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备案成功,交易单备案成功……3月2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国际商贸城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新闻发布会,并同期举行首单启动仪式,开启试点出口贸易。成都首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成都海关实现通关,该批货物价值14.8万美元,主要商品为男士棉服、女休闲套装等,该批货物将搭乘中欧班列(成都)出口至波兰。经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七部委批准,2018年9月28日,成都国际商贸城成为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之一。
由此,成都国际商贸城所在的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为目前西部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进行试点的地区。该试点将吸引四川省、西部以及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商品及企业集聚,融入“蓉欧+”战略,拓展南向贸易,打造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融合的“买全球卖全球”“买全川卖全球”“买全球卖全川”重要贸易平台,努力推动区域贸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海关:简化手续缩短流程
据成都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成都国际商贸城获得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后,海关积极参与成立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领导小组。组织前往义乌、海宁、花都等地就试点海关场地、贸易通关流程及试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考察交流。同时,以就近集中办理为原则,在试点初期指定青白江海关为市场采购贸易主管地海关,利用青白江成都国际铁路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办理实货监管业务。最后,理顺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流程,拟制《成都海关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实际监管。
与此同时,成都海关还积极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搭建,会同商务、财务、税务、发改委、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外汇等省级部门对成都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进行验收确认。今年3月27日,正式公告在成都国际商贸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免征增值税 小微商户参与外贸的机会来了
成都国际商贸城董事长寿建鸿介绍,市场采购贸易的货物有“单小货杂“的特点,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每票报关单随附商品清单在10种以上的,可以实行简化申报,按章归类。单小货杂商品能快速通关,不具备国际贸易专业能力的小微商户也能参与外贸。
比如按照一般贸易出口方式,一票报关单最多罗列50项商品品名,而小商品出口往往一个货柜对应上千种货物,以通常一般出口申报的话,仅一次申报就会形成超多单证,无论审单还是实货监管,均对应超大工作量,不便货物快捷通关。
如今,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每票报关单随附商品清单中所列品种10种以上的,系统按税则中“章”为单位自动合并申报,并自动以其中价值最大商品税号作为合并后税号,价值、数量相应合并,极大简化了出口通关申报手续,缩短通关流程。同时,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免征增值税,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为小商品商户大批量出口货物提供了便利平台。
成都试点五大主要政策优势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代码:1039),是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的,单票报关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据成都市商务局总经济师周立志介绍,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具有5项政策优势:
(一)实施增值税免税。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免征不退)。
(二)实现通关便利。海关设立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方式(海关代码:1039),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给予便利通关。
(三)创新汇兑制度。允许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采用人民币结算,根据外汇局出台的“个人贸易结汇政策”,凭供货商户与代理出口公司协议,商户即可到银行进行结汇,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
(四)提升监管能力。建立了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实施监管,实现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质量可究。
(五)准入门槛更低。凡在试点市场所在地商务部门通过备案的各类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之所以选择位于金牛区的成都国际商贸城作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载体市场,是因为其区位优势。成都国际商贸城总投资145亿元,占地面积2090亩,总建筑面积500万平米,其中市场群面积360万平米。市场已注册市场主体5431户,其中企业313户。市场全面建成后,将覆盖48个行业、43万个商品种类,包含服装服饰、鞋类、箱包、中药材、等17个大类,1900多个种类,是集日用品研发、生产、加工、展示、洽谈、交易与电子商务为一体,并具有商务办公、金融服务、休闲娱乐、酒店公寓等配套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商贸平台。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城市,是“南方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向西向南开放的战略通道,商业底蕴深厚,对外贸易历史悠久。近年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特别是以开放理念厚植全球竞争新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面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高水平打造西部国际门户枢纽,成都正由内陆腹地转变为面向泛欧泛亚的开放前沿。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展对外贸易通道,加快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促进四川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在四川省、成都市政府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成都市商务局和金牛区政府在深入总结义乌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做好试点申报工作,金牛区通过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专家对成都国际商贸城进行调研摸底,先后赴已开展试点的浙江义乌、广州花都等学习先进试点经验,形成了以成都国际商贸城为试点载体的系列申报材料,并提交商务部。
去年7月27日,按照商务部外贸司试点评审要求,金牛区和成都市商务局及相关驻蓉中直机构组成答辩组参加了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七部委的专家评审会,对试点申报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答辩并取得了较好成绩。2018年9月28日,国家商务部等七部委正式批准成都国际商贸城为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由此成都国际商贸城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批试点的市场。目前全国分四批共14个城市获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试点对成都的三大利好】
据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是国家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部署。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小众化、小单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外贸需求特征,探索实现贸易方式的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创新举措和探索实践,对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意义重大。成都市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契机,大力提升区域国际合作能力,重点利用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不断拓展泛欧泛亚国际市场,着力加快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开展境外商贸推介活动,全面增强区域国际贸易功能和对外开放水平。
同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也是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将推动商贸产业向内外贸一体化升级,带动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并促进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扩展。外贸出口的扩大将促进制造业、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上下游产业提质增效,客流人流的集聚还将拉动餐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整个产业体系现代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抓手,以制度体制创新为驱动,融入“蓉欧+”战略,拓展南向贸易,打造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融合的“买全球卖全球”“买全川卖全球”“买全球卖全川”重要贸易平台,努力推动区域贸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最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是深入贯彻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成都是西部首家获批的试点城市,试点的实行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区域发展的“主干”作用和担当,为周边省市州中小商贸企业和四川品牌拓展外贸空间提供新路径,让全省共享政策红利,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成都市将重点依托试点政策和贸易便利化优势,吸引全省、西部以及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商品及企业集聚,整合试点区域及邻近区域有效资源,积极引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推动西部产品品牌化、品牌名牌化,引领全省名优商品融入全球国际市场。
【背景】
市场采购贸易源于义乌小商品城对外贸易改革创新。由于义乌出口商品具有小批量、多批次、多品种等特征,一般贸易监管体制导致小商品出口出现通关问题。为探索对外贸易新模式,带动中小企业发展,2011年义乌进行以增加单票报关额、通关便利、税收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贸易改革,次年全市出口额增长150.3%,获得了国家部委高度肯定。对此商务部等部委于2013年4月批准义乌为全国第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经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七部委批准,2018年9月28日,成都国际商贸城成为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
【名词解释】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指在经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编辑 刘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