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不菲的高古玉器及玉器残件的价格区别

玉器,即使用天然玉石加工制成的器物。中国早在八千多年前就有了玉器,并不间断地延续到现在。玉器的出现是

玉器,即使用天然玉石加工制成的器物。中国早在八千多年前就有了玉器,并不间断地延续到现在。玉器的出现是远古石器的延续与创新。

玉器与石器的区别在于质地和加工方式的不同。未经人加工过的天然玉石是玉料,《说文解字》称:“石之美者谓之玉”,凡美石制品均在玉器的范围。但美石的玉多为交织结构的透闪石和阳起石,不同于可以敲击成形的石料。因此古玉器的出现,在于新石器时期晚期的中华古人创造了使用解玉砂琢碾加工玉石的方法。

古玉器是人类古代文明里中华文明所独有的器物。因古代碾法已经失传,以加工方式区分,用碾法制作的玉器均为古玉器,而凡使用电动金刚工具等现代技术加工的玉器称为新玉。中国玉器自史前出现起,即是最高规格的器物,主要用作礼器和配饰。有祭祀天的玉璧,祭祀地的玉琮,有祭祀四方的圭、璋、琥、璜。史前典型的玉器见于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等。

春秋龙形玉佩

春秋双系拱形起脊玉饰

西周虎形玉佩

西周龙凤纹玉圭形饰

西周龙纹玉环

西周幎目缀玉

西周人龙形玉饰

西周人形玉璜

西周玉马

西周玉牛

西周玉蟠龙

西周玉兔

玉器残件的价格判断与收藏价值

古玉的致残原因很多,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三类,即:玉质本身就带有的缺陷,俗称“天残”;在土内掩埋的过程中,受到土内有机物质的侵烛而出现不可逆的品相破坏,俗称“地残”;一件雕塑完整的玉件,因人为的原因而导致裂璧、磕碰、折断等品相破坏,称为“人残”。在古玉的交易上,流行着“天残不折钱,地残折一半,人残不值钱”的残玉交易价位参考。

天残:对于玉材使用的优劣取舍分割,是随着人们对用玉质质量认识不断加深而逐渐形成的,唐代以后,对和阗玉的优劣认识基本上确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但是通过分析老三代的出土器,可以肯定彼时的用玉基本上处于被动的使用上,挑选余地很小,也很少见到上好的玉料雕件。我们在观察老三代玉器时,有时可以见到玉质内里的裂痕、饭糁、石筋、颜色瑕庇等材质上的不纯净,这在唐代以后的作品上很少出现,一般收藏古玉,对老三代藏品的玉质要求并不十分严格,因为彼时的玉质基本上都不会很好,尤其是商代的玉件,和田玉极少,只是高级的王室墓穴才可能出现,尽管如此,和阗玉的玉质也远不如明清时期的纯净。所以说“天残不算残”。

地残:任何一件古玉,在漫长的地下掩埋过程中,由于环境的不同,都会真实地在玉器身上得到反映,比如出土于两北方的三代古玉多处于周围环境干燥的土壤环境中,所以一般器身完好,较少带有土壤有机物带来的侵蚀,这种环境下出土的玉器,俗称“燥坑”;而出土于南方的老三代玉器由于掩埋环境潮湿,土壤成分复杂,所以沁色多,土蚀也多,俗称“湿坑”。我们所说的“地残”,就是指湿坑出身的古玉。拥有一件带存土锈的三代古玉是很幸运的事,尽管不太尽如人意,但是凭借土锈可以证明玉的出身,也是不错的收藏,切记不可别试图除锈,这样做很危险,一定会伤及玉的表面,这样,就会由“地残算一半”转眼间变成了 “人残不值钱” 了。

人残:对于用于收藏目的的古玉,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人残。所谓“人残”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通过人的外力导致玉器的磕碰损坏,譬如不慎将玉件掉在地上,或磕碰到硬的东两上而造成的品相瑕庇;二是对已经残损的器件的改制与人工干预下的掩盖,譬如对于出土前的老残器进行修改(俗称“动手”),或对传世残器的修整。常见的玉件的磕碰、折断比较容易观察,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片状玉在受到不同程度的震动后,也会出现很隐蔽的裂痕,这样的裂痕有时是很致命的。所以在收藏片状古玉时,应该极其仔细地寻找是否含有细小的裂痕。

古玉改作是由于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古玉大件,器型完整者总是凤毛麟角,出于各种目的,改作者尽量按原来器物的造型及纹饰改做成零星小件,或对残器进行补整,对容易暴露庐山真面目的斧凿之痕重点进行染色、褪光。一块已经破碎的玉璧,如缺一半则将尚存的改作璜,如缺一小部分,则改为玦,如里口残缺则磨去一层改为瑗,若是外边残缺,则磨去一层改为环。至于补整也不少见,如一件系璧破碎了,则截取完整部分而以颜色相仿的玉甚至是金银补之,这种方法在中国很早就曾屡屡出现。

古玉后雕是指利用末成器型或器型不规整、雕琢不精的古玉进行加工。将素面的或一面有纹饰一面素面的古玉器,重新切磋,雕琢纹饰。素面的玉斧、玉圭、玉璧、玉璜乃至玉琮等古玉器都是被选用较多的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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