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冒充领导进驾驶舱判三年,律师:他是天才,“好奇害死猫”

近日,一份七年前的法院终审判决书引爆了航空圈。

该案的被告人杨某是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现四川传媒学院)平面设计专业2009级的学生,2010年10月休学。

判决书显示,2011年3月28日至5月19日期间,杨某冒充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工作人员,在乘坐海南航空公司航班时骗取机组人员信任,多次实施招摇撞骗,先后八次进入飞机驾驶舱。

据杨某供述,2011年3月底,他乘坐海航HU7822航班由南京至西安。起飞前乘务长看见他胸前口袋放有一根印有“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挂绳,问他是不是民航局的人,他说自己是飞行标准司的。之后又与出来上厕所的机长聊天,得以进入驾驶舱,坐在观察员位置直到飞机降落。此后,他伪造了民航总局的证件和检查单等,前后共乘坐了七次海航班机,多次获得升舱,并在飞行期间进入驾驶舱。

直到2011年5月19日,他乘坐HU7822航班由南京飞往西安后,继续跟机从西安飞往上海。更换机组成员后,杨某在聊天中被发现破绽,机长向地面报告情况。飞机从上海飞回西安后,杨某在海航西安基地内被抓。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多次冒充中国民用航空局工作人员,谋取特殊待遇,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又能退赃,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杨某及其辩护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2012年2月20日,西安市中院作出(2012)西刑一终字第0002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ull

杨某招摇撞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片段,图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距该案过去已7年,杨某的辩护人、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胜修至今仍认为,本案量刑过重。

他称,杨某的行为只是出于对航空的痴迷,想观看真正的飞行驾驶,主观恶性不大;3月28日的那次航班上,是乘务长主动搭讪,此后多次升舱也都是机长、乘务长主动提出,不应认定杨某招摇撞骗。

以下是每日人物与杨某的辩护律师喻胜修的对话:

杨某没有招摇撞骗的主观动机,系“好奇害死猫”

 

每日人物:对七年前的这起代理案件判决结果,你怎么看?

喻胜修:我认为杨某构成犯罪,但没有那么严重,判得有点重了。从实际结果上来说,没有造成大危害,小孩好奇,上纲上线干啥?

他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动机。事情曝光出来,可能对民航产生负面影响,但如果借此事总结经验,反而可以弥补这块的漏洞,未尝不是好事。

刑法强调的是惩罚和教育相统一,判得过重,就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我至今仍然认为这个案子没有罚当其罪。

每日人物:当时你是为杨某做无罪辩护吗?

喻胜修:我是想救他,想做到无罪或是轻罪,起码缓刑,让孩子能继续学业。

他每次都是从机场正常安检进去的,经济舱的票也是自己花钱买的,就是登机后升了个舱,升舱也不是他提出的,是乘务员以为他是领导,主动给他升的。

他没有要占国家便宜,如果真的是想占这个便宜,他就不会自己买票安检进去。他要真是有这个主观动机,他可以做得更深刻一点,更滑稽一点,但他没有这样做。

每日人物:为什么认定他没有主观动机?

喻胜修:第一次他是根据民航总局的资料自己做了一个工牌,打印、塑封,准备了一套民航飞行途中检查的资料,装作是民航官员暗访。他自己买票上飞机,买的是经济舱。他就是想进驾驶舱去看。

杨某没有主动向人展示自己的工牌,只是放着,想看别人看见这个工牌是什么反应,如果当时机上的人没什么反应,他就偃旗息鼓了。

升舱以后他就和乘务员聊天,说想进去(驾驶舱)看看咱们飞行员的工作状态。跟机长一联系,把工牌、文件给他一看,机长就让他进了驾驶舱,一起聊天。

驾驶舱里除了正驾驶、副驾驶位,后方还有一个观察员的座位,他就坐在那儿观察仪表,和机长、副机长聊天,没动任何东西。

null

淘宝上售卖的CAAC挂绳。

每日人物:是乘务长看到他的工牌挂绳后主动跟他说话的吗?

喻胜修:对,是乘务员看到他挂牌后主动问他的身份。他当时心里也是忐忑的,不是说百分之百能成的。

每日人物:杨某为什么要冒充民航总局工作人员?

喻胜修:因为他在航空理论上已经学得很清楚了,但没有进过真飞机(驾驶舱),也没办法考上飞行员或者是做其他飞行有关的工作,他特别想到真正的驾驶舱里去看一看飞行员是怎么操控飞机的,他只是好奇,“好奇害死猫”吧。

每日人物:之后杨某就多次使用同样的方法冒充民航局工作人员?

