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至7日,安徽省广德柏垫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外来垃圾跨境输入倾倒事件。据了解,这些垃圾来自浙江,有200吨左右。执法部门期间已暂扣4辆准备倾倒垃圾的车辆,并抓获6人。目前,这起跨省垃圾倾倒事件有了最新进展,12月24日,广德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图为广德跨省倾倒垃圾现场。
据了解,2018年1月5日开始,与广德柏垫镇柏垫社区路旁,被倾倒了大量的垃圾,垃圾沿着约百米长的路堆放,散发着刺鼻气味。一些垃圾落进路边水塘里,还有一些垃圾铺在了路面上。路的另一边则是广德主要河流——桐汭河。垃圾中有很多布料衣物,还有一些塑料瓶等。在距离这堆垃圾百米远的路边,也有一堆垃圾,其中有一些碎木块、橡胶轮胎等。据附近村民介绍,这些垃圾是前几天夜里有车拉来倾倒的。图为环保人员在检查。
事后广德县环保部门在前程村也发现被倾倒大量的垃圾,两处数量有100吨左右。1月6日晚上,前程村一位村干部发现又有外地车辆运来垃圾,遂连夜追赶并记下车辆信息。1月7日,两辆装着垃圾准备在柏垫镇倾倒的车辆被查扣。当天,另有两辆运垃圾的车在广德县经济开发区被查扣。图为车辆查扣现场。
据环保部门调查,这四辆车的驾驶员将垃圾从浙江运到广德,还没来得及倾倒,就被人发现。当晚广德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当日,广德警方抓获涉嫌违法人员6名,查扣县外运输车4辆,总计固体废物约100吨,加上已经倾倒的垃圾,有200吨左右。不久,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图为警方介入调查,当日抓获6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被告人孙某某从刘某(另案处理)处运来39.04吨危险废物倾倒至广德县境内倾倒。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浙江省嘉兴市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在未取得跨省转移审批的情况下,将该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垃圾收集站内的生活垃圾交由不具有处置资质的孙某某、方某某、丁某等人运输、处理,跨省转移生活垃圾1200吨,造成周围环境污染。图为查获倾倒的垃圾。
案发后,有关部门责令涉案生活垃圾产生方,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上述生活垃圾运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垃圾填埋场处理,共支付清运费、应急填埋费、检测费用共计76.8万余元。11月27日,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人民法院27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某、杨某某、丁某、方某某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一案。图为环境监测人员现场检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丁某非法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孙某某、杨某某、丁某、方某某非法倾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系共同犯罪。图为调查人员现场调查。
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四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万元至2万元不等。此外,还判被告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孙某某等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承担应急填埋费用、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共计76.8万元。图为倾倒垃圾的车辆被查扣。(乙图综合)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严禁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