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
Philip Roth
1933 年 3 月 19 日 - 2018 年 5 月 22 日
美国当代小说家、作家
分享一篇由青年作家、《文学报》资深记者傅小平所写的菲利普·罗斯的文章,选自傅老师的随笔集《普鲁斯特的凝视:不可不读的 100 位外国作家》,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2019 年 3 月出版。其中书名、人名以及相关文字略有调整及修正,限于篇幅略有删减。在此向傅小平老师表示感谢。
菲利普·罗斯:我每一天都在对立与矛盾之间不断摇摆
文|傅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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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英语文学乃至世界文学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美国文学活着的神话”菲利普·罗斯,于当地时间 2018 年 5 月 22 日,因充血性心力衰竭,在纽约曼哈顿一家医院病逝,享年 85 岁。几个月前,1 月 16 日,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罗斯说:衰老就像赌博,每一天来临,每一天又逝去,在这场博弈中,我目前为止还未输过。看看我的运气在哪一天会消耗殆尽吧。
罗斯似乎早就为这一天的到来做好了准备。从 2006 年起,他开始以几乎一年一本的速度写出了《凡人》(2006)《怒吼》(2008)《贱人》(2009)《复仇》(2010)等小说,探索的多是疾病、衰老和死亡等人生主题。在那本薄薄的《凡人》里,他讲述了一个男人的生活与死亡,他对晚年的孤独怀有深深的恐惧,终其一生都在与死亡抗争。
《凡人》
作者:[美] 菲利普·罗斯
译者:彭伦
人民文学出版社 / 99读书人 2009 年出版
小说是这样结尾的:“他不在了,不再存在,进入了他根本不知道的乌有乡。正如他当初的恐惧。”如今,罗斯也去了生者未知的乌有之地,他是否经历了相似的恐惧?
时光倒退回十多年前,罗斯写了《退场的鬼魂》(2007),主人公依然是堪为罗斯化身的内森·祖克曼,在这部祖克曼系列的终结篇里,罗斯写道:如今我回到了适合我的所在,再也不会和任何人发生摩擦,再也不会去觊觎不属于我的东西,再也不会去人模狗样地四处招摇,再也不会去说服人家这个那个,再也不会去扮演已经逝去的时代里的某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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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场的鬼魂》
作者:[美] 菲利普·罗斯
译者:姜向明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9 年出版
当他这么写的时候,或许正感同身受着总有一天“再也不会”的煎熬,还有即将“退场”的释然——诚如青年翻译家但汉松写道,为了写好最后一部以 1944 年新泽西纽瓦克脊髓灰质炎爆发为背景的小说《复仇》(2010),罗斯特意重读了加缪的《鼠疫》。而在成稿前,他共写了十三稿,不断的重写,也似乎是确证他越来越找不到写作的感觉。罗斯一直羡慕被他信奉为精神导师的索尔·贝娄在八十五岁时还能写出《拉维尔斯坦》那样的杰作,他也同样羡慕厄普代克,因为文字在他笔下可以肆意奔涌而出,而自己却“不得不为每一段话、每一个句子而战斗”。
四年后,2012 年 11 月,罗斯突然宣布封笔,“现在,我不想继续写作了。我把一生都献给了小说,读小说、写小说、教小说。我已经将拥有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
于罗斯而言,每一种才能都有它的期限、生命周期和维度,他确实已经写得够久了,也已经如他自己所说,完成了自己所能够创造出的最好作品。试想,有多少作家能像他这样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跨度里不断写作,作品还能始终保持极高的水准?
