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 30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为规范旅游购物,优化旅游环境和提升旅游市场满意度,4月25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成立玉溪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暨设立旅游“红黑榜”制度进行了新闻发布。

从会上获悉,今后,游客在玉溪所购买的旅游商品在规定时限内可凭借购买发票或单据进行退换货。此外,玉溪将通过媒体设立旅游“红黑榜”制度,对于不诚信的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在媒体上进行通报,对不文明出行现象进行曝光。

据介绍,玉溪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负责集中受理游客在玉溪旅游购买的旅游商品退换货诉求、优化退换货流程、规范退换货环节、明确退换货时限。游客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实施无理由退货,90日内换货;退换货时需保持商品完好,附件齐全,并将商品的赠品一并返回。

游客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统一12301旅游投诉平台,含12301智旅通云南平台)、云南旅游市场监管系统、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线上和线下(电话)受理等线上线下反映的退换货诉求信息;由游客本人或委托人员拨打退货中心退货专线电话(0877-2061719)。

游客在购买商品后需要进行退货的,要注意几个方面:购买商品要选择经营主体合法、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品销售企业;在购买商品时要向商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证,并在提出退货申请时提供;退货的商品应保持完好,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

据悉,4月16日,玉溪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玉溪各县区也将于5月1日前完成县区级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的筹备成立工作。

此外,为推动玉溪市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综合玉溪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相关信息汇总成旅游“红黑榜”。“红黑榜”主要包括对文明经营的旅游企业和优秀旅游从业人员公开表扬;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经营行为中的诚信缺失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游客的文明行为和先进事迹进行表扬,对游客的严重不文明行为,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曝光三方面内容。

(来源: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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