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可爱的厚厚
今天又是学习的一天
最近厚厚在群里发现了大家在复习刑法的时候,出现了分歧,大家争论的点关于刑法关于犯罪论的理论学说,接下里就让小编好好跟你们说道说道
刑法是什么?
刑法便是犯罪论和刑罚论,犯罪论解决“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刑罚论解决“构成犯罪后应如何处置”。汉高祖刘邦入咸阳后,约法三章,其一即“杀人者死”,这便是刑法,前者“杀人”属于犯罪论,后者“死”属于刑罚论
法考中刑法这门学科是一门比较重要,相对来说也比较有难度的这么一个学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刑法中涉及很多不同的理论学说,犯罪论就是其中一个。刑法关于犯罪论的理论学说大概有这么三种:四要件说、两阶层说和三阶层说。
厚大的刑法导学已经开始了一周了,今天小编简单地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角度谈一下这几种学说观点之间的特点和差别,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搭建刑法的思维体系,有哪里说的有瑕疵的,也欢迎各位指正
四要件说
传统的犯罪论,学习苏联而来,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更够犯罪的标准即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四个要件:①犯罪客体,②犯罪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主观方面,如果同时满足这四个方面,即构成犯罪,四者缺其一就不构成犯罪(这一点使得四要件在形式上简单明了,但同时在认定某些情形下的定罪,如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时,所得出的结论不甚合理,因此四要件说遭到很多的诟病)
四要件说所主张的构成犯罪所需要的四个要件①犯罪客体,②犯罪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主观方面是没有顺序之分的,也就是说只要同时满足①②③④即可,没有逻辑判断上的先后之分(这是四要件说与两阶层说和三阶层说之间比较明显的一个区别),但随着四要件的发展,当下有的学者提出四要件应遵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逻辑判断顺序,有的学者则主张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的逻辑顺序,以此来弥补本身的缺陷
三阶层说
比较新的犯罪论学说,学习德日而来,一个行为构成犯罪,要依次经过三个层级的判断,第一、构成要件符合性;第二、违法阻却事由;第三责任阻却事由,只有依次满足三个层级的判断,才能最终判定某行为是否被认为属于刑法上的“犯罪”
构成要件符合性。构成要件包括客观构成要件和主观构成要件,客观构成要件包含主体、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主观构成要件包含故意、过失
违法阻却事由。主要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责任阻却事由。主要就是判断犯罪人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少量会涉及期待可能性
三阶层说的逻辑是这样的:一个事实发生后,第一步判断,这个事实符不符合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某罪的构成要件([客观构成要件]有没有犯罪行为?有没有危害结果?行为和结果有没有因果关系? [主观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满足第一步后,还不能断定行为人就构成犯罪,接着进行第二步的判断,有没有违法阻却事由(在满足第一步的前提下,就推定该行为具有“违法性”,所以第二步主要从消极方面进行判断,即有无违法阻却事由,即是否满足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满足第二步后,仍然不能断定行为人就构成犯罪,还要进行第三步的判断,有没有责任阻却事由(同样,在满足第二步的前提下,就推定该行为具有“责任性”,所以第三步亦主要从消极方面进行判断,即有无责任阻却事由,即是否缺乏刑事责任能力)
两阶层说
两阶层说与三阶层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实际上,两阶层在形式上,是将三阶层中的第二步的判断与第一阶段的判断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不法”(即三阶层中的构成要件符合性[两阶层说中称为“积极的不法”]和违法阻却事由[两阶层说中称为“消极的不法”])和“有责”(即三阶层中的第三步的判断)的两阶层的判断逻辑
综上,四要件说、三阶层说和两阶层说之间的差别如图所示:
三阶层的体系图
两阶层的体系图
三阶层与四要件的对比图
采取不同的犯罪论会有何种不同的结果?
假定犯罪事实如下:13岁的张三和30岁的李四共同强奸了小红
四要件说:13岁的张三不构成犯罪,30岁的李四构成强奸罪,最终以强奸罪对李四定罪量刑(这样的结果可能会导致罪刑不相适应)
三阶层说/两阶层说:13岁的张三虽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仍满足“构成要件符合性(对于三阶层来说)”或“客观的不法(对于两阶层来说)”,所以可以认定张三和李四成立共同犯罪,构成强奸罪,但因为张三具有“责任阻却事由(对于三阶层来说)”或缺乏“有责性(对于两阶层来说)”,所以最终张三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李四来说,不仅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犯,还同时满足了“轮奸”的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直接提高了一个档次
以上,即为采取不同的观点所可能造成的处断上的不同。
想要强调的是,这种差别只是在很少的领域表现得突出(如共同犯罪),大部分情况下结论并没有显著的差别。而随着四要件本身的完善,这种差别正在越来越小。所以我们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备考中,不要花过多的时间在这一方面。在私下的学习交流中,也不要动不动就以理论划分立场,不负责任地认为“凡是四要件的都是错的”“凡是三阶层/两阶层的都是错的”
希望这篇文章能让你更好地理解刑法的逻辑和它的思维体系,能以一种包容的心态去看待不同理论学说之间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