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S专家建议美澳联手参与印太地区经济建设

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近日发布该中心高级副总裁、亚洲经济资深顾问马修·古德曼(Mat

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近日发布该中心高级副总裁、亚洲经济资深顾问马修·古德曼(Matthew P. Goodman)等撰写的报告《实现印太地区繁荣:一份针对澳大利亚和美国的议程》。报告针对印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便利化、能源、数字经济和金融体系这五个领域,对美澳两国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基建

一、 提出积极有力的印太地区互联互通愿景。一项清晰的愿景将为美澳两国在该地区的参与提供基础。该愿景应深化“自由和开放的印太”战略的相关内容,并阐明高质量基础设施的含义及可持续融资的好处。

印太地区基建项目示意图

二、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二十国集团(G20)机制中就公共和私人基建投资的原则达成共识。倡导开放透明的采购过程、健全的环境和社会保护以及债务可持续等原则的地区协议将为“自由和开放的印太”愿景提供支持。各地区组织应就上述原则展开协商,以鼓励各伙伴国采用这些标准。

三、 建立地区机制以鼓励各国倡导高质量基建。有力的监管机构能确保基建投资带来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机制不仅应协助各国进行能力构建和项目评估,还应包括非正式的争端调节机制和正式的争端解决机构。

四、 改善并增加该地区的基建融资选择。充足的资源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为低质量融资提供替代方案必不可少。美澳应与其他志同道合的国家和开发银行合作,完善有针对性的、战略性的融资机制。

五、 开放基建援助以改善基建治理。美澳应致力于达成一项地区性协议,向国内企业开放基建援助,以换取受援国作出开放采购、进行基于市场的监管和反腐败等承诺。

六、 继续监控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基建项目。为了发现项目的漏洞并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美澳应与该地区发展中经济体协调,如就关键基建项目进行数据共享和联合分析。

投资便利化

一、 将投资能够保留下来作为该地区的优先事项。美澳应通过地区组织和双边渠道,强调监管透明和善治在投资决策中的重要性,并致力于推动该地区国家投资模式的转变,如简化商业注册过程,促进外国公司更好融入当地经济,协调联邦和地方层面的监管。

二、 利用地区组织提高投资标准并确立最佳实践。美澳应支持亚太经合组织提出的探索性倡议,如帮助其成员国对竞争法、国有企业政策和新的融资选择进行审查。

三、 与次区域私营部门项目展开合作。地方商业委员会和次区域公共—私人伙伴关系,如澳大利亚领导的湄公河商业倡议(Mekong Business Initiative)和美国领导的湄公河下游行动计划(Lower Mekong Initiative)有助于推动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

四、 在世贸组织中积极推动投资便利化议程和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TFA)的落实。美国应与澳大利亚一道签署世贸组织《关于投资便利化的联合部长声明》(Joint Ministerial Statement on Investment Facilitation for Development)。该声明确认了制定透明和可预测的投资法规的重要性。

能源

一、 将建立运作良好的国内能源系统作为该地区的优先事项。美澳应在亚太经合组织、东亚峰会和二十国集团机制中强调,运作良好的国内能源体系对整个地区的繁荣与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

二、 加块地区能源平稳转型。美澳应利用其企业、智库以及国际能源署的专业知识,与东盟、中国、日本和其他国家密切合作,了解技术的快速变化对能源供需的影响,及其为能源系统转型带来的机遇。

三、 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开采天然气的信心。美澳应利用其在水文地质、页岩油和煤层开采中的经验,及其强健的以科学为基础的监管模式来提升该地区民众对天然气可持续开采的信心。

四、 扩大该地区天然气市场以巩固印太地区能源安全。美澳应与亚洲主要伙伴国家合作,如通过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机制,探讨在该地区发展天然气现货交易市场的具体方案。

五、 加快国际能源署的工作重点和治理改革。美澳应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和新加坡以及二十国集团密切合作,强调有效安排全球能源的必要性,并继续推进国际能源署的改革。

数字经济

一、 进一步加强该地区数字商务的监管原则和最佳实践。美国和澳大利亚应与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合作,制定并协调有关数字商务的监管原则,以确保互联网和跨境数据的自由流动。

二、 加大对关键新兴技术标准制定的投资。美澳应在某些重要贸易团体中加强合作,以便在5G等新兴技术标准的制定上占据优势地位。美澳还应制定一项其他国家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战略,以确保制定的标准支持市场原则和隐私保护,并能够维持私营部门的竞争力。

三、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便将个人与全球贸易体系联系起来。在该地区发展中国家中扩大网络和宽带的使用,有助于弥合该地区的数字鸿沟并促进地区发展。在数字基建领域的公共发展项目和私有部门投资应鼓励数字治理最佳实践,以确保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和平等发展。

四、 帮助小企业利用数字贸易并在全球市场中竞争。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以及地区和当地商业论坛应推动对小企业友好的政策,如取消针对电子产品的关税,以帮助小企业高度参与互联网经济。

五、 加强合作抵抗网络威胁。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澳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展开合作,将网络威胁的风险降到最低,如确保各国遵守网络间谍协议。

金融体系

将加强和深化印太地区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的优先事项。美澳应与其他主要国家一道,为亚太经合组织金融进程注入活力,并建立新的二十国集团金融工作组,以促进该地区金融体系的开放,并通过信息共享、技术援助等手段加强市场诚信。

G20国家领导人在2017年G20峰会上

一、 扩大金融服务贸易,以巩固该地区金融市场,减少贸易不平衡,并通过竞争帮助印太地区经济体实现金融体系的自由化。美澳应更加关注数据透明和债务可持续,并努力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带一路”倡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地区倡议中。

二、 通过二十国集团机制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对美国、澳大利亚和该地区其他国家的溢出效应。美澳应与其他国家合作,在二十国集团中制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下一阶段的时间表, 并为新兴市场中分配更多配额,以便后者能在危机预防和应对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 推动亚洲更好融入全球金融安全网,并限制全球金融架构的碎片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在将亚洲纳入全球金融安全网中发挥更大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席位被新兴经济体占据,在现任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任期到期后,美澳应倡导由一个非欧洲裔人员担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

本文编译自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促进印太地区的繁荣:一份针对澳大利亚和美国的议程》(Delivering Prosperity in the Indo-Pacific: An Agenda for Australia and the United States),编译:毕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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