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亭妃告中天 指控报导其接受陆资捐助是诽谤 检认证:报导合理评论不起诉
台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陈亭妃,指控去年1月25日中天新闻报导她收受陆资捐助,导致选民有错误印象,会影响台南市长党内初选选情,控告中天新闻张姓等2名记者加重诽谤。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陈亭妃身为立委本应接受政治上的检验,报导属合理评论,对中天2名记者作出不起诉处分。
中天新闻曾报导指出,民进党台南市长初选,陈亭妃对党内同志黄伟哲「泼红漆」,但从“监察院”的财产申报发现,大进精工、颖汉科技、东阳实业在大陆江苏、天津、福建都设有子公司,同时也有捐助1万、10万不等的政治献金给陈,而陈亭妃口中「陆资绝缘体」难道这些都不是陆资吗!
记者则称,公开资讯观测站的网站都能察觉到给陈政治献金的几间公司,在大陆都有子公司,资金回流到台湾企业,这就是陈所认为的陆资,选民会关注到陈与大陆之间的互动、关联,因而作出报导合理评论,内容未提及陈亭妃违反《政治献金法》。
不起诉书指出,所谓的陆资在政治献金法当中并未明确规范,报导中的3间公司,背景、获利来源,让观众判断陈亭妃收取的政治献金是否属于「陆资」,并且在报导内有展示相关查询结果,说明「陆资」一词的依据。
而且,陈有意参选台南市市长,品德、素行、政治倾向、诚信等都与公众利益有关,报导内都有提供相关资料作为佐证,让观众去做判断,属可受公评及检验的事实,与诽谤罪构成要件不符,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