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爆料,厦门一小区围墙上出现“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的普法宣传画,孩子问为什么救人要罚钱,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20日,宣传画制作单位思明区司法局称,该画并无不妥,不要吹毛求疵。21日,司法局又称,鉴于该宣传画引发不好的社会反响,已将其撤下。

这些年来,出现了很多反常理的事件,比如说,小偷偷东西被房主打伤后,房主既要赔偿小偷,又要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小偷去偷东西,被发现后逃跑时摔伤了,房主也要赔偿小偷。还有有人遇到有女性被强奸,出手制止时将暴徒打伤后,见义勇为的既要赔暴徒钱,又要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一个姑娘假期在饭店做下兼职,然后被练过武的壮实流氓无赖不停骚扰,而且多次上门威胁其家人,导致姑娘全家无法正常生活。后来,流氓无赖更是持械上门,对姑娘全家大打出手,这一家人在自卫的过程中失手将无赖流氓打死了。最后,这一家人却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几千年传下来的中华优秀传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正在被一点点瓦解和践踏。
路见不平,出手相助。遇见流氓无赖持械威胁生命的紧急情况时,拿起武器自卫。遇到小偷强盗,大家联手将其制服。遇到良家妇女被侮辱时,大喊一声勇敢救人。所谓英雄救美,也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当下的发展,让一些优秀的传统观点一点点的被颠覆。就像这个司马光砸缸救人的义举,竟然被有关部门解释称要“罚款二十”,在面对公众的质疑救人命重要,还是要钱重要时,竟然解释是“并无不妥,不要吹毛求疵”!
我现在有点被搞糊涂了,我们现在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了?或者说这些价值观的解释话语权,现在都变成了什么样子了?
中国自古以来讲究一个法,一个德。所以,我们现在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行。可是,我们看看有些案件的处理,纯粹的出法律的洋相,大有丢人现眼的味道。
有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处理某些案件时,那种低能儿的表现,让人感觉就是在给法律抹黑招黑!甚至有些处理,公然是反人道而行之,所谓人情天理,丝毫不入他们的法眼!
须知道,有一些案件的无脑化处理,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是几十年都无法消除的。有时候直接寒了人心,且人为的造成了社会麻木不仁和冷漠冷酷。这种情况,对这个社会积极向上的发展,有什么益处和帮助?
有些案件的处理,扰乱了价值观和社会的基本道德,让大众再次面对类似的事件时,无所适从,或者做壁上观,再或者直接忽视视而不见,这会是怎么样的境地和场面?
我一再呼吁,法律虽说讲究大爱,但是,这个大爱首先要施之于受害者和遵纪守法的见义勇为者,而不是站在暴徒违反者的角度。
就算是法律有让犯罪之人弃恶从善改过自新的作用和使命,但是,首先也是要考虑受害者和遵纪守法的见义勇为者,当维护了这些人的权益后,其次,才是根据实际情况给违法者以改过自新的机会!
事情的主与次,一定要分清楚搞明白。当我们颠倒了主与次之时,那就有颠倒黑白是非不分之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