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家庭贫困“两癌”妇女看病困难的问题,2019年,郑州市妇女联合会与郑州慈善总会、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联合,继续开展“关爱女性”—“两癌”慈善救助活动。
救助对象
郑州市户籍,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以及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患乳腺癌或宫颈癌的妇女。
救助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救助内容
家庭贫困的乳腺癌或宫颈癌妇女患者由郑州市妇女联合会、郑州慈善总会负责筛选确定,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定点救治,住院妇女医疗费用经社保、农合、民政等部门报销之后个人承担费用的50%由项目资金予以救助,救助最高限额10000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提供材料
说明:申请救助应提供的各项资料均需一式三份,由郑州慈善总会、郑州市妇女联合会、项目医院各留存一份入档。
(一)2019年郑州市贫困“两癌”妇女救助申请须知;
(二) 2019年郑州市贫困“两癌”妇女救助申请表;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医院诊断证明;
(五)贫困相关证明
1.城乡低保、低收入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精准扶贫户的明白卡复印件。
2.因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须提供:
(1)所在乡(镇)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
(2)补充证明:①房产证明(证明申请人房产情况,名下无房产或仅有一处房产的给予救助,否则不予救助);②社保缴纳证明(证明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按2018年度郑州市最低月缴费基数3524.3元缴纳社保或无缴纳社保的给予救助,否则不予救助);③个人征信证明(证明申请人名下贷款情况,名下无贷款或仅有购房贷款的给予救助,否则不予救助)。
救助程序
1.贫困“两癌”妇女依据自愿原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救助应提供的全部资料,低保、低收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精准扶贫户的明白卡原件,向郑州市妇联提出申请,由郑州市妇联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当事人,符合条件的,由郑州市妇联在《2019年郑州市贫困“两癌”妇女救助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同时要签署经办人姓名。
2.郑州市妇联审核合格后,申请人持与程序1相同资料到项目医院慈善办,由项目医院慈善办对其材料进行再审,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将相关资料上交项目医院慈善办。
3.项目医院慈善办审核合格后,由项目医院慈善办登记并上报郑州市妇联审核,市妇联审核合格后,由项目医院慈善办通知当事人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由郑州市慈善总会按相关程序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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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融媒体记者 孙瑞
编 辑:赵博文
责任编辑 :赵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