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耳环的男性:身体、国家与规训丨微思客

前言: (图源网络) 1月16日,话题“男艺人上节目不可戴耳钉”位列微博热搜榜单第一名。微博博主“青

前言:

(图源网络)

1月16日,话题“男艺人上节目不可戴耳钉”位列微博热搜榜单第一名。微博博主“青春小说影视剧透社”发文称:“广电新规:男艺人上节目不可戴耳钉。上星综艺和网综一样,戴的话高糊马赛克。”在这一消息下,观众立刻发现爱奇艺网站上的几档综艺节目,如《演员的品格》以及《小姐姐的花店》中,戴耳钉(耳环)的男明星耳部都被打了马赛克或作模糊处理。

因为这一措施主要作用于许多年轻男演员,而再次让观众想到之前所谓的广电“禁娘令”,虽然这一禁令本身的来源以及其内容都没有正式的规定与文件,而使得这一猜测更多可能是在广电一些已出规定中,所旁敲侧击或是作了过分扩大化处理导致的结果。

重木丨微思客撰稿人

就好像此次对男明星耳钉打马赛克的规定,新浪娱乐的记者便指出,“查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官网,并未发现有‘男艺人上节目不可以戴耳钉’的明文规定,记者随后多次致电也未获得回应”,并且,“多家视频网站和电视台均表示未收到相关文件”。但是“某上星卫视工作人员告诉中新网记者,之前曾收到过艺人上节目不可以染发的注意事项,里面只提到了特写镜头时,避免特别大的耳饰,但没有就此展开详细说明。”[1]因此,我们可以推测的是,爱艺奇旗下以及其他几档娱乐节目的这一行为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在广电总局的一些模棱两可的规定中诞生的产物。

广电总局颁布各种法规与文件来规范当下的电视、网络中的影视与娱乐节目,早已不是一两日之事。在某种程度上,它依旧扮演着那个在当下许多国家都已经消失的角色:社会道德以及风气的管理者和规范者。这一角色形象最典型的产物,便是美国在1930年代由当时的邮政总局局长威尔.海斯在耶稣会以及共和党的帮助下所颁布的《海斯法典》,对美国好莱坞电影进行了十分严格的审查与规范,其中的规则诸如:遵守禁酒令,不得宣扬烧酒;不可详细描述谋杀、盗窃、抢劫的方法;不得出现拷打场面;不得表现不道德的性关系;不得表现黑人与白人的两性关系;不准出现堕胎或分娩的镜头;不准出现裸体镜头;不准出现男女唇间接吻;不许对国旗不敬;不许出现粗暴对待动物的场面等等。

截图自纪录片《赛璐璐壁柜》

在美国当时的宗教人士以及保守的共和党人看来,好莱坞的电影中所讲述的故事、展现的人物形象以及情节正在把美国年轻人带向堕落的深渊。天主教教士丹尼尔·劳德公开宣称电影正在败坏人们的道德观,因此制定一部电影审查法便成了他们的主要手段。《海斯法典》自面世后便遭到电影创作人员的抵制,并且违反规定的影片依旧层出不穷,最终其于1966年被取消,并且改成了一种更为宽松的办法,即对于出现色情、暴力和其他一些特殊场面的电影进行分级,从而只对成年人开放。

这一规则,在当下被诸多国家运用,而中国广电总局所秉承的观念却依旧还是《海斯法典》式的,即为了保护民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健康和道德,对各类影视以及娱乐节目进行严格的监管。这一监管的手段往往是一刀切,只要出现在广电总局看来不合时宜、有伤风化的影视内容、人物形象和情节就会导致彻底删减,否则便无法上映。这一打着维护社会良好风俗、公共道德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律令最终也直接侵犯了许多成年人的权利,因此国内众多电影从业者积极呼吁建立电影分级制,但相关部门对此却始终无动于衷。

(图源网络)

