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9岁),无业,今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今日(28日)中午有消息称,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门外不远处,有学生被砍伤。视频显示,在人行道一侧,躺着两个孩子,身上及地面可见血迹。13时许,110报警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此警情,砍人者已被控制。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通报称,有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多段现场视频可见,有两名孩子躺在人行道一侧,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白色裙子的女子身上与面部有血迹,并蹲在其中一名孩子身边,按压其脖子部位,周围路上也可见血迹。
一、那些持刀乱砍人的杀人狂,到底哪里来的?
我们先以日本的「狂欢型杀人」案件为例:
2008年6月8日,在东京秋叶原街头砍死砍伤17人的加藤智大,他用租来的车撞向街头行人,然后再下车用刀子刺伤行人的做法,与1999年9月29日发生在日本下关,导致5人死亡10人负伤的「上部康明下关杀人事件」,是完全一致的。而加藤智大事后也供认,自己在策划杀人过程时,曾经参考了这件案子。
(上部康明)
而上部康明所犯下的这起杀人案,又与1999年9月8日,在东京池袋发生的致2人死亡、6人受伤的案件有着非常多的联系。上部康明在被捕后也承认,自己之所以在池袋案件发生之后不到一个月便在下关作案的原因,就是看到了池袋杀人案件中犯人造田博的采访。
(造田博)
而如果我们顺着秋叶原杀人事件往下推,又会看到什么呢?
2年后,2010年6月22日,在广岛市南区的马自达工厂里,一名男子突然对同事们大开杀戒,用菜刀在工厂里捅死一名同事,砍伤11名同事。据犯人供认,自己是想要模仿秋叶原杀人事件。
6年后,2016年10月,宇都宫市,一名72岁的退役自卫队军官在自己家附近制造了连续爆炸案,据他自己供述,是因为对家庭关系不满,想要用秋叶原杀人事件的方式来报复家人和邻居。
于是这条「传递杀人」的脉络,就非常清楚了:
池袋杀人事件(1999.9.8)—— 下关杀人事件(1999.9.29) —— 秋叶原杀人事件(2008.6.8) —— 广岛马自达工厂杀人事件(2010.6.22) —— 宇都宫连续爆炸事件 (2016.10)
而根据日本警方的统计,从池袋杀人案开始,直到2010年年末的这10年间,发生的街头「狂欢型」砍杀事件,包括未遂案件在内,共有67起。其中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破坏,导致人员死伤的共有12例。
前后长达17年,「想要这么杀人」「想要这样报复社会」的做法,突如其来地对手无寸铁的人们大开杀戒,这样的作案方式依然在被杀人犯们继承着。
我们再看看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砍杀案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2010.3.23 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死5伤;
2010.4.12 广西合浦小学生下学路上,2死5伤;
2010.4.28 广东雷城第一小学,16人伤;
2010.4.29 江苏泰兴镇中心幼儿园,4死28伤;
2010.4.30 山东潍坊尚庄小学,5伤,凶手自杀;
2010.5.12 陕西南郑民办幼儿园,7死21伤,凶手自杀;
(在南平案发后不到两个月内,全国境内连续发生了6起针对小学生和幼儿园生的砍杀案件。)
2014.5.20 湖北麻城五里墩小学,8伤;
2014.9.1 湖北十堰郧西县东方小学,5死4伤,凶手自杀;
2015.3.20 广东汕尾海丰新园小学,3伤;
2016.11.25 陕西汉中三里村小学,9伤;
2017.1.4 广西凭祥民办幼儿园,11伤;
2017.5.24 广西桂林秀峰区午托班,3死2伤;
南平市实验小学砍杀案的传播速度和结果,要比日本的秋叶原杀人事件迅速得多,血腥得多,也严重得多。而这些杀人恶魔乐此不疲地模仿着「前人」的行为,即使知道会被判死刑也毫不介意,仍然一意孤行地做案,给一个个家庭带来难以想象的痛苦。