他终其一生写就的 31 部作品,几乎为他包揽了所有的美国文学大奖。
翻译过罗斯《解剖课》等三部小说的郭国良回忆说,2009 年美国访学期间,他在当地一家图书馆,向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读者,询问“你最喜欢的美国作家是谁”:
“我在那家图书馆,问了有 30 多个人,年轻人、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大学教授、图书馆馆员……各行各业都有,几乎每个人告诉我的答案都是:菲利普·罗斯。”
作为继尤多拉·韦尔蒂和索尔·贝娄之后第三位在世时就被收入“美国文库”出版全集的美国作家;同时作为被很多媒体和读者认为“欠他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罗斯在中国的接受和出版却并不顺利。他的作品叫好不叫座,影响相对局限于狭小的文学圈。目前,上海译文出版社已经购买了罗斯的作品版权,他的全集正在出版过程中,总共三十一种书目,包括之前从未在国内出版过的 10 多部作品,预计于 2025 年之前出齐。
在同样以祖克曼为故事讲述者,且因同名电影而受到特别关注的小说《人性的污秽》(2000)里,罗斯写道:“没有任何东西得以恒久存在,然而也没有任何东西转瞬即逝。”罗斯的“文学神话”将在中国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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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显然不乐意活在神话里,他把自己的第 27 部作品命名为《凡人》,也并非刻意为之的一种姿态,而是源于他身边那些他“不曾预料”到的世事——他的朋友开始凋零。在生命的晚年,他大概每半年就要出席一次追思会。而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多年好友、诺奖得主索尔·贝娄的辞世。从参加完贝娄葬礼回来的第二天,罗斯就动笔写此书,他说:“故事不是关于他──也与他无关──但我刚从墓地回来,它让我往前走。”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平凡人的故事:他在自己的葬礼上,行将入土为安,看着前来告别的家人和同事,回忆、审视和反思自己一生中的对与错、得与失、泪与笑。
罗斯出身于一个犹太人家庭,左二为罗斯(摄于 1943 年)
身为犹太人,他一生工作努力、勤奋,逆来顺受,在父母的干预下,他放弃了艺术梦想,步入广告界,后来成为一家大公司的创意总监,但他有时又拈花惹草,因为这一点有过两次婚姻,虽然是犹太人,但成年后他就再也没有步入过犹太教堂。50 岁以后他开始生病,以后的 20 多年里成了医院的常客……
直到小说的初稿写出来时,罗斯才意识到与他同龄的男主人公还没有名字。他联想到中世纪一部主人公以无名氏为主角的经典道德剧,于是保存了这个主角无名的结果。而这样做的深层用意或许在于,如英文书名“Everyman”显示的那,这个第三人称的“他”可以是某一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是任何人。罗斯描写了一个平凡的人物及其故事,却深刻反映出死亡、家庭和宗教等人类无可回避的命题。
事实上,罗斯写的始终是平凡的人物及其故事,他的过人之处正如有评论所说,在于能深入“美国人深层次的精神生活”。他自己也说,厄普代克和索尔·贝娄用他们的火炬点燃了世界,以展现其最本真的面貌,而他则是向深处开凿洞穴,将火光照射其中。而他开凿的其中一个结果是,作为新泽西纽瓦克一个典型的美国犹太移民家庭的后裔,却以滑稽笔法对美国犹太人展开了毫不留情的讽刺。
在最早单独发表在《纽约客》,后来收入为他赢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1959)的《信仰捍卫者》一篇里,罗斯讲述了一个二战期间的美国犹太军官在新兵训练营里如何被同民族的年轻人激怒的故事,因为这些犹太士兵总以宗教信仰为由,讹诈军中的各种特权。这不能不让那些刚摆脱奥斯维辛噩梦的同胞感到震怒。在他们看来,去《纽约客》这种针对美国上层白人读者的地方写这些无异于“告密”!甚至有个犹太教教士愤而投书该杂志,指责“正是这种关于犹太人的认识才在我们时代导致了六百万人被屠杀”。
《再见,哥伦布》
作者:[美] 菲利普·罗斯
译者:俞理明 / 张迪
人民文学出版社 / 99读书人 2009 年出版
与舆论的攻讦相反,那些战后犹太文学的领军人物,如索尔·贝娄、欧文·豪等,却对罗斯的勇气表示了嘉奖。但汉松援引相关资料表示,在这些作家眼里,好的犹太文学本不应该以逃避社会现实为代价,更不能沦为四处博取同情的公共宣传。得益于这些文学偶像们的肯定,罗斯在后来的创作中,更是不再忌惮犹太主题的政治正确。
在十年后让他爆得大名的《波特诺伊的怨诉》(1969)里,他让 30 多岁的律师向心理医生大肆倾吐其旺盛却受挫的性欲望,其中关于手淫的放肆描写,以及对犹太家庭喜剧的凶狠挪用,甚至让欧文·豪都感到尴尬和羞怒。
英文版《波特诺伊的怨诉》
诚如但汉松所说,罗斯这么放肆地书写,部分原因在于他本人也为如何将犹太身份融入到当代美国的生活经验中感到困扰,他讽刺美国犹太人,恐怕只是因为他对任何人性之劣根都如此刻薄。犹太主题频繁地出现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也只是因为那时的罗斯对这一群体最为了解罢了。他小说里体现出来的犹太身份与美国身份的互斥性,也引领着读者发问:既然是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就不能同时成为犹太人和美国人呢?为什么他们只能“非此即彼”地成为某种人呢?
