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剑:阶级的肉身在哪里?

原标题:荣剑:阶级的肉身在哪里?       前几天阿城给我发来一个帖子,是上海华东师大罗岗教授的一

原标题:荣剑:阶级的肉身在哪里?


前几天阿城给我发来一个帖子,是上海华东师大罗岗教授的一篇文章:“人民”何为——2017年阅读札记。我还没看,就给阿城回了一句:“此人好像是个新左,阿老师推荐的文章,我抽时间看看。”阿老师亦回了一句:“什么都得看啊!”还附了一个诡异的表情符。这个亲切的批评其实也是符合我的阅读偏好,中国新左一直是我这些年来关注的一个重点,居然也在阿老师的法眼之中。读完此文,随即向阿老师汇报:“这位新左纠结于人民何为,人民,群众,阶级或诸众,如何集合?的确是个问题。以后可以说说。”今天就说点阅读体会。


我对新左不预设立场,就看对方谈的是什么问题、谈的是否到位。罗岗教授这篇文章是以读书札记的形式出现,摘录了他去年阅读的若干本著作中有关人民何为的观点,最后落脚于阶级何在,他自己的评论不多,但从所录的观点中,大致可以看出其学术倾向——世界左翼的一个共同关切:人民在哪里?阶级在哪里?



文章首先是从马克思《资本论》中一段关于国王和人民的关系的表述着手,这不是罗教授直接摘自马克思原著,而是从齐泽克著作中转述过来,也就是说,这是齐泽克提出的问题。需要插上一句,齐泽克的著作现在似乎成了中国新左的必读书。按照齐泽克的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国王”和“人民”的关系应该是一个双重赋予的关系,即国王和人民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才能各自成为社会性存在,国王是相对于人民而言,人民也是相对于国王而言。但齐泽克,包括他的老师拉康,是不是也应该包括罗岗教授?从马克思所描述的商品拜物教中获得的启发是,如同人们误以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来自于它的“天然属性”——“使用价值”,而与决定了“交换价值”的社会关系网络无关,国王和人民也都误以为自己的存在是天然的,与他们构成的社会关系无关。


于是,在拉康的眼里,不仅国王成了白痴,他自以为他的国王身份是天生的,是他本人的“天然属性”;而且人民也成了白痴,人民和国王一样,误认了“国王”天生就是“国王”,与“人民”无关,天生的“国王”决定了“人民”的存在,而非与“人民”相连的主体间网络赋予“国王”以“政治身体”。



从国王和人民的关系出发,罗岗教授后面解读的读物都被这个关系所牵制或是它的展开。比如,介绍到《国王的两个身体》这本书,突出的还是齐泽克或拉康的观点:一个“国王”有两个“身体”:一个是“自然之体”,他个体的肉身,“国王”天生具备的自然属性;另一个则是“政治之体”,他在与“人民”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得以确认的“政治体”,“ 国王”后天获得的符号身份。罗岗再次引述齐泽克的看法:意识到这点,并不只是为了说明“国王”短暂的物质身体充当了其神圣身体的支撑物或象征物,相反,一旦某个人成为了“国王”,他日常的、普通的特性似乎经历了一种“实体性改变”,变成了一个具有超凡入圣魅力的客体。

很显然,从齐泽克到拉康,政治学的一般原理是通过一种后现代的叙事方式得以再现,关于国王和人民的双重白痴的说法解构的只是一种话语方式,而有关政治权力来源的看法并没有被他们真正颠覆。国王和人民的社会关系,实质是授权和被授权的关系,只有在人民授权的前提下,国王的肉身才具有国王的政治意义。虽然国王和人民的互相误判的情况在古代王权制下很普遍,而后现代的批评是企图把国王和人民的双重白痴关系进一步引申到现代政治领域,通过形象化的“剧场”效果把观众也就是读者引入一个特定的语境,最后所要完成的是对现代政治的解构。



于是,从谈论国王和人民的关系出发,走向了对现代政治的批判。在现代代议制下,人民和执政者的关系——后者可以被视为一个新型的国王,是不是同样存在着双向误认的关系,人民同样是被当作白痴?西左们认为大致如此。西左从欧洲到美国,上百年来没有停止过对西方民主制度的批判,他们总是对西方代议制是否能够真正代表民意表示怀疑。这类批评对中国新左启发颇大,好像中国的新左代表汪晖就探讨过政党制度的危机,他当然是说西方政党制度的危机,危机的核心就是代表性不足;政党,不管是在野的还是执政的,都不足以代表人民。罗岗的阅读笔记似乎也是在关注这个问题,他引述的几本书,都谈到了代议制下究竟由“谁”来代表人民做主,诸如国家、政府、议会这类“现代君主”,是否也会成为“天生的国王”?读到这儿,我对中国新左们的思考方向有点困惑,他们像西左那样在批评代议制的民主不够时,总是会让我联想到网上流传的一个笑话:中国的太监们在抱怨西方的性生活过度。在中国的国王和人民处于双重白痴状态下,批判西方的人民在代议制下何为?是不是太过于矫情了。笑话不是白说的。


