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烫死我了!你看我身上全湿了!”
喊出这句话后,杨晓蓉(化名)怀恨在心,在热水处接了一杯开水朝着前座的乘客泼去,这一泼不但泼出了7.7万的医疗赔偿费,杨晓蓉本人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这件事在网上迅速发酵,网友们纷纷就此事发表自己的观点。
有的认为李某心肠歹毒,应该重判:“拉开衣服倒,烫伤了脖子,这种留疤更该重判,人家都道歉了,她把人家骗过去烫,蓄意伤害罪加一等!”
还有的人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完整版视频前排女乘客烫了后排乘客不仅理直气壮不道歉,旁边同行者还帮腔叫后排乘客把衣服脱下来吹干呗,前排两人对自己的过错毫无愧疚之心,是我我也火大,只不过我不会有开水,我用冷水泼,谢谢。”
01
5月2日,海南D7166动车上,前座李芳(化名)调整座椅时,把后座的水杯碰翻。紧接着,坐在后方的粉衣女子杨晓蓉立刻起身,连续拍打前方座位,并称自己放在小桌板上的热水被打翻,自己被烫到,衣服被打湿。
“你烫死我了!你看我身上全湿了!”
随后,杨晓蓉与李芳发生了争执。李芳并没有道歉。倒是旁边的乘客帮起了腔,说“人家还带着孩子呢。”
因未得到道歉,杨晓蓉要求李芳到动车的厕所位置,帮自己清理衣服上的水渍,并先行前往。随后,李芳也走向卫生间方向,此时动车刚好到站。
之后便从动车卫生间位置传来了李芳的哭喊声,车厢一阵骚动
原来,没有得到道歉的杨晓蓉怀恨在心,走到车厢的开水机旁,装了一杯开水,待李芳走到身旁,将开水从李芳的胸口及右肩颈处分两次倾倒下去,造成李芳前胸、后背等部位烫伤。
经司法鉴定,李芳前胸、后背等部位烫伤。伤情属于面积达6%的二度烫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杨晓蓉悔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赔偿医疗费用等共计7.7万元,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表示自己真的是“不小心”将水泼向了李芳,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目前,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依法对杨晓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02
类似的事情并不只这一例。
2014年12月11日下午,在曼谷飞往南京的航班上发生了一起中国乘客往空姐身上泼开水的事件,引起一片哗然。
据悉,亚航航班FD9101班次为廉价航班,原定于11日晚5点25分从曼谷起飞,10点25分到南京。登机后,两男两女四名乘客要求空姐为其调座,“在其他乘客的配合下,他们四个人坐在了一起,一男一女在前,另两人在后。”
起飞不久,前排的男乘客向空姐提出要开水,“说他的女朋友要吃晕机药。”空姐解释称,飞机刚起飞不方便提供热水,该男子就将果壳、食物等倒在过道上,然后乱踩。周围乘客纷纷劝阻,“但他反而骂得越来越厉害。”一名空姐送来了开水,“廉价航空一般只提供矿泉水和面包,空姐告诉他需要付60泰铢,找零的话只能找给他泰铢。”该男子付费后,坚持找给其人民币并索要发票,同时要求机长道歉。
空姐离开,坐在男子身边的女乘客突然将一整杯热水泼在了空姐身上,“空姐当时就哭了,附近的乘客身上也被泼上了水。”
机上乘务长要求女乘客道歉,并表示如果不道歉,飞机可能会返航,“这时候我们能够感觉到,飞机的高度在降低,好像在盘旋一样。”而这名女乘客依然拒绝向空乘人员道歉。
此前一直吵闹的男乘客可能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坐在了座位上,并与旁边的女乘客商量着。这名女乘客突然站了起来,“像发疯一样往后面的座位上爬,并用手敲击窗户,想要跳飞机,”后被周围乘客拉回到座位上。此后,这名女乘客躺在座位上一动不动,称身体不适。
事后,肇事中国乘客被要求向空乘赔偿5万泰铢(约合1万元人民币),并因影响公共秩序,泼水女乘客被罚200泰铢(约合37元人民币),另外3名乘客各罚100泰铢,航空公司暂不起诉涉事4人。
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事人杨晓蓉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原本只需一个道歉,一个原谅就可以简单解决的事件,却因为一方的报复心,最终上升到了故意伤害这一法律层面。
对于该处理结果,律师孙晓敏感慨:“还是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在我国,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首先,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著名刑辩律师张晓玲表示:“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处理人际冲突时,报复心理和过激行为往往得不偿失。对杨晓蓉行为予以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并非有失偏驳,而是希望法律严惩对那些任性的行为施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