夺情的艾穆、赵用贤等五人执行“廷杖”。命令虽然是万历皇帝下的,但其中并非没有张居正的原因——他一再上疏辞职,做出回乡守制的姿态;而年幼的皇帝又离不了他,所以对艾穆等人心生愤恨。几个人被打得血肉横飞;邹元标受伤最重,被打成的瘸子。而在几人被杖打时,却出现张居正想解救几人的情景(出现在熊召政自己改编的电视剧中)。
在夺情一事上,张居一开始便态度明确,就是不愿意离京,他怕大权旁落——小说中写他怕改革大业付之东流。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张居正可说是无所不用其极。艾穆、赵用贤、沈思孝几人上疏后,《明通鉴》上这样记载:“居正大怒,谋于冯保,欲廷杖之。尚书马自强曲为营解,居正跪而以一手捻须曰:‘公饶我!公饶我!’”翰林院掌院学士王锡爵去劝张居正遵守祖制,张居正竟然摸起一把刀子,跪下,一边做出抹脖子的样子,一边说“你杀了我,你杀了我!”吓得王锡爵狼狈离开。像这样的情节,熊召政先生是不会写的,因为这有损张居正的形象。
著名明史专家孟森说:“明代士大夫欲成功业者,鲜有不与太监相结者”张居正与冯保的合作,是很主动、密切的。《明通鉴》上说:“(高)拱以主上幼冲,惩中官专政,条奏‘请拙司礼权,归之内阁’,又命给事中雒遵、程文合疏攻保,而自己从中拟旨逐之。使人报居正,居正阳诺之,而私以语保。保诉于太后,谓‘拱擅权,蔑视幼君’,太后颔之。”但是,小说中的张居正却没有这样阴阳两面,而是一副很磊落的模样,被动地与冯保联合。
张居正在经济上也不干净,虽然他表面上对贪墨十分痛恨。在张居正生前,刘台、王世贞等人就揭发过他的贪污行为。说他刚刚任首辅几年,便“富甲全楚”;还说他谋夺藩王宅第。与贪墨相对应,张居正的生活十分奢华。有时一顿饭要上一百多道菜,但他还是觉得没有可以“下箸处”。对这样的行为,《张居正》小说中也没有写。这应该是“为尊者讳”吧,因为写了这些,张居正的高大形象就会受到削弱?
熊召政,早年是写诗的,有一首《制止,请举起森林般的手!》,从而进入湖北作协。据他自己说,他于明史,是用了十年功夫的。这点自然值得敬佩。但是,他为什么有意地把张居正写得那么完美无缺呢?为什么不写写张居正的缺点呢?说得难听一点,为什么这样倾向鲜明地溢美、讳恶呢?
对姚雪垠、熊召政两作家的做法,必须放在文学史上来衡量,才能考察明白。大家知道,我前面也说过,建国十七年的文学,其主流便是对红色记忆的热情讴歌。由于中国革命战争,是属于农民战争(工人占的成分很少);土地革命嘛。所以,成为胜利者之后,便很容易形成一种思想:把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引为同类。其实,这完全是两码事。前者是世界上出现资产阶级后的改变社会制度的革命,后者是封建社会当中矛盾激化时成王败寇的周期性重复战争。
一个作家,首先要有自己的思想。自然,他的思想不一定像思想家那样,要有一整套逻辑严密的表述。作家的思想是流露于作品当中的:对人物的爱憎、对事件的描写。如果作家没有思想或者其思想是主流话语灌输给他的,那就不堪了。像莫言这样有影响的作家,但由于对义和团没有正确的认识;所以,无论他在《檀香刑》中如何卖力地去写,其效果也是稀松平常——对莫言作品,这里就不展开评论了。
独立精神,对作家太重要了。姚雪垠、熊召政作品当中出现的拔高、溢美、讳恶等问题,正说明了这一点。独立精神的多少、有无,直接影响到作品的生命力。
执笔为文者,能不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