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子平真法五行制化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缩;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土衰逢木,必遭倾陷;木弱逢金,必为斫折。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缓其势;强木得火,
方泄其英;强火得土,方敛其焰;强土得金,方化其顽。
02
—
五行生克制宜详解
五行之取用:多则太过,少则不及。其气其数,有余不足,皆能致凶。抑扬归中,然后为福。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托。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盗气”,主一生为人所谋,多庇荫他人。
凡命造中,五行下克上,主沉滞难发。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孙,一般皆孤独。
书云:“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亡”。
所谓五行反制者: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阴阳偏出造化不成,过与不及,皆可为患。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若火少金多,即不能成销炼,反而火有灰飞烟灭之厄。如见过与不及,亦为不吉。
一水生三木,枯槁。三水生一木,飘溢,此不入格。一土生三金,菱滞。三土生一金,福盛。 推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福寿。
水得三金,太过不均,早发早亡,是乘父母之福。一金生三水,虚弱。
木得三金,必遭克伐。一金得三木,自钝。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金不能克。
一金得三火,销熔,若在土位,则金不畏火,得火为上。
一火得三金,亦不能为财, 火虽能克金,但火轻不能锻造。
两金两木,相得。两木两水,相得。两金两土,造化。两土两金,相得。两火两木,相得。两木两火,闲弱。两金两水,闲弱。两水两金,清秀。两金两火,最上。两火两金,足财。两土两木,造化。两水两土,造化。
其余仿更要结合天干根强根弱,身旺身衰,综合评断。
五行之性情,各显其用,《五行大义》云:“木居少阳之位,春气和煦温柔,弱火伏其中,故木以温柔为体,曲直为性。火居太阳之位,言炽赫烈,故火以明热为体,炎上为性。土在四时之中,处夏季之末阳衰阴长,居位之中,总于四行,积尘成实,积则有间,有间故含容, 成实故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实为体,稼墙为性。金居少阴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则凝强, 少阴则清冷,故金以强冷为体,从革为性。水以寒虚为体,润下为性”。《洪范传》云:“木曰曲直者”。《东方易》言:“春时出地之木,无不曲直,花叶可观,威仪容貌如人也”。
《淮南子》云:“水虽阴物,阳在其内,故水体内明。火虽阳物,阴在其内,故火体内暗。木为少阳,其体也含阴气,故内空虚,外有花叶,敷荣可观。金为少阴,其体刚利,杀性在外,内亦光明可照。土苞四德,故其体能兼虚实”。简而言之即:木性阳和,其性主仁。火性光明,其性主礼。土性浑厚,其性主信。金性严肃,其性主义。水性流动,其性主智。人秉五行之气以生,所以人的性格也各有所异。如金水伤官,人必绝顶聪明。火性炎上,又居东南,人命逢之,必定果断有为,如果身居西北金水旺地,火被克伐,则谨慎、畏缩、守礼。如见曲直成格,必主仁寿。
由四柱看各人的五行秉赋,推其性格,大致吻合。
《李虚中命书》云:
水得水多,则沉潜伏溺,小巧多权,苗而不秀,声誉江洋(原注曰:然而富贵则无变通,而势不峥嵘矣)。
水得火多,则崇礼贪饕(注:贪婪之意,自恃深虑多忧,猛断后悔)。其性如此,不妨名利也。
水得木多,则流而不止,执志反柔,临事汗漫,奢侈失中(原注曰:水生木,木克土,土散而无止,故此性情也)。
水得金多,则本末常安,多得资援,好义不实,智大多淫,智胜义负则性灵强。水得土多,则沉 静执塞,内利外钝,忍妒多恨,信义无决。
火得火多,则崇礼义泊,明外昏内,自华而俭,既旺即已,不可速达。(原注曰:火星暴而无制,福至则祸来连)。
火得木多,则自恃威福,聪明志懦,动思依辅,静则志明,好辩是非(原注曰:仁与礼不足,虽和而多忘)。
火得金多,则志不自胜,好辩而刚,礼仪失中,直而招谤(原注曰:金两强,故多克辩)。
火得土多,则立用沉密,利害敢为,言清行浊,执不变通(原注曰:绝得土,土蔽火光,故所适不变利)。
火得水多,则为德不均,巧而忘礼,多易多难,摭取艰难,计深反害(原注曰:火水未济,多智多伤)。
木得木多,则柔懦泛交,曲直自循,多学不实,聪明华洁(原注曰:木主仁柔,色以表形)。
木得金多,则克制憔悴,刚而无断,静思悔动,誉义不常(原注曰:义胜于仁,反吝于心)。
木得土多,则取舍自信,华而不奢,体柔伏刚,言必鉴人,智不自胜(原注曰:义轻信过,无礼节也)。
木得水多,则漂流不定,言行相违,处吉不宁,趋时委屈(原注曰:木华水智,故多顺取)。
木得火多,则驰骋聪明,好学不切,礼繁义乱,明他害己,善恶决发(原注曰:火得木而炽,木无自容)。
金得金多,则刚直尚勇,见义必为,过不自知,忘仁好义,思礼好胜(原注曰:金重欲火,故思礼)。
金得木多,则辩分曲直,利害兼资,置德怀忿,朋友失义。(原注曰:仁义相伐,必有所失)。
金得火多,则口才辩利,好礼忘义,动止宽和,中心鄙吝(原注曰:火胜于金,有礼仪也)。
金得水多,则计虑不深,为人无恩,临时龌龊,或是或非(原注曰:水重金藏,多计无刚)。
金得土多,则失中有成,口俭心慈,作为暗昧,多处嫌疑(原注曰:金蔽土中,则求之者成)。
土得土多,则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招毁谤,恩害敢为。(原注曰:土虽守信,深厚难知)。
土得金多,则信而好义,刚而多躁,不能持重,庶事无容(原注曰:金土争丽,两不自持)。
土得木多,则形劳志大,杂好狂徒,用柔爽信,曲直党情(原注曰:木克土则信亏)。
土得火多,则施义忘亲,外明少断,奢俭失中,好礼口惠(原注曰:土得火多,信有所毁)。
土得水多,则贪功好进,泛顺伏机,志善若昏,爱恶无义(原注曰:土虽克水,水多则土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