此次关于娱乐节目中男明星戴耳钉一事,其实便是这一多年来日渐收紧的审查的延续。正如网友们发现的,在此之前,各地相关部门对于娱乐节目的一些规定和禁令——被称作“禁娱令”——已经在规训着诸多娱乐节目,从艺人们的发型、发色,到纹身、穿着以及相关饰品等都有相应的要求,而这些电视以及网络节目通过打马赛克的方法也早有先例。对于纹身的禁令,从中国足协到军队,以及娱乐圈无一可免。这一禁令还直接影响到许多欧美歌手,当他们来中国表演时,也被要求掩盖手臂的纹身,或是像其他娱乐节目中利用马赛克遮蔽。

无论是广电总局还是各地相关部门所发出的这些文件以及规定,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把规范的目标放在这些公众人物的身体和形象上。他们有一个怎样的身体和形象是主流意识形态十分关注的,因为就如上文所说,这一“正确的”身体和形象被用来表现和反映“正确的”观念,由此希望观众通过对其的模仿来达到对于这些意识形态的接受。因此,身体成为相关权力部门最为关注和作用的对象,而它所反映出的正是福柯在其《惩罚与规训》中所提出的观点:身体是构成日常实践和权力的大规模组织之间的重要联系。

我们的身体并不是某种自然而然的产物,在福柯看来:“身体是事件被铭写的表面,是自我被拆散的处所,是一个永远在风化瓦解的器具”。社会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权力技术和历史悲喜剧,都会围绕着人的身体展开。因此,对于身体的掌握和规训也便成了建构一个健康的、正常和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与国家的重要手段。

截图自美国纪录片《露丝.巴德.金斯伯格》

自从西方启蒙运动之后,伴随着传统宗教神性的去魅,拥有理性的人开始成为创造社会和历史的主体,而由此诞生了一系列关于自我、权利以及国家的理论。在这其中,个人的自我保存——最直接的表现便是身体的完好无损和存续——成为建构一个完美且民主的社会与国家的基础,由此人们意识到自己是属于自己的,我的身体由我主宰。在这一观念的驱使下,产生了私人与公共的划分,以及各种作用于不同范畴的权利。这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基础,个人对于自我的拥有,而不是某个超验的彼岸或组织以及国家的附庸。

马克思在其后虽然批评了自由主义的诸多观念,并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但他对于启蒙思想的继承依旧让他难以忽视个人所拥有的诸多基本权利。在以赛亚.柏林所著的《卡尔.马克思》一书中,马克思一生的经历和抗争所展现的便是对于个人基本权利维护的最好证明。

福柯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揭露了近代国家与个人互动间的另一层关系,尤其随着现代性的发展与深入,个人——尤其是身体——成为从传统权力模式走向现代化权力结构所作用的核心场域。自由主义所建构的那种“自然的”身体遭到质疑,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各样的社会以及国家权力和话语在其上留下的痕迹,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法国女性主义哲学家威蒂格以及美国酷儿理论家朱迪斯.巴特勒才指出,生理性别(sex)同样是社会文化话语的产物,那些来源于权力的话语紧紧地覆盖在我们曾经以为是自然事实的身体上。

因此,当我们在这一理论视角下再回看国内相关部门对于男明星戴耳钉、染发、纹身甚至穿着打扮的各种规范与禁止时,福柯所谓的身体规训便从中浮现。这一规训的目的便是使人体变得更顺从、更有用。国家权力通过其所选择的技术,按照预定的速度和效果,使身体不仅在“做什么”方面,而且在“怎么做”方面都符合前者的愿望。由此,这些纪律便制造出了驯服的、训练有素的身体,即福柯所谓的“驯顺的”肉体,以供集体和国家使用。

福柯所谓的全景敞视主义(图源网络)

各个电视以及网络平台在这些或真或假,假假真真的规定、文件、传闻和道听途说中开始更进一步地检查自己节目中所出现的明星形象是否符合此类标准,有的通过后台交涉,有的因为节目已经录制完成,而只能以马赛克来遮蔽。而在这一趋势下,明星们也必然为了获得工作而进行自我检查和规训,由此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接受者和再生产者。