这在罗斯创作于 1997 年的《美国牧歌》中有着深刻的反映。小说里,祖克曼已步入老年,对美国神话看得更清楚:人称“瑞典佬”的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是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妻子多恩是美貌绝伦的新泽西小姐,家族控制的手套制造业在海外也设有子公司和分厂。正当他们顺利融入美国社会时,越南战争和国内矛盾打断了进程。具有强烈反叛意识的女儿梅丽扔下的那颗炸弹则彻底毁灭了一家人的美国梦,她随后的逃亡生涯也给家人带来无穷无尽的苦难和焦虑。
藉由美国梦的幻灭,罗斯所要表现的是美国犹太人具有的边缘人对主流文化无所适从的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不得不否定自己的传统,另一方面又下意识地限制自己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参与。“瑞典佬”在悲剧降临之前似乎成为同化最成功的犹太人。然而看似坚不可摧的一切,瞬间就可以灰飞烟灭。这一主题在随后的《人性的污秽》中,变奏出更为复杂和深层的回响。
《美国牧歌》&《人性的污秽》&《美国杰作》
英文版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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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的 4 月 11 日,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和美国文库出版社曾联合为罗斯专门举行了一场研讨会,并在米勒剧院为他举行了盛大的庆生日活动。一身正装、打着黑领结亮相的罗斯,在致辞中感慨:“多么突然啊,岁月流转,时光飞逝,我觉得这仿佛还在 1943 年呢。”
一语回到久远的“从前”。那年,10 岁的小菲利普用妈妈的打字机,写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名叫《风暴席卷哈特拉斯》,里面充斥了很多武打的场面。他不肯署上真名,多年后他回忆说:“菲利普·罗斯不像作家的名字。我写的是‘埃里克·邓肯’。”但真正出道时,他仍用了自己的本名。
年轻时的罗斯
罗斯出手不凡,创作的第一本小说集,就得了贝娄的褒奖。贝娄不无幽默地说,与我们闭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光溜溜地呱呱坠地不同,菲利普·罗斯先生一出场,指甲、毛发、牙齿都已长齐,他说话流利,技巧娴熟,机智幽默,富有生气,具有名家风范。欧文·豪也称赞年轻的罗斯道,许多作家需要终其一生刻意追求的那些东西:独特的声音、稳妥的节奏、鲜明的主题,菲利普·罗斯似乎马上就全部得到了。
罗斯一开始学的是法律,17 岁时从当地的大学转入了宾西法尼亚州的巴克内尔大学后,他的兴趣才转向了文学。毕业后他进入芝加哥大学攻读硕士,也正是在那里结识了索尔·贝娄。日后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罗斯说,要是我照着刚入大学时的打算成了一个律师,我看不出来文化会因此有什么损失。他还说,如果问他是否想要他的小说给文化带去什么改变,他的回答依然是不想。
“我想要的是读者在读我的小说的时候,能完全沉浸其中——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用和其他作家不同的方式让他们沉浸于小说中。然后再原封不动地放他们回到那个所有人都在努力改变、说服、引诱、控制其他人的世界中。”
但实际的情况是,罗斯头几本书就因为对美国文化环境的冒犯被骂得狗血喷头,那会儿他总是忍不住怀念“邓肯”,“我有时倒希望能躲在那个名字后面”。
仿佛是一种预演,在后来的创作中,罗斯也常常让自己“躲”在小说主人公的后面,最典型的当属“祖克曼”这个角色。1979 年,祖克曼首次出现在《鬼作家》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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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作家》
作者:[美] 菲利普·罗斯