二、模仿性犯罪导致其学习杀人技巧
百度搜索杀人狂,自然排名如下。
文章里多是渲染变态杀人狂的心理状态、动机,以及描述详细的杀人过程。这样的文章传播性很强,极易引起人模仿。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和生活困楚的成年人。日本最初的几起大量杀人案被媒体曝光后,也面临了「媒体是传播恶性犯罪的温床」的看法。
那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
以防范犯罪的角度入手,而不是单纯地强调犯罪的「成功性」。在案件的梳理中,应该通过媒体的渠道,来告诉普通民众如何识别并防范类似的犯罪。
不要突出恐怖性、猎奇性。很多杀人案中,确实充满了恐怖和猎奇的视角。然而,这些内容一旦被媒体渲染到了一个高度,便可能诱发一些潜在犯罪分子,通过阅读这些猎奇视角的文章来使自己产生快感,最后变成了事件的模仿犯。
描写案件时所面向的对象,不是罪犯,而是可能会成为受害者的普通读者们。在文章中写出警方侦破时的那些令人信服的取证细节,以及法庭上罪犯在面对审判时的自我崩溃和反省。因为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正义得以伸张,痛苦得以平复,罪恶得以惩治。
三、什么样的人容易模仿他人犯罪
也许我们很多人都会在生活中出现各种不满情绪,但为什么有的人就会走上犯罪道路,用别人的痛苦来「撒气」呢?
根据美国犯罪学家 Jack Levin 和 James Alan Fox 所著《Extreme Killing: Understanding Serial and Mass Murder》书中的观点,导致「街头狂欢式大量砍杀」罪犯出现的「作案诱因」,有以下几个要点:
a. 长期欲求不满 —— 性欲、统治欲、金钱欲等等
b. 主观倾向于推卸责任:「让我变成这样的,都是你们,是这个社会」
c. 对破坏、伤害有强烈的信念:比如动不动就威胁说要捅死别人
d. 突然出现的外部诱因:家人、朋友、情侣关系的突然破裂,自身遭受严重外伤致残等
e. 心理上从社会上被孤立:缺乏朋友,与社会中的他人没有接触
f. 获得了具有一定杀伤力的武器。
因为各国国情不同,所以出现的这类「街头狂欢式大量杀人」的形式也不同。例如在持枪合法化的美国,这类案件所表现出的,往往是在校园或商场内的枪手滥杀;在日本,因为枪支和刀具都受到管制,所以出现了用驾驶汽车、使用家用刀具,甚至是投毒方式进行的大量杀人;在加拿大,因为禁枪,同时人口相对分散,所以案件表现为凶手闯入陌生人家后杀害全家;而在中国,就是我们看到的以纵火、砍杀小孩为主的这类作案。
而另一方面,通过美国和日本对这类罪犯的侧面描述,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这类罪犯可能的「群体像」:
1. 他们大部分为20岁至50岁的男性,偶尔会出现女性;
2. 他们普遍持有反社会性格,表现在日常对社会规则的破坏:危险驾驶,频繁违章,易冲动,无视他人安全,喜欢说谎等等。(前几天那起开着奔驰猛撞宾利的司机,就是很好的例子)
3. 具有施虐狂的性格,通过给予他人痛苦,或是观察他人的痛苦,可以获得自身的愉悦感。
4. 青少年时,家庭关系有过较大变动,与家人出现过严重冲突。
5. 内心中充满自卑情绪。
6. 易嫉妒:无论自身取得任何成就,却总会因为他人的成功而感到愤怒或失落。
其实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几个案子中的凶手们,其实并不是「最底层人群」。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他们其实都曾经有过辉煌的上升期,然而在上升过程中因为受阻,转而便形成了自暴自弃、但又在心中怕被人耻笑的自卑心理。在这样的内心折磨中,他们逐渐在诱因上满足了事件发生的要求,最终导致了一起起惨案的发生。
“自暴自弃,自怨自艾,自卑自负。”
可以说,具备这些性格特点的人,便是「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一个个潜在对象。而进一步来说,我想,如果可以将这些导致凶手形成的「侧面群像」和「作案诱因」,结合我国国情进行更好的比对和排查,对公安机关来说能够增加对类似事件的预防犯罪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于我们这些普通民众来说,也就能在必要的时候,给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