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广东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2019年5月17日公布的,自2019年5月起实施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见文末附件),广东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782元。

一、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是什么?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是指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二、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区别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劳动报酬。

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非私营)、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法人单位。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报告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报告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城镇地区全部私营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劳动报酬。

城镇私营单位包括: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报告期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报告期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三、不同统计口径对企业社保成本的影响


由于社保缴费基数与职工平均工资相关,因此,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肯定会影响企业的社保成本。这个调整幅度大吗?

我们以广东2017年为例来看下相关数据,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20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四舍五入),2017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347元,即月平均工资4446元(四舍五入),两者相差2222元。

之前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就是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668元计算的,最高300%,最低60%。相信如果当初已经该为全口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则会降低不少。

这不,深圳地区,根据2018年6月25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布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现在按照广东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则只有5782元,整整少了2566元,现在的缴费基数反而比去年的要低,这对深圳地区的企业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如果看广东省其他地区,去年各项社保缴费基数涉及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6668元计算,而现在降低到5782元,也降低了886元。

附件: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9年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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