译者:董乐山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9 年出版
但祖克曼一开始更像是一个文学衍生品,虽然他也回忆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以及因写犹太家族亲人的小说而与家人闹不和的经过等等故事,但小说叙述的中心,却是围绕祖克曼拜访自己最崇拜的作家 E.I.洛诺夫的一次经历展开的。
据但汉松考证,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罗斯对马拉穆德的一次拜访,在这个老作家的乡间别墅里,罗斯发现了一个据说是照顾他生活起居的年轻女学生。在暧昧的闪躲目光后,罗斯直觉地感到了某种怪异。这种神秘的直觉,不只是引领着他发现了马拉穆德逝世前才公开承认的忘年恋,还让罗斯发现了重新讲述和诠释《安妮·弗兰克的日记》的可能。
而也是在写这部小说前后,罗斯迎来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克莱尔·布鲁姆。罗斯由这段婚姻走出第一次婚姻的泥沼,并让自己的写作获得了新生——此后近 30 年,祖克曼如幽灵一般在罗斯的其他八部作品中挥之不去。
罗斯和第二任妻子 Claire Bloom(摄影:Ian Cook)
罗斯并不讳言,祖克曼身上有他自己经历的投影。而在两者之间,制造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模糊状态,也恰恰是他的叙事策略。尽管有人批评他这种做法:“谁总那么关心作家是什么样子啊?”但无可异议的是,正是祖克曼构成了罗斯想象界与真实界的一道缓冲的滤网,甚至昭告天下:“如果我还想知道更多,我就得去编造。”
实际上,相对被忽视的“大卫·凯普什”这个角色,也有罗斯自己身上的影子。贯穿于《乳房》(1972)、《欲望教授》(1977)与《垂死的肉身》(2001)这三部小说里的大卫·凯普什,和罗斯一样在大学教授文学,作为一名知识分子,他向往理性与节制,然而他又精力旺盛,面对诱惑常陷于苦恼。这实际上也可以看成是罗斯的自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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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欲望教授》《垂死的肉身》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9 年出版
以罗斯的坦率,我们有希望在他宣布封笔后和传记作家布莱克·贝利合作的,或许会于近年出版的传记里,看到一个更为活色生香的罗斯。但从现有的有限资料看,这个“犹太式”好男孩,似乎一直就没有摆脱两性关系中占有与欺骗的纠缠——或许别的一些大作家也碰到了类似的纠缠,但有多少作家能像罗斯那样,对自己的人生经历是如此慷慨又如此模糊呢?
罗斯闲庭信步在自己的文学景观之中,就像厄普代克在写于 1993 年的一篇文章中所说,“他不断地放大或者缩小着自己,他迷恋着这样的感觉”,这种自我迷恋的感觉可谓渗入到了他生活和工作的每一个角落。更宽容的看法就像有评论说的,小说是罗斯自恋的致幻剂。也无怪乎很多评论家和读者都认为,罗斯的生活已经和小说彻底纠缠在了一起。
所以,聪明如罗斯,索性在小说《欺骗》(1990)中,借主人公之口说:“我写小说,他们告诉我是自传;我写自传,他们说那是虚构的。所以,既然我这么弱小,他们又如此聪明,就让他们决定它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吧。”
虽然如此,有据可考的是,罗斯并不美妙的第一段婚姻,就源于一场“欺骗”。罗斯喜欢上了玛格丽特,主动示好,但玛格丽特以假怀孕骗他和自己结了婚。因为恶劣的婚后关系,两人于 1963 年离婚,罗斯为此付出了大笔的抚养费。玛格丽特也在罗斯的作品中留下了永恒的印记——他小说中很多女性形象的灵感来源于她。
从但汉松的考据里,我们也得以知道,在与玛格丽特的婚姻终结后,罗斯差不多就生活在了女人花影下。而罗斯与布鲁姆的婚姻也同样只维持了四年。布鲁姆在她的回忆录《离开玩偶之家》中表示自己对真正的罗斯毫无了解,她怀疑《欺骗》中的“菲利普·罗斯”是真正的罗斯。总而言之,以《欲望教授》里的主人公大卫·凯普什的表现观之,罗斯在自我批判的同时,也展开了对所谓女权主义者的批判,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厌女症”的强烈色彩。