“人民”都是白痴,那在人民的冠名下的那些人群、人口或人们该怎么重新定位呢?西左有办法,再创造一个新词。罗岗教授引述了这个新词:“诸众”(multitude),“诸众”比人民(people)和群众(masses)会高明在哪里?罗教授做了概述:人民不能简单地归于“公民”,那么作为被“公民”压抑的重返,“诸众”在当代生产方式发生“非物质性”转向的背景下,似乎越来越成为了“人民”的另一种鲜活的形态。“诸众”尽管具有“杂多”的特性,但并未流于后现代式的“多样性”,它试图重新定义“一”,重新处理“一”和“多”的关系。实际上,“诸众”作为“杂多”需要一个“统一”的形式,但这种“统一”不再是国家,而是语言、智力、人类共有的才能,这个“一”不再是承诺(promise),它是前提(premise);“统一”不再是万物向其汇聚的什么,而是理所当然地作为背景或必要的前提。必须把这个“杂多”看成是共享经验的、泛型的、普遍的个性化。在“诸众”兴起的基础上,某些西方激进左翼思想家认为“出走”可以代替传统的阶级斗争:当“诸众”有能力自主创造出“共同财富”时,资本的控制就成为了多余;当“诸众”离开生产空间时,国家的大厦就会轰然崩塌。



看了罗岗教授转述的西左的“诸众”观,听惯了“人民”的读者会有什么新的启示?除了知道了几个新的英语词汇,是不是又增加了对乌合之众的一个后现代表述?所谓“诸众”,不再是马克思所分析的那样由共同的经济利益来集合,而是基于语言、智力或某种共享的经验。这个新群体对现实制度的反抗就是“出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因为他们的“出走”而可以导致国家大厦的倒塌。这么一个新的乌托邦愿景,难道就可以比马克思所主张的通过阶级斗争来实现共产主义更真实?


上面说的都是西左,该说说中国新左了,作为读者,我也是期待中国新左对“人民何为”这个问题提供自己的答案。罗岗教授引述了苏力教授的看法,后者认为:把历史中国法律制度的一些实践问题简单归结为某个“没有”上,逻辑很荒谬。既然是“没有”,这个没有甚至没法为自己辩护!虽然不能照搬“公民”话语,“但还是必须以某种方式来讨论历史中国中的普通人,因为他们在历史中国中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



我能理解苏力教授这个看法的指向性:你们自由派不是一直在指责中国没有公民,那就别用什么公民理论来解释中国,中国有“人民”,中国有自己的一套话语来解释中国。如他在《大国宪制》里所说的:“一些今天学人习惯以、认为只能以或必须以公民个人权利概念或话语才能应对的问题,其实也可以,完全可以,用另一套概念和理论话语来表达”。甚至也能用“历史的尺度”来丈量人民蕴含的能量,即使这些能量用“暴动”、“抗争”与“起义”的方式展示出来。哇塞,后面说的这个“历史尺度”,是不是指的诸如太平天国、义和团这样的运动也体现了“人民”的力量?而这个“人民”的力量恰恰是西方公民社会所没有的!


在罗岗教授的阅读札记中,阶级是最后一个出场,西左提出“诸众”这样的概念,是不是意味着马克思传统意义上的“阶级”概念已经失效?至少在我看来,西左如果放弃了阶级概念,并不是对马克思的背叛,而毋宁是对由中产阶级主导的社会现状的一个认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无裤党人——也就是那些穷得穿不上裤子的无产阶级,早已在西方世界消失,再把革命寄予这个人群,那就是把使命寄予了街头上的流浪汉,西左不会傻到这个程度。但是,阶级在中国是否存在?以罗岗教授引述戴锦华教授的话来说:这也正是21世纪最急迫的问题之一:我们是否仍可能或应该在阶级之名下集结?设若我们真正成为20世纪弥足珍贵的历史遗产的继承人(同时意味着我们自己清理了20世纪的历史债务),启动新的改造世界的历史进程,是否仍需要一个历史主体之名?



说得很好!阶级在中国没有退场,阶级在中国仍然存在,在阶级名义下的工人农民在宪制的意义上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也是施加国家政权的主体。中国新左念慈在慈的阶级,本来就是构成其学术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支柱,它应该是拥挤在阶级队伍中那些广大的工人农民的当然理论代言人,但我要问的是:在什么时候,中国新左为工人农民主张过他们的权利?当现实中的下岗工人在街头摆摊遭遇城管殴击时,当农民工沦为什么人口,包括他们的孩子不能正常享受国民教育时,中国新左的哪一位著名人士出来为他们说过什么话?


应该说,中国新左有足够的研究能力,也有广泛的知识谱系,在近几十年里,他们几乎把西左对西方政府的所有批评都引进到中国,但他们能不能回答这么一个问题:作为阶级的中国工人和农民,他们的肉身在哪里?


写于 20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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