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美国海岸警卫队十字勋章于2010年根据第111-281号国会法案设立,授予美国海岸警卫队员的特别英勇的作战行为,但是不在美国海军部的指挥之下(这种情况授予海军十字勋章),自从获批以来还没有授出过任何一枚。

历史上,美国海岸警卫队在战时作为海军的分支参加作战,获得勋章的标准与美国海军相同。二战期间,4名海岸警卫队军官和2名士兵获得过海军十字勋章。
1949年8月4日,国会第63-535号法案设立了海岸警卫队优异服役勋章(CGDSM)和海岸警卫队勋章(CGM),级别和授予标准与海军优异服役勋章和海军与陆战队勋章等同,表彰不在海军指挥之下的作战英勇行为,开启了海岸警卫队独立的勋章奖励系统。1963年,国会第88-77号法案规定可以向海岸警卫队员授予荣誉勋章,而不必必须在海军的指挥之下。
美国总统可以授予海岸警卫队十字勋章,授予任何英勇程度不够荣誉勋章标准的警卫队员,具体标准是:与美国的敌人交战,与外国敌军或国际恐怖组织在军事冲突中交战,与盟国部队共同对敌作战但是美国并非交战国。
海岸警卫队十字勋章由美国陆军证章协会设计,也采用十字架构型,红铜材质,24K镀金,高5.7厘米,宽4.4厘米,十字架臂交叉部位有4个锚,中间部位是26枚搪瓷绿叶组成的花环,内衬美国盾徽,上方有圆环吊环与悬缀绶带相连。勋章背面书写“授予英勇”。悬缀绶带宽3.8厘米,海军蓝,中间红色条纹宽4毫米,群青条纹宽1.6毫米,带白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