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Michael Jordan是篮球天才,那么在他早年的时候,其实是看不出甚么徵兆的。当时Jordan一家,是北卡州Wilmington一户殷实的黑人中产阶级家庭,James Jordan手非常巧,人们说他能够维修任何东西,空军退役后他在北卡奇异公司的旗下工厂任职,先担任技师,后来被擢升为三个部门的总监;而他的太太Deloris Peoples则是当地银行的出纳员。也就是说,Jordan一家有三个收入,James的空军退休金、James的奇异公司收入与Deloris的银行出纳员收入。
而在经历19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动盪洗礼后,当时的北卡对于种族彼此相融/相容的态度更为开放,逐渐演变成一种更新、更现代、后封建的进步州。Michael Jordan的父母都在种族融合的环境下工作,而连他在内的五个小孩都是在种族融合的学校裡就学。Jordan父母享有过往美国黑人族群未曾有过的经济与教育机会,他们从中得益,因此他们也要求家裡所有的小孩都要尽其所能地完成大学学业。所以当Michael Jordan北卡的教练Dean Smith认为他在大学篮坛中已学不到东西,可以弃学加入NBA时,Deloris极力地否定这个提议,她要她的儿子继续留在大学裡,并拿到学位。弄得Dean Smith只好对Deloris说:Jordan太太,我不是要Jordan放弃他的大学文凭,日后他还是拿得到,只是现在他不用继续留在校园裡啦!
在Jordan家的五个小孩裡面,Michael被公认为是最懒散的一个,他的父亲有次就开玩笑说Michael能变成职业运动员是件好事,因为他可能找不到其他的工作了。如前所述,他的父亲James和哥哥Larry都对修理/操作机器非常内行,这对Michael的自信心有点冲击,因为有时候James会对他说进房子裡去帮女士们的忙。而James Jordan,这位Michael景仰的父亲,在修车的时候总是习惯把自己的舌头伸出嘴唇外,Michael承袭了这个习惯,当他打篮球的时候,他也习惯把自己的舌头给伸出嘴唇外。而日后全球将有成千上万名青少年,在打篮球时将自己的舌头给伸出嘴唇外,或许这是James Jordan一开始所完全料想不到的。
众所周知,Michael Jordan的竞争意识无比强烈,有许多他的高中/大学时期的朋友,都认为这是肇因于他想战胜他的哥哥Larry Jordan。另外一位篮球传奇Larry Bird也是这样,他说他小时候唯一在乎的是如何战胜他的哥哥Mark和Mike Bird,他们比Larry Bird年长,因此也比他更高大、更强壮,也更出色。不管篮球、棒球还是其他方面,他们成了Larry Bird进步的动力,他想战胜他们,那个愿望高于一切,也比任何人都强烈!(不过等到Larry Bird认识Magic Johnson后,Magic就变成了他必须战胜的真正对手,他与Magic的竞争远远超过了兄弟间的竞争)
Larry Jordan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前公牛队教练Doug Collins回忆起当他第一次见到Larry Jordan时,发现他是一位相当矮小,但却十分强壮的年轻人,大概五呎七吋,那身材比较像是一名美式足球选手,而非篮球员。当Collins看到Larry,他瞬间明白Michael Jordan的驱动力哪裡来?而Wilmington的Laney高中篮球教练Clifton Herring(他同时教过Larry和Michael)也说:Larry是如此自律与具有竞争性,如果他身高是六呎二吋而非五呎七吋的话,那么今天很可能人家会说Michael Jordan是Larry Jordan的弟弟,而不是说Larry Jordan是Michael Jordan的哥哥了。
在Jordan家的后院,在James Jordan为儿子们盖的小篮球场上,几乎每天都可以Larry与Michael两人上演对抗戏码,Larry太强壮了,因此有好几年都是他压着他弟弟打,要一直到Michael高中时,他的身高不断抽高,比家裡所有的人都高了不只一个头,至此情势才逆转。Michael自始自终都尊敬他的哥哥,在学生时代也开口闭口都是Larry,就算在日后当Jordan的篮球才华与技艺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未曾动摇他对Larry的感情。当然,很会说垃圾话的Michael Jordan,也不会放过亲哥哥,当Michael成名后有次回到家跟Larry打一对一,Michael看了看Larry的脚,说:要记住,你的球鞋上,现在是印着谁的名字啊!
Michael Jordan比甚么都想赢,如果你在投篮比赛中赢过Michael,你就必须要再跟他比一场,或者是跟他比其他的甚么比赛,直到他赢为止,如果他没赢的话,你没办法回家!Jordan的高中同班同学兼好友Leroy Smith这样说。也因此当Laney高中的篮球校队徵选结果公佈,Jordan发现Smith的名字在榜上,而他的名字落选时,他独自一人回家,把自己锁在房间裡,大哭了一场。
Smith认为那个决定简直疯了,因为很显然Jordan比他更有资格入选校队,当然他也知道当Jordan受伤的时候,他是不会让你见到那种模样的。而几年后,Laney高中当时的助理教练Fred Lynch解释道:我们想要让Jordan能够有更多的上场时间,因此我们一致认为二队会比较适合他。Michael Jordan轻易地变成了二队的最佳球员,一场比赛得个40分如家常便饭。事实上,当时二队的比赛因为Jordan的表现而变得炙手可热,观众总是提早进场,想先看二队的比赛。因为当你看到其他九位选手在场上来回跑的时候,会有一个孩子简直要把整颗心和灵魂都给拼搏出来。他打球的方式,好像是球赛还剩两分钟,他的球队落后1分,但实情却是他的球队已经落后20分,而距时间终了仅剩20秒了。
Smith发现Jordan在被一队刷掉前就已经十分具有竞争意识了,而在他被一队刷掉后,那个竞争意识更是恐怖的吓人,彷彿在昭告天下,这辈子,他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