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丹峰律师函回应 # # 蔡徐坤律师函警告 # # 韩雪道着歉发着律师函 # # 朴有天向 MBC 提出诉讼 # ...
近期,律所很忙。一封一封白底黑字外加一个大红色公章的律师函被艺人们义正严辞地在官博里来去挥舞。
从某 F 姓女星到两谦万再到变身美食博主的凡先生,我们常挂在嘴边的明星们几乎都曾有过律师函操作。以至于现在没发过几封律师函,都不好意思称自己为流量。

吴亦凡曾经发的律师函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啥?
律师函是指律师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针对相关事实或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披露和专业的评价,告知法律风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了达到一定威慑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所以,「律师函」本质是一个「委托-代理」的法律行为,用于维护诉讼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只有得到法院认可,才是真正有效的律师函。
通俗点来说,律师函其实是一种「先礼后兵」的行为:我方律师披露出法律问题,警告大家:你们要小心啦,我的委托人已经开始采取法律手段啦。以此达到警示的作用,实际上并不具备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对于律师来说,律师函只是模拟考,而起诉状、答辩状等才是真正的大考。发出律师函就等于说「住嘴!不然我要动手了!」
律师函与是否开庭不相关。就像前面提过的那样,律师函本质上是当事人通过律师进行的一种表示,可能在诉讼中发生,也可能在非诉活动中发生。与将来是否起诉、是否立案、是否开庭均无必要关联。
那么律师函呈现的内容是客观真实的吗?不一定噢。律师函的撰写是基于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分析归类。因此,律师函也逐渐变成了公关的惯用手段。
张丹峰
最后的挣扎
张丹峰的事情从 1.0 到 2.0,发酵至今,基本已经完全定型,没有任何反转和犟嘴的余地了。但是在张丹峰躺平任嘲好几天后,还是憋出了一纸律师函,毕竟也是花了钱的,不发也浪费。于是,借着全国打黑除恶的东风,律师函将张丹峰事件中的拍照媒体和新闻媒体定性为「网络黑恶势力」,攻击他们的网友也摇身一变成为了人人喊打的「黑社会」。
然而,张丹峰的这一行为,要么是什么 82 线的行为艺术,要么就是毫无自知之明。毕竟,到底得多小的脑仁儿,才能把自己完全置于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发律师函之前,他还只是失去了大众的信任,发律师函之后,不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还增加了被辱骂的频次。
蔡徐坤
律师函之前,被嘲
律师函之后,嘲的更厉害
以「蔡徐坤打篮球」为主题的制片大赛愈演愈烈,蔡徐坤团队向主要传播平台 B 站发出了律师函。表示部分视频内容引起不适,给蔡徐坤的形象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结果,B 站对此的回应是,「经网友转发已收悉」。
屋漏偏逢连夜雨,更倒霉的是,最近又赶上吴亦凡老师推出新单曲「大碗宽面」。当吴老师端着大碗宽面在苍蝇小馆里与大家伙一起吃面,并表示「大碗宽面能让你开心,这却是我本意」之时,蔡徐坤的律师函却起到了「反噬」的效果...
踩一捧一的段子层出不穷
要维权肯定没毛病,不过,律师函发给作为载体的 B 站,不如直接给那几个过分恶搞的 up 主。
传播学上有一个很著名的理论「沉默的螺旋」。蔡徐坤粉丝虽多,但在群嘲的大环境下,会显得毫无还手之力,在目前的互联网环境下,用户激励机制多种多样,为了博得关注,辱骂流量明星,已然成为一种政治正确。「跟风嘲」可以轻松获得万人追捧,只要将当前的热点,和最近被骂的流量结合,无论是不是多么八杆子打不到一起,都能轻松收割一批赞。
而律师函,只带来了拥有中国特色的复联 4 结局。
因此,蔡徐坤团队在被嘲的风口浪尖发出律师函,没有起到任何遏制当前被恶搞的作用,反而激发了网友的逆反心理,让恶搞来的更加猛烈。
有人可能会说明星就是大众的谈资,大家黑你,也是「黑红」的一种路数。但是不论多么大咖的明星,他都首先是一个完整的人,都拥有法律保护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韩雪
先道歉,再律师函
网友:精分?
