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8大酷刑:宫刑第五,凌迟第二,第一最残忍

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从名目上来讲就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迟、车裂等多种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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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斩首

斩首的历史相当长,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常用的斩首工具有:斧、剑、刀。在我们所熟知的斩首中,通常都是在午时三刻以刀斩首。其实,斩首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最好的是一刀搞定,痛苦小;使用钝刀斩首,是为了增加行刑时间,延续受刑者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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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罪大的人就用越钝的刀砍,受的痛苦就越大。九妹所知道的,就是历史上很有名的“戊戌六君子”,被慈禧要求一定是用钝刀斩首,因为在慈嬉眼里,谭嗣同等人就是罪大恶极之人。

第7、刖刑 

关于刖刑,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一般都是倾向后者的。

古代,受此刑罚最有名的是大战略家孙膑。据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 

 第6、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不得不说,能想出这种机器变态又残忍的人,非常“人才”…… 

第5、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

之前九妹写太监那篇文章时,曾经提到过宫刑也是刑罚之一。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写了留“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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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从腰部,将人斩成两截……九妹想一想腰部都已经开始发麻,真的太残忍!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朝时,朱棣和建文帝之间的靖难之役以朱棣称帝结束。建文帝手下有一大名士方孝孺,抵死不投降,最后就是被赐腰斩。据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第3、烹杀

烹杀,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烹杀通常采用镬、鼎(鼎有足,四足为方鼎,三足为圆鼎;镬无足,类似于今天的锅)等炊具,因此又称镬烹、鼎镬和汤镬。

我们都看过封神榜。封神榜里,姬昌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姬发,另一个叫伯邑考。据说,当时姬昌已经准备起兵讨伐纣王,被纣王知道,于是就把伯邑考作人质。

甚至,为了试探姬昌是否真的有谋反之心,就将伯邑考烹杀了,而且,还将其主城肉羹,将肉羹赐给姬昌……为了打消纣王的疑心,姬昌喝了肉粥……九妹觉得纣王真的是昏了头了。

如果我是姬昌,即使刚开始没有谋反之心,经过纣王这一番作,不谋反也要谋反了。

第2、凌迟,又作“陵迟”,即缓坡的意思,用于刑罚,取其缓慢之意,说白些,就是要让人慢慢去死。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去。延长死亡的时间,最大限度的在肉体上进行折磨,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

凌迟之刑经历了一个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最初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之分。

发展到后来,零割的刀数越来越多,据说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

历史上,明代有个叫刘瑾的宦官,被判了个一等凌迟,剐3357刀,分三天剐完;第一天剐了357刀,每一刀割下来的肉大如指甲;行刑完毕,刘瑾回到监狱,还喝了两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可惜只割了数十刀,刘瑾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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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

即用五辆车(或五匹马、牛)将罪犯的四肢和头从不同方向拉断扯裂。忘了这个是不是曾经出现过历史课本上还是历史老师讲的。

九妹知道被车裂的,就是著名的商鞅,就是大家上学时学过的“商鞅变法”的那位大佬。

车裂在具体施行的时候,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样轻而易举,因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强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纸那样轻易扯碎。当行刑的马匹或牛累得气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时,犯人可怜的四肢依旧连在躯干上。由此可见车裂之刑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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