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东路313号(原中山东路445号)南京军区档案馆大院内正中央,有一幢仿古大屋顶宫殿式建筑,这就是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它东望南京博物院(原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西望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原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俗称"西宫"),因其位置大致在明朝皇宫内的文华殿遗址上,故俗称"东宫"。
中央监察委员会是中国国民党的最高监察机关,其职权如下:(1)决定各级党部或党员违纪的处分;(2)稽核本党经费;(3)审查全国党务进行的情形;(4)监察本党党员的政治活动是否根据本党政纲政策。中央监察委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中央监察委员任期二年。在1924年选出的第一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监察委员名单中,中央监察委员只有邓泽如、吴稚晖、李石曾、张继、谢持5人,另有候补中央监察委员5人。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于1929年选举了第三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监察委员,这时的中央监察委员增至12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增至8人。到1945年时,在选出的第六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监察委员名单中,中央监察委员达到104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达到44人。中央监察委员会在1927年迁到南京后,最初的办公地点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大院内,1937年初,迁到新落成的中山东路新址内办公;抗战期间西迁,抗战胜利后,返回南京原址办公。
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占地面积5.78万平方米,共有房屋12幢90间。由基泰工程司杨廷宝建筑师设计,馥记营造厂承建。其建筑是由一组仿明代宫殿式建筑及围墙、大门、警卫亭组成,规模和式样与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相似。平面布局为南北向,建筑主轴线与中山东路垂直,轴线东西两侧对称。主建筑周围有水泥道路环绕,东西呈半圆形;南部为一个大庭院,设有绿岛花坛,植有苍松翠柏。
大门为一座三开间的牌楼式建筑,三楹四柱,钢筋混凝土结构;庑殿顶,上覆深绿色琉璃瓦;额枋旋花彩绘,仿木斗拱形式;柱座为莲花图案的假石饰面,仿佛是须弥座。中门两边设有一对仿古宫殿式铜制壁灯。
大门内左右两侧,建有二座相互对称的警卫亭。它们造型相同,平面为方形,四角攒尖仿木结构屋顶,上铺深绿色琉璃筒瓦,顶尖呈杵头状,拱券门窗,墙体用深黄色缸砖砌筑。在主建筑北面的相应位置,也有二座造型完全相同的警卫亭。
主建筑高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重檐歇山式大屋顶,深绿色琉璃瓦屋面。屋顶后部建有人字形老虎窗和通风口。檐口部分仿木斗拱,红漆圆柱,梁额彩绘,棱花门窗。外墙面用深黄色缸砖砌筑,坚固美观。主建筑底部是一层平顶承台,四周围以云纹假石栏杆。承台南北分别建有人字形楼梯。在建筑物的东南墙角处还镶嵌着一块当年的大理石奠基碑,碑长约0.66米,宽约0.44米,上竖刻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的题字:“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奠基纪念 吴敬恒谨篆”。该楼于1936年2月开工,1937年2月竣工,建筑费用24.2万余元。目前,这幢建筑物保存良好。
1992年,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7月,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