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9名,其中文职辅警56名、勤务辅警17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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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户籍不限。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明确的要求为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下载打印《乐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本公告公布的报名期间内直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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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4日至5月6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乐清市良港东路乐清市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咨询电话:0577-61570880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携带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银行征信报告(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可以打印)及其他相关证书(以上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三)考试时间和方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暂定五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每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35分。各单项成绩按比例折算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百分制)。
体能测试项目(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体能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根据笔试、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乐清市公安局组织政审。政审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政审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若在外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行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乐清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年人均保障经费5.6万元(含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将社会保险转入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取消其录用资格。
4.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