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各科室任务详细分解(下篇)

精品导读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是卫生部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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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是卫生部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的新标准,新评价体系对采用的是追踪方法,不同于以往的专家打分。如果评审专家对医院跟踪的某个链条上有一个不合格的关键环节,整体便回到了零。这一项是有和无的关系,那么三级医院评审细则细化到各科室任务都有哪些呢?本周为您带来余下科室的任务分解,感谢您的关注。

目录

1.  院办篇………1

2.  纪检监察篇………4

3.  党办篇………4

4.  人事科篇………5

5.  医务科篇………6

6.  护理部篇………12

7.  质控科篇………16

8.  院感科篇………17

9.  发展科篇………19

10.  医保科篇……19

11.  信息科篇……20

12.  总务科篇……28

13.  保卫科篇……29

14.  财务科篇……30

15.  核算室篇……33

16.  药械科篇……33

17.  检验科篇……35

18.  病理科篇……37

19.  放射科篇……38

20.  介入中心篇……39

21.  急诊科篇……39

22.  感染科篇……40

23.  供应室篇……41

24.  血透室篇……41

25.  儿科篇……42

26.  手术室篇……42

27.  麻醉科篇……43

28.  高压氧室篇……44

29.  电子胃肠镜室篇……45

30.  各临床科室篇……45

31.  各临床医技科室篇……48

供应中心篇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院感科)
(七)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够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管理部门:护理部、院感科)
  (二)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责任部门:消毒供应中心)

血透室篇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一、血液净化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血透室)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满足医院功能任务要求。逐步提高腹膜透析患者比例。
(二)有质量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理预案,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三)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完整的监测记录与应急管理预案
(四)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
(五)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六)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七)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重点是定期对血液透析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处理和血液透析充分性评价,促进持续改进。

儿科篇

第三章  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责任部门:护理部、相关科室)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责任部门:护理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八)对提供新生儿住院诊疗的医院,应当按照《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符合规范的新生儿病室。(责任部门:儿科)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管理部门:护理部、院感科)
(三)有新生儿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责任部门:新生儿科护理单元)

手术室篇

第三章  患者安全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责任部门:护理部、相关科室)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责任部门:护理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管理部门:护理部、院感科)
(一)有手术部(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责任部门:手术室)


第七章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三)治疗质量。
1.手术冰冻与石蜡诊断符合例数。(责任部门:病理科、手术室、信息科)
2.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3.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4.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5.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7.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麻醉科篇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七、麻醉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麻醉科)
(一)实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二)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四)实施麻醉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五)有麻醉复苏室,管理措施到位,实施规范的全程监测,记录麻醉后患者的恢复状态,防范麻醉并发症的措施到位。
(六)建立术后、慢性疼痛、癌痛患者的镇痛治疗管理规范与程序,能有效地执行。
(七)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积极开展自体输血,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症,合理、安全输血。(协助科室:检验科(输血科))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麻醉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与安全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二、疼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麻醉科)
(一)实施疼痛治疗医院与医师需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诊疗科目及医师资质;医院规定疼痛治疗服务的范围。  
(二)依据服务的范围,建立疼痛的评估程序与追踪疼痛,用临床路径指导疼痛的诊疗活动,规范地评估疗效,规范书写医疗文件。
(三)依据服务的范围,为患者提供知情同意和疼痛知识的教育。
(四)有疼痛治疗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与风险防范程序,有相关培训教育。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疼痛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第七章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除项下注明责任部门外,均由信息科负责)
(三)麻醉。(责任部门:麻醉科、信息科)
1.麻醉总例数。
2.由麻醉医师实施镇痛治疗例数。
3.由麻醉医师实施心肺复苏治疗例数。
4.麻醉复苏(Steward苏醒评分)管理例数。
5.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例数。
6.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例数。

