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顺治年初因明南直隶地区在长江南边而设立江南省,之后改分为江苏和安徽二省,因此光绪年间已经没有江南省称,但是各方机构有时仍运用江南记局为名,设置了江南省造币厂。

此币江南省造光绪元宝癸卯当制钱十文,材质未红铜铸造,起特点:正面中心满文宝宁,周边光绪元宝四汉字,珠圈外上缘江南省造,下缘每元当制钱十文计值,左右边癸卯纪年,背面飞龙八尾,八条尾巴弯曲多,类似编织网状,珠圈外上下英文江南,当十记地计值。

光绪二十二年1986年,在省城西水关内云台闸南岸择地建造厂房,并向国外订购造币机器,次年厂房建成,命名为江南铸造银元制钱总局,分为东,西两厂,东厂铸造银元,西厂铸造方孔制钱。
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以西厂原有的旧机器改铸造铜元,初铸铜元有光绪元宝十文,正面未标示干支纪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东厂也停止了铸造银元改铸铜元,到光源三十年,向国外购买了新造币机器,同时又在扬州择地扩建新厂房,两厂先后铸造铜元光绪元宝无纪年当十文和壬寅和癸卯,甲辰,乙巳,干支纪年当十文铜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