近期,韩雪因感冒失声,在音乐剧中放录音假唱,却在微博上自称为「一场最特别的白夜行」。不少网友发表了态度:愤怒。
首先音乐剧是现场的艺术,放录音真的不适合吧;其次音乐剧通常会设有 B 角,有的甚至还会有 C 角;虽然后来韩雪提到这场没有安排 B 角,官微甚至还说 B 角跑路了,但是难道 Plan B 也跑路了吗?更有甚的是将假唱称之为「最特别」,营造温暖感动的氛围。怎么反而还有一种我假唱,我是不一样的烟火的意味。
在舆论的压力下,韩雪女士非常诚恳地发表了长文,将自己假唱缘由的前世今生讲述的明明白白。
然而更多的网友发表了态度:愤怒
不过,意料之外的是,本人前脚刚发了道歉信,工作室后脚就发了律师函。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可谓软硬皆施,双管齐下,内呼外应,输出与辅助相结合。
这份律师函声明的目标是「部分网友捏造、散播不实言论,致使社会公众对客观真实情况产生误解」。但是很快,她收到了来自网友的回怼:如果想上升到法律角度,先好好研读一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其实韩雪团队想强调和声明的重点就是:这场没 B 角,嗓子又出问题,为了敬业必须上。谁让她是认真的雪呢。
但是,对于主办方来说,没有 B 角,也该有点 B 数。因演员的个人问题,取消演出场次,非常普遍也完全能够理解,一般后续都会给观众升舱,或者走其他赔付,但不管怎样,假唱都是不可取的。
更何况道歉中写到,早上七点发现失声,到晚上七点演出,在这一阶段内,居然不发通知声明,而是期待发生医学上的奇迹,然后临开场了,灵机一动,决定放录音。
给出这样的理由,不具有信服力,反而显得自相矛盾,云里雾里。
朴有天
事实胜于律师函
自从隔壁李胜利事件发酵为法治连续剧后,韩国娱乐圈余震不断。本月 18 日,韩国 MBC 新闻节目上,爆料了警方掌握朴有天毒品交易的视频,第二天该新闻节目又称朴有天被监控录像拍到了手背上的针孔和打针的淤痕。
对此,朴有天方通过律师反驳称,MBC 电视台的报道是完全没有根据的造谣,还向 MBC 发出了律师函,律师表示,MBC 的错误报道严重侵害了朴有天的合法权益,要求修改报道,并赔偿精神损失。
铁骨铮铮王境泽
不实报道朴有天
直到 23 号,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对朴有天进行了毒品反应精密检测,结果呈「阳性」。并且他还在进行毛发检测前,又剃毛又染发,言之凿凿地说是在为演唱会做准备。甚至面对这样的锤,朴有天还发出了迷惑言论:我正在努力回想,毒品到底是怎么进入我体内的???
今天去法院开庭,又去染了头发
被捕的样子像极了安陵容
刘强东
年初曾发律师函
否认与奶茶离婚
刘强东案 Aka 明州案,从去年到如今,简直扑朔迷离,峰回路转,一波三折,一天一个新进展,没到最后一秒,谁也猜不到发展的节奏究竟是什么。
从最初事件发生大家大骂「QJ 东」;到几天前女方主动挽着刘强东进房间疑似「仙人跳」,网络舆论的骂点转向女生;再到剪辑版音频放出,舆论彻底炸锅,不少人以为刘强东要翻身;结果今天完整版音频被曝光,大家又改称刘强东为「剪辑东」。
因为事件本身就杂糅了太多的谎言和资本力量,所以是否强奸尚且存在争议。但无论事件最后如何发展,刘强东的「出轨」事实是板上钉钉的。
在这件事上,大家一会儿心疼女方,一会儿又为刘强东鸣不平。都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事件本身,在无限跳票地指责事件双方的同时,仿佛忽略了刘强东还有妻子。在事件最开始,除了一句「奶茶变抹茶」的戏谑被网友们听完后一笑而过,章泽天在这件事情上完全失去了姓名。以至于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夫妻二人「同仇敌忾」般,一起发的律师函都无人问津。
现在的公众人物发律师函,更多的是为了向媒体展示态度,以此来维护形象。再说,9012 年了,如果真的想告状,直接就上法院传票似乎更有执行力,至于后续是否会真的采取法律手段?有时候也真的只是说说而已。
当然也有明星真正说到做到:之前有自媒体称跑男兄弟团有人出轨,并直指邓超。后来这家自媒体被告上法庭,判决最后以侵权方赔礼道歉并分别付给邓超精神损害抚恤金共 10 万元。
此前「微秀生活」这一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周杰伦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该公众号认证的开办主体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要求删除相关信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并索赔损失 60 万元。
今天吕燕在发现自己的品牌设计被原封不动地照搬后,向深圳影儿集团发出了律师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星们发律师函,就相当于拿出一张阻挡网络负面评论的护身符,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艺人们不好修炼自己,只寄希望于一纸之力,完全阻挡不了道行日渐提升的吃瓜群众们。
所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当大家对律师函已经见怪不怪了,艺人的公关团队就别动不动就掏出律师函警告了。你看最近的吴老师,又接地气又亲民,效果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