高压氧室篇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三、医用氧舱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高压氧室)
(一)依法获得《医用氧舱使用证》及《医用氧舱备案表》。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二)有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三)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执行医嘱,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及记录。
(四)医用氧舱由经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师负责,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按照规定定期检验医用氧舱,制定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和方案,并定期演练。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高压氧治疗诊疗服务的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电子胃肠镜室篇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五、其他特殊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心电图室、呼吸内科(呼吸功能检查室)、电子胃肠镜室)
(一)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其他特殊诊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二)由被授权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其他特殊诊疗服务。
(三)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报告,解读检查结果;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相关制度,并进行质量控制活动。
(四)符合环境保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五)开展诊断核医学(脏器功能测定和体外微量物质分析等)活动时,应当符合《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2)中的要求。
注:本节适用于脑电图检查室、肌电图检查室、呼吸功能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内窥镜检查室、诊断核医学(放射性分析、体内检测)等特殊检查部门。

各临床科室篇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责任人:院长)
(二)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药械科负责统计;协助科室:财务科、各临床科室、信息科)、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医务科负责统计),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责任部门:放射科、CT室、导管室、开展介入诊疗的各临床科室)
(三)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由医务科负责统计)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标准(各临床科室负责统计项目完成情况,准备技术病历)。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前列(由各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专科负责统计项目完成情况,准备技术病历)。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责任部门:质控科;协助部门:医务科;执行部门:各临床科室)。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责任部门:药械科;协助部门:医务科;执行部门:各临床科室)。


第二章  医院服务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三)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四)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八、就诊环境管理
(一)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责任部门:门诊部、各临床科室)
第三章  患者安全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当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当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责任部门:检验科、各临床科室)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责任部门:院感科、各临床科室)
(二)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手清洁、手消毒、外科洗手操作规程等)。(责任部门:院感科、各临床科室)
五、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责任部门:药剂科、各临床科室)
(一)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药品有严格的贮存与使用要求,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二)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建立“危急值”评价制度。(责任部门:检验科)
(二)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责任部门:检验科)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责任部门:护理部)
(一)评估有跌倒、坠床风险的高危患者,要主动告知跌倒、坠床危险,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有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的工作流程。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一)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二)实施预防压疮的护理措施。(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十、患者参与医疗安全(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一)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作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二)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如身份识别、手术部位确认、药物使用等。
五、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师和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诊断的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同质化服务。(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二)根据现有医疗资源,按照医院现行临床诊疗指南、疾病诊疗规范、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用单病种过程质量等质控指标,监控临床诊疗质量;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综合诊疗,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计划或方案。
(三)由高级职称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检查、药物治疗、手术/介入治疗等)计划或方案的适宜性,并记入病历。(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六)为出院患者提供规范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七)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定期分析影响住院诊疗(检查、药物治疗、手术/介入治疗等)计划/方案执行的因素,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六、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责任部门:医务科)
(二)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和手术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当记录在病历中。(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三)患者手术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术前诊断、手术目的和风险、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以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等。(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五)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选择与使用时机符合规范。(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六)手术的全过程情况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手术的离体组织必须做病理学检查,明确术后诊断。(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七)做好患者手术后治疗、观察与护理工作,并记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书中。(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定期分析影响围手术期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因素,对“非计划再次手术”与“手术并发症”进行监测、原因分析、反馈、改进和控制体系。(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部门:药械科)
(七)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中。(责任部门:各临床科室完成科内相关要求同时向药械科报告,由药械科评估)

各临床医技科室篇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责任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责任部门:门诊部、财务科、药械科、检验科、放射科)。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责任部门:传染病管理科;执行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二章  医院服务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责任部门:医保科、财务科、信息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服务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权利。(责任部门:医务科)
(二)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当有记录。(责任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三)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责任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责任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四)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责任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管理部门:医务科)
八、就诊环境管理
(三)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责任部门:总务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三章  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责任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责任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责任部门:护理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三)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责任部门:医务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五)医院、职能部门、各临床与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人员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通过适宜质量管理改进的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并做好质量改进效果评价。(责任部门:质控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五)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责任部门:医务科、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七、医德医风管理
(一)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严禁推诿、拒诊患者。(责任部门:党办、各临床医技科室、各窗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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