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来多次对失足妇女的暗访,我觉得她们可以分成这么几类:
第一类的营业场所在酒店, 环境 幽雅, 收入 丰厚,他们不会出台,只在酒店里做生意。这些年 里,很多酒店里有了 外国的,以俄罗斯的居多。
第二类在 桑拿 房里,环境较好,收入比第一类少很多,也不会出台。
第三类在发廊里,环境较差,收入略少 于第二类,一般不会出台。
最后一类就是俗称的“站街女” ,风险最大,收入又最少,而凶手盯上的也是这类的。
我的暗访对象也只放在第四类身上。
此前,我看过很多描写失足妇女的书籍,都把她们写成生活所迫,有的甚至是大学生,为了支付学费才来卖淫。
经过多次了解后发现,这些书籍都是扯淡,是一些无聊 文人坐在家中拍着屁股想出来的。
支付学费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去做家教,可以去兼职,为什么非要选择卖淫的方式?生活所迫可以去打工,可以去做小生意,又 为什么非要卖淫呢?
还有的书籍把她们写成了古代小说中的杜十娘和国外小说中的玛格丽特,什么看淡金钱,义字当先,为了爱情,水深火热也敢闯,这更是扯淡。
当代绝大多数早 就丧失了做人的标准,还谈什么忠义?她们阅人无数,那颗心早就不会对某个男人动情,只会对钱动情。
曾经沧海难为水,和无数男人有过肌肤之亲的失足妇女,又怎么 会对某一个男人动真情?
将尊严和人格彻底摔在地上碾为齑粉的人,你还希望她会有人的感情吗?因为她没有了尊严和人格,她就没有道德底线,她就什么事情都会干出来。
这些都是我跟朋友多次暗访后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