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3-1587 年),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今海南)人,以举人的身份入仕,从没有品秩的福建南平县儒学教谕做起,先后担任过浙江淳安知县、江西兴国知县、应天巡抚等职,并最高出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万历十五年(1587 年)卒于任上。其一生清正廉明,刚正不阿,不为乡愿。到了清代,官修史书《明史》中就有海瑞传,肯定了他任官以来“意主于利民”,光绪时期的《海忠介公年谱》中评价海瑞有拯救黎民之苦心,每任一官,严除豪强,敢犯权贵而有所不畏。
嘉靖三十二年(1553 年),已逾不惑之年的海瑞才以举人的身份开始做官,出任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儒学教谕。在这之前,海瑞的科举之路比较坎坷。嘉靖五年(1526 年),十四岁的海瑞入私塾读书,他立身行道,“稍知识即欲学为圣贤”。嘉靖十九年(1540年),二十八岁的海瑞入郡学读书,被人称为“道学先生”,连郡学都对他尊敬、佩服。嘉靖二十八年(1549 年),时年三十七岁的海瑞才中举人,可谓是大器晚成。嘉靖二十九年(1550 年),海瑞入京参加会试失败。嘉靖三十二年,他又参加会试,可再次落榜,于是他放弃考取进士的机会,听从吏部派遣,出任福建南平县教谕。在当时,士子们普遍看重进士身份,因为进士的仕途前景好、升迁快,但海瑞认为“士君子由科目奋迹,皆得行志,奚必制科”,遂毅然以举人身份步入仕途。
嘉靖三十七年(1558 年)春,海瑞升任淳安知县。做官后他务实能干,并不舍义随俗、追求达官显贵,而是以拯救天下疾苦为从政目的。通过研究其淳安任上所写的文章,可以看到海瑞能够谨守知县的职能,凡是有关田土赋役、理讼断狱、宣扬教化、保证地方治安等他都能样样关心,并能够根据淳安的特点,做出利于其发展的兴革措施。海瑞追求圣贤之道,遵守祖宗成宪,其所作兴革盖以利民为主,而其实质也是为朝廷。淳安改革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必然会受到阻挠并无法全部实现,但他锲而不舍,在后续出任兴国知县和应天巡抚时继续除弊兴利,甚至连兴革的内容都与淳安时期的相似,可见淳安的社会弊端具有普遍性。
海瑞是一个模范官员,是个很好的“县委书记”。其极度清廉、刚直不阿的行为只是在自觉的践行儒家思想,将“天生一物,即所以生万物之理”的思想贯彻于济世爱民的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