2017年,大张伟染发的话题随着湖南卫视的一纸批评被刷上热搜。湖南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部的文件中点名批评《天天向上》节目中主持人以及嘉宾造型怪异、缺乏审美引领的宣传,导致节目后期把大张伟墨绿色的头发p成黑色。而大张伟随后也在微博中表示“我听话,染黑啦!”[2]就如匈牙利作家米克洛什·哈拉兹蒂在其分析东欧艺术与国家关系的著作《天鹅绒监狱》中所指出的,民众以及艺术家总是能够“超量”地完成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即他们的自我检查往往会比所要求的要更严格和狭隘。由此导致民众和艺术家形成内化的、自觉的自我规训意识,由此成为一个“不给国家惹麻烦”的三好公民!

因此,身体变成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用以宣传和再生产的工具。在讨论男演员戴耳钉这一问题时,许多网友指出其或许与去年流传的所谓“限娘令”有关,即为了防止演艺圈中年轻男演员形象的娘化。这一逻辑背后的意识形态便是对于男女两性性别气质的二元对立观念,认为男性和女性有着某种天生的、自然甚至是永恒的特属性别气质,因此一旦出现混乱或不清晰,便可能带来性别倒错甚至性变态等问题。

而主流观念对于男性的女性化所产生的恐慌在东、西方近代历史中都层出不穷,西方宗教人士担心男性的女性化会导致性堕落,军队担心会由此影响军队的阳刚气质,而民族与国家则直接指出娘娘腔的男性是前者走向衰败的第一步……这一系列的陈词滥调中充满了西方19世纪末性科学的陈旧且错误的性别观念,但它却依旧在当下的许多国家和社会中流传着。

一些意见认为男性戴耳钉(耳环)会削弱其男性气质,这一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C罗以及贝克汉姆这样被认为是“典型男性”的男性同样戴耳钉。(图源网络)

这一模棱两可却充满诱惑力的逻辑推理本身就漏洞百出,但由于掺杂其中的民族与爱国主义热情而往往导致其拥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因此它也时常为极权主义所推崇。在德国纳粹的观念中,以及苏联的主流意识形态,我们都能轻易地看到这一阴影的存在,而它背后被遮蔽的其实是其内核中强烈的霸权性男性主义以及权力的骄纵。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第二波女权运动中,“个人即政治的”口号使得曾经一度被排除在公共空间中的女性开始重新反思她们的“个人的”生活与历史,使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得以显现,由此破坏传统坚硬的男权体制。而在当下中国,我们发现“个人即政治的”这一口号,同时也在揭露着这样的事实:作为个体的我们始终在政治的权力中生活着,并遭到其侵扰、印刻、规训与改造,而国家权力似乎比我们更早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那些明星的身体和形象才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一些文章指出,“近几来,广电总局加强对综艺节目的管理,多次提出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对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长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广电总局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问题是,它所依靠的法律以及所使用的准则又来自哪里?以及对于社会文化与社会道德问题,它是否又能保障自己的引导是正确的;而更重要的问题是,政府是否有权利来进行这些干涉?即判定哪些民众行为是合理的、道德的,哪些是需要被隔离的“邪恶民众”与行为。

在近代各国历史中,似乎都出现过这样的状况,即民众被反复告知,其个人自由以及权利必须为了保护国家的强盛、免于外来的威胁以及其持续的发展让路。但胡适在上世纪早期便已经反驳了这一观念,他指出,争取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

国家以自己的权力对影视以及娱乐节目中的明星形象进行规范,并且对于公众的意见侧耳偏听,最终可能就会导致千人一面、千人一声,从而暗藏着对于一个健康社会多元且多样化发展的威胁。如果我们改编一下美国著名最高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的那句名言——“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我们便能够说:“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身体和形象,同样自由”,并且我们有责任去保护它!

注释:

[1] 《男艺人上节目不能戴耳钉?知情人:特写时避免》,文章地址:http://ent.sina.com.cn/tv/zy/2019-01-16/doc-ihqhqcis6790219.shtml

[2]文章地址:http://xian.qq.com/a/20190117/003617.htm

编辑:西西弗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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