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局滥用行政权力 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

原标题:西安市国土局滥用行政权力 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2018年市场

原标题:西安市国土局滥用行政权力 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告》,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通报。

《通报》称,2018年,根据举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17年5月不动产登记体制改革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于2018年1月向该局各分局、各县国土资源局和该局事业单位下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市国土发〔2018〕36号)。

其中规定:在过渡期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由现有土地、房屋等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机构承担,继续保持西安市现有调查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变,即城六区和开发区主要由西安地籍不动产勘察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房产测量事务所两家单位承担权籍调查工作;五区二县由所在区县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确认的调查机构承担。过渡期暂定为3至5年。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的上述规定剥夺了委托土地测绘、房产测绘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排除和限制了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机构在土地测绘、房产测绘市场的相互竞争,其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18年4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其责令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纠正相关行为,督促整改,优化营商坏境,切实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