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有时候真的是宝藏信箱,很多问题都可以在里面找到答案。
有业主提问:
我是2018年3月人才新政落户的,当时由于想买星沙的房子,所以将集体户口落在了星沙派出所。后面由于种种原因购买了雨花区的房产,尚未交房,目前居住在雨花区平阳小区。长沙已经在进行2019年小学入学报名,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在雨花区报名吗?
雨花区回复:
根据市委市政府招生文件精神,必须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如果房子未交房,未实际居住,此套房不能作为小孩的入学依据。按照您所说的情况,属于无户无房类,可按此类进行入学资料提交。
你好:
本人2018年7月购买了芙蓉区“鑫苑芙蓉鑫家”的住宅,暂未交房,交房时间预计为2020年6月。目前有小孩需在2019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请问该小区划分的学校是哪一所?我们可否在2019年秋季入学,报名时我们属于哪一类人群(算不算有房无户)?小孩报名,需提供哪些资料?(目前可以提供购房合同)
小孩教育问题很重要,烦请及时回复,谢谢!
芙蓉区的回复如下: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接到工单后,芙蓉区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于2019年2月13日11:00致电市民,就市民反映的“鑫苑芙蓉鑫家”小区学区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解释,所有新建楼盘都是由开发商先向教育局申报学区,教育局会根据楼盘位置、规模以及周边学校情况进行整体考虑确定学区,待楼盘交房后正式生效。
如果未交房的房产是唯一房产,则视为无房,市民先按“无房无户”准备入学资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在芙蓉区的居住证;父母的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的长沙市无房证明;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只是居住证与养老保险达不到一年,教育局将在“无房无户”类生源招生过程中凭购房合同作特殊情况优先解决。市民对工作表示满意。申请办结。 芙蓉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