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英,江苏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女会计。1965年,汤兰英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后,到1975年的10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不择手段,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把马塘信用社的资金盗窃一空。

汤兰英贪污案数额之巨、影响之大,震动全省乃至全国。

当年32岁的汤兰英眉目清秀,打扮时髦,是当时镇上很有名气的美女,在当时也算得上是个有身份的女子。
说起汤兰英的奢靡生活,当时的马塘镇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汤兰英与多名干部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两次逃过了整社查账。
就在汤兰英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时,汤兰英的情夫之一范某因为汤兰英平时挥霍浪费,怀疑她在经济上可能有问题,把她举报了。
至此,一起令人震惊的贪腐案浮出水面。
对这一重大经济案件,如东县委组织40多人的专案组,调查了半年之久,才把她的经济来路全部弄清。

宣判大会
汤兰英等罪犯被押上历史审判台
和汤兰英同时被审判的其他罪犯
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随后汤兰英进行了上诉。

1977年7月23日,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汤兰英死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77年7月24日,汤兰英被押往批判大会现场,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批判。
批判大会在如东县中学操场举行。会场上人山人海,人们爬上房顶争相目睹汤氏真容。

临刑之日,汤兰英素服、短发,双手被反绑,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

坊间流传,汤兰英被判死刑后,曾是部队军官的丈夫曾试图为她还款保命,却没有改变汤兰英被枪毙的命运。

1977年7月24日,汤兰英被押赴掘港镇北郊刑场,一声枪响,就地正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