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乃是威胁执政党的“内生恐怖主义”,他不仅可以腐蚀执政党的肌体,而且更可以侵蚀、消解乃至摧毁执政党成员的士气、精神、信仰;而其“溢出效应”则是可以导致天怒人怨,并因此更可以直接而轻易地为别有用心的“觊觎者”或“僭越者”提供并找到打击执政党的“武器”、瓦解执政党的“机会”、抹黑执政党的“借口”。
腐败乃是损害执政党合法性、感召力、满意度的最大威胁。必须务求将执政党的政党利益与全民的切身利益、国家的长远利益有机地协调、统一、融合起来,并以此来有效地体现与证明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增强与扩展自身应有的感召力、获得与提升民众的满意度,以取民信、顺民意、得民心。
为此,作为一个合格的执政党,如何拥有和行使好“执政权”并将“执政权”科学而有效地配置并细化为、转换并优化为、激发并活化为、运行并序化为诸种“治理权”,且在此一过程中制衡权力以防腐、涵养权力以拒腐、清洁权力以去腐,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执政党的治党之要。
而作为执政党各级各类的管理者,能够持续不断地涵养和修炼自我人性的正能量,时时处处有意识地锤炼好、熔铸好、加固好、维护好、坚守好自身拒腐防变的“人性堡垒”,也就成为了执政党治党之要的“制要”所在。
腐败是一个组织使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变得“更好更久”的大敌,因为它是本能性的、内生性的、自发性的、多变性的、顽固性的,因而必然也是致命性的、毁灭性的、灾难性的。一个普遍充斥着腐败风气和行为的组织,其行为的公信力会出现普遍危机,其地位的合法性会受到普遍质疑,其举措的支持度会导致普遍降低,其作用的真实感会遭遇普遍挑战。
在现代社会,往往用不着“官逼”才会导致“民反”,而只要“官腐”就可以导致“民反”了。
从本质上讲,腐败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所涉及的乃是方方面面的、时时处处的、事事人人的,因此防腐败和反腐败也必须是全成员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全天候的。
人类与腐败之间斗争的过程,从来是、也永远是人类个体或群体同自我人性弱点和他人人性弱点之间斗争的过程,此一过程必将伴随着管理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之始终,并且“永远在路上”而未有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