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古老的传统社会中,乡贤对于促进宗族自治、民风淳化、伦理维系、乡土认同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引导这一话题从议论走向各地的积极实践,但是,历史上的“乡贤”和新时代的“乡贤”到底指的是什么? 我们特别摘取中国农业出版社《新时代乡贤》的部分章节,溯源梳理。
中国乡贤的历史渊源
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祭祀先贤的文化活动。秦汉之后,乡贤文化建设渐渐进入自觉阶段,形成了包括书写乡贤、祭祀乡贤、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一整套乡贤文化体系。
西汉时期,汉高祖所定的“三老”制度【班固《汉书》卷一上《高帝纪第一》:“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可算是官方自觉开展的最早的乡贤文化建设。
东汉时期,最早出现了“乡贤”一词,国家将其作为一种荣誉称号,表彰有作为的去世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
宋代之后,随着士族门阀制度被彻底打破,科举制度和书院又兴盛发展,士大夫阶层作为知识分子范畴意义上的“自觉的精神”。在这种精神的驱动下,一些致仕回乡的士大夫开始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此为中国“士”阶层与乡村发生紧密关系的肇始。当时范仲淹在家乡苏州设立义庄,在宗族内进行才删救助。吕大钧为家乡蓝田制定了《吕氏乡约》,规范乡民的修身齐家交友的道德修养与婚丧嫁娶等社会活动。
到了明清两代,随着乡村基层自治制度的完善,以“乡绅”阶层为代表的乡贤力量,在乡村治理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由科举制度产生的官绅、学校制度产生的学绅以及捐纳制度产生的商绅。他们在地方上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声望和特权,也以增进家乡福利和权益保护为己任,更为广泛地参与到了乡村社会的公共事务中,诸如修桥铺路、设置义仓、创办书院、开设普济堂、处理乡村纠纷、教化乡民等。与宋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完全是民间行为不同,清明两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得到政府鼓励与制度保障,乡贤们的义举,均会受政府表彰并载入地方史志。
乡绅
从历史演变上看,传统社会中的乡贤,主要是指在地方社会建设、风习教化、公共事务中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有贤德、有文化、有威望的贤达人士,他们或以学问文章、或以吏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名。
“古之生于斯之有功德于民者也,是之谓乡贤“,“传统乡贤是儒家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人生追求和社会责任的实践者”,“广义的乡贤既包括生活在本乡本土、造福乡梓的贤士,也包括生活在外地、对国家社会有突出贡献的当地名人。” 乡贤文化是地方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展现了一个地区真实、立体的形象风貌,同时也是团结大众的有效形式,是地方文化软实力。
近现代“百年中国”以来的乡贤及其家国理性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农业文明的传统受到了西方工业文明的强力冲击。在强势帝国建立的全球资本化秩序下,中国的现代化历程,在西方坚船礼炮所造成的亡国灭种危机面前,只能以第二、三产业剥夺小农的“内生性”工业化方式,将其代价转嫁于中国乡土社会,由此导致了近现代史上尤其是百年以来的中国乡村之痛,产生了农业凋敝、农村萧条、农民破产的近代乡村问题。传统的村社理性,在中国漫长循环史社会变迁进程中起着基础性保障功能,在外部社会动荡和城市掠夺乡村的背景下,日益破败乃至土崩瓦解。
中国当代小说《白鹿原》的“乡贤叙事”
在城乡分裂乃至对立和掠夺关系下,中国传统社会里以乡土社会治理为目标的、绵绵不断的家国情怀及其行为,要么随着乡绅变劣绅而呈现解体消失的现象,要么成为一些或隐或现、相对边缘的、“为国家而乡建”的、经过反思而行动的“理性”层面现象。
晏阳初先生
梁漱溟先生
自近代以来,一些有志之士因感同身受而心存家国情怀,并切合实际从社会现实出发开展一些舒缓民众生存压迫的举措,身体力行地自觉践行乡村复兴地使命;这种相对理性的意识和行为的自觉性,作为践行仁义的中国文化品格,可称之为家国理性。因此,家国情怀和家国理性,是中国文化基因中的“本来”在近代史上因缘际会的时代产物,与中国人朴素的祖宗崇拜和天地自然崇拜有关,与中国人慎终追远、安土重迁等文化基因特征有关。无论是外来的百年政治革命激进还是产业革命激进,正是乡土社会及其浴火重生的乡贤家国理性,及致力于攫取其身家性命的人民大众土壤,滋养并接纳了它们,并默默承受并消化、转化着它们的代价。
新时代成就乡贤的机理
家国理性与“内嵌/外嵌”资本
新时代乡贤实现其家国理性主要有两点特性:一是扎根本土,对传统乡土文化和当前乡村现状比较熟悉;二是具有一定的现代知识、技能、眼光与现代社会价值,能够在承续传统乡村文明基础上,支持或带动乡村建设,具有作为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的能力。
近代以来,中国历代政府、企业家、知识分子等主流力量,作为中国现代化——工业强国的重要助推群体力量,成为中国跨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之伟大丰碑的当仁不让的镌写者;另一方面,随着地方工业化强力展开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形成 、展开及转化,在一定条件的允许和刺激下,他们中的部分群体力量,还多少具有践行以乡土主义为目标的家国理性行为及其驱动力。
比如,如今的政府、企业家、知识分子、社会大众等社会主要组织、群体和个人,均在践行家国理性方面有着与时俱进的诸多表现。当前,政府对农民土地制度的“三权确权”举措,也具有加强传统村社理性的功用;此外,今日企业家,至少返乡型企业家中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有能力有资源,集“家乡之义”与“经济之利”为一体,其心灵里都有着深厚的恋土恋家之“乡土情结”,这些非资本经济属性的表现,正是他们有可能成为当代“新乡贤”积极参与新乡村建设的内在依据;再者,以 知识分子为倡导、以高校大学生“三农”社团为志愿者、与基层干部和群众相结合为特点的新乡村建设运动,还是有知识分子愿意走出一条“自身建设、学术建设与乡村建设”三位一体化的综合性道路出来。
新时代乡贤
而这些新时代的乡贤大体可以分为“在地守拙者”和“返乡创业者”两种类型。在地守拙者,要么以“内嵌”资本(乡村的内生型资本)的方式在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生产中腾挪转移、艰难持守,要么在本职工作之外或退休之余,另辟一片“试验田”潜心经营;返乡创业者类型,大都具有“回嵌”资本的优势。所谓“回嵌”资本,是指原来异化于村社和乡村的社会、文化、经济等资本类型,伴随着返乡精英群体反哺乡村社会促进乡村建设的资本及其群体力量。比如从乡村出去的城市干部、大学知识分子、成功的企业家人士、有专业技能有管理才能的外出打工者,他们作为能人或精英怀着“乡土情结”返回生养自己的乡土社会,将各种优势资本资源携带到乡村、村社和家族。
摘选自《新时代乡贤》导论
《乡贤与家国理性:新时代爱故乡的力》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何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