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的诈骗集团——“江相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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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里,在广州语系地区内,曾经长期存在着一个以迷信诈财为职业的秘密集团。这个集团自号为“江相”,意恩是江湖上的宰相,而叫其他不属于这个集团的同行为“土相”。

这个集团的分子极为复杂,既有相命先生,神棍、庙祝、道士、尼姑、和尚,也有斋婆、“姑婆”(斋堂的女主持)、江湖贩药者、“老千”(骗子)、流氓、小偷等等。这个集团和洪門会有很密切的关系,集团的大多数成员都是洪门会的会员,构成集团核心的头子,即所谓“师爸”“大师爸"等必然是洪门会内的大学士、状元、进士等等;但又都必然是所谓得到“师门”真传的大相士、大神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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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相派创始于什么年代,很难考据了。但从他门奉洪门五祖之一的方照舆作开山祖师这一点看来,相信它最早也不过形成于清康熙、雍正年间。晚清时期,是这个派系的极盛时代,直至距今四十年左右,这个派系还未衰落。当时的“大师爸”,香港有何立庭,李星南,广州有钟九、陈善样,上海有傅吉臣、黄焕廷,新加坡有杨海波等;其中何立庭更有“通天教主”之称。而它的成员,也遍布两广各大城市以及上海、汉口、香港、澳门、马来亚、南洋群岛等地。

因为这个派系在旧中国里存在达二百多年之久,而且代代的大师爸們都有“法”有“术”的大相士、大神棍,他們凭借着“师门”传授下来的“法”和“术”,更运用自己的机诈和组织的力量,不断制造出许多“神迹”来,以欺骗和愚弄广大人民群众,并加固了封建社会“神权”、“命运”的迷信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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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相派里,有三大規矩:第一、绝对不能泄漏行中的秘密,失手时不得出卖同伙;第二、只许骗钱,不得骗色,所骗的也要是不义之财;第三、不许做瓜(死)一哥(顾客)。如果谁做瓜一哥,就由本埠大学士或他的师父,通告全行声明把他驱逐出派或师门,并追回骗得的财物,通过各种方法,把它归还死者家属,使死者家属不去告官揭发。凡违犯上述三大规则的,都被驱逐出派,本派人物就不再和他合作。

虽然江相派有自己的一套哲学和道德观念,但还是有个别成员违反这些规矩,做一些满足自己私欲的事,引起同门不满,群众怨愤。1925年至1927年大革命之后,这个派系开始衰落了;到了抗日战争时期,更是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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