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年谱

  1074年(熙宁七年)九月初三日胡安国出生在建州崇安县开耀乡五夫里之籍溪村(现:福建武夷市五夫镇

1074年(熙宁七年)九月初三日胡安国出生在建州崇安县开耀乡五夫里之籍溪村(现:福建武夷市五夫镇胡坊村)。
1082年(元丰五年)在外祖父吴仙洲先生家入私塾。
1089年(元佑四年)到信州(现:江西上铙)入州学。
1091年(元佑六年)到京师(现:河南开封)入太学。
1097年(绍圣四年)进士及第,试度定第一,但因策问中没有诋毁无佑党人的语句,遂改以何昌为榜首,哲宗复试,亲擢第三。首授常州府判官,胡安国辞不赴任,后任荆南府教授。娶李氏为妻。
1098年(绍圣五年)按常例回京城任职,胡安国请求外任,拟派河北路任职,胡安国以父母年老多病为由辞,后改任提举湖北路学事。奉母命将其弟胡淳之子胡寅救抚为长子。
1100年(元符三年)娶王氏
1101年(靖国元年)胡宁出生于荆南江陵。
1105年(崇宁四年)任提举湖南路学事。胡宏出生荆南江陵。
1106年(崇宁五年)改任成德军通判,八月复任提举湖南路学事,奉诏推荐寒士王绘、邓琼,权奸蔡京以王、邓为范纯仁党人,诬陷胡安国“推举贤能不善”,遂将胡安国罢官。
1107年(崇宁六年)罢官后在荆南江陵,游学和研习《春秋》等。
1110年(大观四年)冤案诏雪,复官职,拟派任提举成都路学事,胡安国以父母有病为由,辞官未赴任。
1112年(政和二年)母亲吴氏去世在家守孝。游学和潜心修研《春秋》等。
1117年(政和八年)应诏赴京,后因病无法上朝,居百日后回家。
1118年(宣和元年)任提举江南东路学事。十一月父亲胡渊去世。
1119年(宣和二年)停职在家守孝。潜心修研《春秋》等。
1125年(宣和七年)拟任尚书员外郎,胡安国辞。
1126年(靖康元年)拟任大常少卿,辞。又拟任起居郎,又辞。六月诏进京,钦宗后殿召见,欲任词掖,胡安国以有病为由辞,后经大臣劝说,方任中书舍人,赐三品服。不久为耿南仲所忌,被贬任右文殿修撰,知通州(现:江苏南通)。
1127年(建炎元年)任给事中,命点校《左传》兼待讲,专讲左氏《春秋》,因弹劾奸权朱胜非等遂落职。
1128年(建炎二年)经枢密使张俊荐复任给事中,后改任提举洞霄宫。
1129年(建炎三年)秋江陵遭遇兵乱,胡安国在京城,胡宏携母亲等人从江陵逃难,江陵故庐财物书籍千卷均被烧抢一空。
1130年(建炎四年)年底胡安国由湖北荆门避战乱迁湖南湘潭碧泉,见山好泉清,遂买山筑室为家居。开设“碧泉书院”。
1131年(绍兴元年)任中书舍人兼侍讲,胡安国辞未允,诏进京,面献《时证论》,后因朝官倾轧,被降职任提举仙都。
1132年(绍兴二年)在湖南衡山南岳山下开办“文定书院”。其后在衡山和湘潭之间往返著书讲学。
1135年(绍兴五年)拟任徽猷阁侍制知永州,胡安国辞,后高宗令篡修所著《春秋传》,任提举江洲大平观。
1137年(绍兴七年)《春秋传》书成,年底上呈朝廷。
1138年(绍兴八年)正月,高宗皇帝阅后称:尽得圣人之旨。授胡安国宝文阁直学士,赐银绢三百疋两,胡安国辞不允,胡安国将其银绢全部交由侄胡宪,令其用于修缮祖茔,资助崇安老家贫困亲戚。四月十三日,胡安国逝世,享的65岁。遗表上奏,高宗皇帝首诏赠四官,赠银绢二百疋两。后诏谥“文定”,加赠银绢三百两,赐田十倾,并令湖南路转运司负责葬事。九月一日葬于湖南湘潭县隐山。

编者注:本人通过现已收集的史料将胡安国的生平编摘成年谱,因本人手中资料缺乏,其年谱还有待补充完善,今发布初稿乞求得到有识之士予以指点和斧正!

胡铁华2007/12/02

参考文献:
1.《宣义胡公墓志铭》[宋]游酢撰,《游廌山集》卷4
2.《先公行状》[宋]胡寅撰《斐然集》卷25
3.《道南原委》[明]朱横撰,《丛书集成》
4.《宋元学案》[清]黄宗羲等撰
5.《有本亭记》、《题祖妣志铭》[宋]胡宏撰,《胡宏集》
6.《宋史》[元]脱脱等撰
7.《开创时期的湖湘文化》、《胡安国族系考证》王立新著
8.《闽楚胡氏水东族八修支谱》胡谦基主修 

胡安国(1074年-1138年),又名胡迪,字康候,号青山,谥号文定,学者称武夷先生,后世称胡文定公。建宁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人,北宋学者。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丁丑科赵昌言榜进士第三人。[1-2]  为太学博士,旋提举湖南学事,后迁居衡阳南岳。提倡修身为学,主张经世致用,重教化,讲名节,轻利禄,憎邪恶。[1] 

胡安国一生以圣人为目标,主要从事学术研究,潜心研究《春秋》,1131年,在湘潭县隐山与次子胡宏共同创办“碧泉书堂”(文定书院前身),开创“湖湘学派”。其所著《春秋传》成为后世科举士人必读的教科书。又著《资治通鉴举要补遗》一百卷,《文集》十五卷,《宋史》立传,《宋元学案》中有《武夷学案》,明正统间从祀孔庙。

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朝廷赐“霜松雪柏”匾额一方,乾隆二年(1737年)拨内府库银建祠于隐山,并将其居住地称为“胡文定祠”。王夫之肯定安国的“著攘夷尊周之大义”,但对“兵权不可假人”持有否定态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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