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老挝在贸易优惠制度下的出口额达到13.1亿美元,占出口总值(54.1亿美元)的24.30%。老挝在贸易优惠制度下的进口额达到6.1383亿美元,占进口总值(58.4亿美元)的10.80%。
老挝工贸部进出口司完成了2018年贸易优惠制度下进出口统计总结,老挝受益的贸易优惠进出口可分为两类:1)普遍优惠制GSP,2)自由贸易协定(FTA)下的优惠。
截至目前,老挝享有37个国家的出口优惠政策,主要出口国是泰国(4.25亿美元)、越南(3.3285亿美元)和中国(2.5095亿美元)。主要出口产品为工业品(6.3756亿美元)、农产品(4.0694亿美元)和矿产品(8950万美元)。
老挝享有39个国家的进口优惠政策,主要进口国是泰国(3.294亿美元)、中国(7958万美元)和越南(7639万美元)。主要进口产品包括汽车及零配件(3.6916亿美元)、建筑材料(8541万美元)和服装(6414万美元)。
此外,老挝在普惠制下的出口额达到2.786亿美元,在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出口额达到10.3亿美元。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出口比普惠制下的出口额高出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