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定,类似于电动类自行车及滑板车等个人移动手段被列为“机动车”类,即: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等同于排气量低的摩托车。
因此,根据“机动车”的行驶规定,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仅能在车道行驶。因不属于自行车,所以不得驶入自行车道及在马路边缘行驶,更不得在人行道上骑行。如有违反,将会处以20万韩元以下罚金或者拘留或罚款。
如上所述,想骑电动自行车类交通工具,必须得有驾驶证。如想骑电动类自行车及滑板车,则须持有电动自行车驾驶证或者汽车驾驶证。已满18周岁可考取汽车驾驶证,已满16周岁可考取电动自行车驾驶证。
如果没有考取电动自行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骑行电动类自行车及滑板车等,将视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将会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目前就电动类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行驶问题上有很大的争议,也有人建议取消电动类自行车等驾驶证考试。相信在今后的立法及完善的法律体系下,电动类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能堂堂正正的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但目前,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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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韩国《道路交通法》第二条(节选)
本法所称“机动车”包括1)汽车2)建筑机械3)电动自行车……;本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排气量125cc以下的二轮汽车及排气量低于50cc的装有动力设备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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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韩国《道路交通法》第十三条(节选)
在区分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在机动车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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