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在华人地区拥有高知名度,却被不肖业者动起歪脑筋,近日在网上传出一张卖烧鸡的广告招牌,上头打着“刘德华烧鸡”,一只要价19.8人民币,但在该张广告照片中用手托住鸡的人,是张学友而非刘德华,令人看得摸不着头绪。

刘德华的肖像、姓名和签名前阵子被国内一间科技公司冒用,在其净水器相关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被刘德华一方告上法庭。

全案上月25日开庭,刘德华的律师表示净水器公司自2016年12月起至2018年3月,在产品包装使用刘德华的肖像及签名,且在官网与各大购物网站贩售、宣传,貌似刘德华就是产品代言人,然而刘德华从未授权该厂商使用肖像。

他陆续透过E-mail以及律师函要求厂商撤掉照片,停止侵权行为,但对方置之不理,最后才透过法律诉讼要求讨回公道,求偿200万人民币并公开道歉。

而净水器厂商透过律师表示当初是透过上海公司合法取得照片使用权,并未构成侵权行为,也没有造成刘德华的损失,认为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此案件仍在审理中。

此外,针对刘德华指控的这款涉嫌侵权的净水器,杭州这家公司给出了这么个说法:“公司的净水器主要不是拿来卖的,而是赠送的……”

法官听了这辩解,也有点懵:“请被告方解释一下,作为商家,产品主要是拿来赠送,怎么实现盈利?”

被告方解释说,他们公司主要通过互联网营销,以赠送这款净水器来达到扩大影响力的效果,最终实现被上市公司收购。

消息曝光之后,大批网友挞伐净水器厂商,认为公司违法盗用后硬要辩解,太不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