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科技监狱应用,提高研判预警,打造智慧监狱!

对于在监狱、戒毒所工作的民警来说,每天与刑事犯人或吸毒者打交道,不仅要面对自身人生安全的危险,还要对被监管群体中偶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负相关责任。

哪怕你平常工作多么兢兢业业,一旦出现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前所有的付出和荣誉都前功尽弃,前途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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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凯里监狱六监狱警吴某某组织罪犯集中学习,因未履行对留置罪犯再次清点职责,致使罪犯秦某在打铃前藏在床下躲过清点,跑到监控盲区上吊自杀,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院以吴某某行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

法院判决吴某某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被判玩忽职守罪,但罪犯自杀死亡的结果是多因作用的结果,且犯罪情节较轻,免予刑事处罚。

  • 一是吴某某不认真履行再次清点职责,致使秦某躲避清点的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
  • 二是监狱自身警力不足,监区未严格执行一岗双人监管制度。
  •  三是监狱硬件建设有缺陷,对监室的视频监控不完全到位,存在监控盲区。
  •  四是秦某在自缢前没有表露出任何异常,导致管理人员不能判断秦某有自缢倾向而采取防患措施。
  •  五是秦某生前自身追求死亡的心态而故意躲避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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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法院所指,罪犯自杀是多方因素所致,并不是狱警吴某某未尽职责一因素,监狱警力不足及硬件建设不完善,为罪犯自杀创造了外界条件。俗话说“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罪犯秦某一心求死,这次没有机会,就会寻找下一次机会。

一过抵万功,在监狱基层做事可谓吃力不讨好,随时都要高度警惕,不然“飞来横祸”前途尽毁。

如果加强监控盲区布防、在不当的时间出现在不当的区域,即刻告知,或许能及时阻止罪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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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监狱安全防范及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罪犯的生命体征、“离岗”告警、超时驻留提醒、盲区入侵告警等等,一方面,弥补人为疏忽造成的安全漏洞,另一方面,减少罪犯自杀有利的环境因素,从而降低自杀率。

例如此案例,罪犯秦某是在狱警没有按要求二次点名,从床下爬出进入监室监控盲区,在监室右侧最里面的高低床上铺床头,用床单布条自缢。

如果在监控室盲区安装一台生命体征监测器或入侵传感器,当秦某进入此区域系统会发出入侵告警信息,联动声光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狱警及时出警核查,阻止罪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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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重要出入口安装智能门磁联动报警器,设置出入时间,在禁止时段非法打开,即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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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想自杀的犯人,选择晚上的概率比白天更高,在狱警执勤空挡溜出去,或借故如厕趁机自杀等等。

晚上的特殊环境,即使有视频监控,狱警稍不留神就会为罪犯自杀提供可能。通过入侵传感系统及生命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电子巡检功能,当监测到犯人离床,系统会即刻弹出告警信息,当洗手间有人进入会收到提示信息,当犯人在洗手间驻留超过设定的时间(自行设定),立即推送告警提醒,加强针对性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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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出生死重大决定时,内心一定有一个挣扎过程,例如情绪激动,体现的生理特征上,即呼吸会异常波动,睡眠时间及深浅睡等数据和平常相比出现变化,深睡时间会减少,清醒和浅睡时间偏多,而这些数据特征都可以生命体征(S-VITAL)监测设备监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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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监测罪犯呼吸、睡眠数据异常,及时安排心理医生进行心理辅导,提高防范效果,减少罪犯自杀概率。

对于有自杀倾向的犯人,可谓是防不胜防,利用高科技智能设备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弥补人为的“疏忽”,降低警力投入的同时提高了监狱布防效果和研判预警能力,助力智慧监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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