但归根结底,罗斯始终在创作中关注卷入理智和情感冲突的知识分子,而这些知识分子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犹太人,他自己拥有的也恰恰是这样一个有多重冲突的身份。这似乎注定了他,如他自己所说,每一天都在这些对立与矛盾之间不断地震荡、摇摆。当然,还有深邃的孤独,和沉默:五十年如一日地在寂静的房间里,犹如在海池的深底,努力捕捞勉强能够成文的字词和话语。当他想从这种孤独和沉默中挣脱出来喘口气时,他索性做得更彻底。在小说《反生活》(1986)中,他让祖克曼死于手术台上,这个人物本想用外科手术的方法根治自己的性无能却反而丢了性命。
英文版《反生活》
而在“自传四部曲”里,罗斯干脆自己粉墨登场。在《事实》《欺骗》《遗产》(1991)和《夏洛克在行动》(1993)等系列作品中,“真实”的罗斯与虚构的故事结合在一起,两者之间强烈碰撞所产生的艺术效果,恰如他自己所言:虚构的经历与真实的经历拥有相同的生命力,一样令人信服,一样动人心扉。
真实与倒影,哪个才是真正的罗斯
有评论认为,罗斯并不是一个特点鲜明的作家,他的作品“融合了几十年来风行的写实主义、后现代主义、新现实主义”。也有评论说,罗斯的作品之所以在急速转变的美国社会中始终拥有大量的读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创作手法的不断更新。
对这些,罗斯并没有给予正面的回应。他只是在与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的对话中,以卡夫卡的写作为例阐明了自己对于写作的一些见解。在他看来,卡夫卡的“小说一直所坚持的就是,看上去似乎难以想象的幻觉和毫无希望的诡论,其实正是构成我们现实的东西。”
年轻时的罗斯颇有几分卡夫卡的神韵
正如但汉松所说,罗斯非常痴迷于卡夫卡,不仅在课堂上用一个学期专门讲授这个侥幸死在大屠杀之前的犹太作家,还对与之相关的东欧文学和东欧城市暗生情愫。他多次去布拉格和布达佩斯旅行,不只是访问卡夫卡故居,还暗中筹措经费资助那些生活困顿的东欧自由派作家。米兰·昆德拉也正是在此时与他结为了挚友。而他写的《乳房》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看成是对卡夫卡《变形记》的致敬——很少有作家像罗斯那样,在小说里,不断追踪着现实的流变,其视域所及既有时下的热点,也有前瞻性的预言和对历史的重新思考,始终完整地呼应着时代和社会的风云变幻。
确乎如此,在《美国牧歌》中,罗斯从社会、政治以及个人的心理层面上对当时的美国社会做了全面解剖;《人性的污秽》则以 1998 年美国白宫的丑闻,即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一案作为故事背景;他写于 2004 年的第 26 部小说《反美阴谋》,甚而至于故意“改写”了历史:在 1940 年美国总统大选中,有强烈反犹思想的查尔斯·林德伯格击败罗斯福当选总统。尽管小说以虚构的手法描写历史往事,但毫无疑问它是对当今美国政治的强烈影射。
英文版《反美阴谋》
也是在鲜明的时代背景下,罗斯以他的全部“愤慨”描写了有教养的犹太人所经历的文化和精神危机,伴之以对社会的批判和谴责,同时也不乏对犹太教及犹太人根性的揭露。由此,他的作品总会引来截然不同的评价。大为推崇者有之,极力否定者有之。对此,罗斯未必介意,他只是从自己的视角,客观真实地记录了美国历史。这是活生生的历史,也是他自己及一代知识分子活过的生活。
(完)
本文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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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斯特的凝视:不可不读的 100 位外国作家》
傅小平 著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2019 年 3 月出版
针对 100 位外国文学大家,以散文的形式,介绍了他们的主要经历、思想和代表作里。根据这些作家的写作特质,集子分“越界”“回望”“日常”“即刻”“行旅”“介入”“诗性”“博识”“异数”“综合”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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