喻胜修:第一次临下机时,因为觉得杨某是民航总局的领导,乘务长、机长想留个联系方式。在西安时他们还约一起吃饭,一来二去几个人就熟悉了,机长就招呼他,下次上飞机跟我们说一下,你坐哪一趟,到时候好照顾一下。

开了这个口子,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本来只是想进驾驶舱看看,结果尝到甜头了,认识了机长、乘务员就方便了。

他借过机长、副机长、乘务员的钱,人家都借给他,他也还了。最后他被抓了的时候,有人的钱还没来得及还。

每日人物:他为什么会找机长、乘务员借钱?

喻胜修:他休学后到处乱跑,老跟家里要钱。他把机长、乘务员当朋友,人家也把他当朋友了,朋友跟朋友借钱,这很正常。

每日人物:他最后是怎么被发现的?

喻胜修:5月19日的那次航班是另一位机长执飞,比较老练,杨某在聊天时说得不太靠谱,他听了觉得不对,就发现问题了。

不是一开始就启动反劫机机制,因为杨某没拿违禁品,飞机上还有安保人员。聊天之后杨某就回头等舱坐着了,机长跟地面一说,到地面就把他控制了,下飞机后直接被公安抓了。民航方面觉得这个情况令人后怕,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null

判决书中的机长证词,图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杨某能升舱,是趋炎附势的结果,律师透露:杨某案发前曾因受威胁休学

每日人物:最开始了解案情时,你是怎么想的?

喻胜修:为什么他能升舱呢?如果没有人去给他提供便利,他不可能随便升舱。这是趋炎附势的结果,是社会扭曲的结果,叫一个孩子来承担,合适吗?

即使他露出工牌,他买的本来是经济舱,你为什么要给他升舱呢?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民航的管理有问题,以及我们传统文化的糟粕在起作用。

每日人物:你对杨某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喻胜修:当时是他母亲经朋友介绍来委托的,看完案卷后我和杨某进行了会见。我对这次会见的印象非常深刻。杨某非常聪明,甚至可以称他为“天才”。他很有创造力,很有钻研的劲头,对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只要他感兴趣,他会不遗余力地钻研,用心程度超出常人想象。

每日人物:这是你在和他谈话的过程中感受到的?

喻胜修:不光是谈话,从他的这个案件,还有他家里人的描述,我得出了这个结论,杨某可以说是我这些案犯里最聪明的人之一。

杨某特别爱航空。一般人不了解的航空术语,比如“地标识别”等等,他都了解得很清楚、很专业,就算和真正的飞行员交流也会被认为是内行。他上民航总局官网看机构设置、部门职责,根据这些情况弄了一套证件资料出来,能让机组人员都相信。

每日人物:杨某庭审时的表现怎样?

喻胜修:很平静,平淡,他知道自己犯事了,但怎么处理他也不清楚。他还是个小孩嘛,才上大二,对法律的认知、对社会的认识还很少。

每日人物:父母和学校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喻胜修:父母认为这是很荒唐的事,杨某不好好学习,天天说跟同学出去旅游去,结果是这样。学校方面我没有主动联系,当时想着不要告诉学校,尽量给他保留学籍。

每日人物:他为什么会休学呢?

喻胜修:他在学校受到别人的威胁,学校有人欺负他,他有了心理障碍,不想去学校,想回避,于是2010年办理了休学。

他是在休学期间出了这个事,不然他再等一个学期就继续回去上学了,那时候刚刚二十吧,很可惜啊。

每日人物:他的性格是怎么样的?

喻胜修:他没有什么偏执的表现。可能在他成长过程中,家里一味地强调学习,对其他方面的教育欠缺,使他没有一个完整的性格。

休学后到处胡逛,今天去看女朋友,明天找同学玩,父母也管不了。儿大不由爷,他回家也跟父母不在一个频道上。

null

杨某招摇撞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片段,图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杨某感到可惜,二审维持原判后再也没联系过了

每日人物:你代理过其他招摇撞骗的案件吗?

喻胜修:当然有,其他的被告就是主观故意,是想通过冒充别人获得利益。杨某不是,他自己买票上的飞机,他也没想升舱,他不是想谋求什么金钱。

每日人物:你怎么看他这种进入驾驶舱的行为呢?

喻胜修:他没有危害国家安全,不能以我们的主观认识或事后判断去想。法律是要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用事后主观的认识来判断案件是不科学的,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

每日人物:你为他感到可惜吗?喻胜修:肯定为他可惜,这么好的孩子,如果往其他方面发展好一点的话,家里好好地引导塑造,是个很优秀的人。

这事发生之后,民航肯定反思,修复了一些漏洞。我觉得把杨某作为他们的监督员,好好利用起来,找找航空系统里还有什么空子能钻,帮忙解决问题。

每日人物:你们现在没联系了吗?

喻胜修:一审后,他家里觉得判得过重,又帮他们上诉,二审后还是维持原判,就再也没联系了。我这些年再也没见到杨某,三年后他从监狱出来也没跟我联系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