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彬按:
云南孙小果亡者归来,这事也太耸人听闻了。
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是何方神圣所为?
孙小果有什么“背景”?
有关部门近日告诉我们,孙小果的生父、生母,还有继父,都是什么人,都有什么背景。
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是,一位法学院老师依然不依不饶,投稿“彬彬有法”,觉得迷雾还没有拨开,猜测孙小果背后是否还有“神秘嘉宾”。
【一】
近日,正在孙小果一案传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将孙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案系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经我院审查,批准逮捕8人,不逮捕1人。
孙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中央督导组,这些关键词让人一下子联想到孙小果,这一次,孙小果案将迎来大结局?
就在大家翘首以盼的时候,一盆冷水从天而降:有关部门迅速回应,孙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非孙小果案,两人只是同姓而已。
原来是一场乌龙!
大家都在聊:
两女童触电身亡,父母捐赠其角膜,请问父母有权代为做捐赠器官的决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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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这检察院也真是的。既然只是同名同姓,为什么不说清楚此人姓名,非得说个孙某某?难道这个孙某某也大有来头?
不得不说,这一次是公众想多了。检察院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我国法律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没有最终判决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始终要假定他是一个无罪的人。
因此,媒体报道案件的时候,除了明星、官员等公众人物外,一般不公布涉案人员的真实姓名,以免给法官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类似情况,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以往被告出庭的时候,一件黄马褂、戴着手铐是其标配,现在不允许了,一律着便装。穿件黄马褂戴着手铐站在被告席上,这种造型给法官带来强烈的心理暗示——此人就是罪犯。这样一来,无罪推定就无从说起了。
【二】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
舆论为什么会误认为孙某某就是孙小果呢?显然是扑朔迷离的孙小果案太过骇人听闻、人们急于知道真相。
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通报了孙小果案的有关情况。先根据这一通报,画一个孙小果年表:
1994年,武警学校学生孙小果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着警车游荡,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轮奸。得知消息的其母孙鹤予懵了,确切地说是恐慌。
作为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多年的资深警察,她深知厉害:轮奸是强奸罪的加重犯,起刑点就是十年;开着警车作案,影响恶劣,很可能被处死。
孙鹤予、李桥忠(孙小果继父)四处活动,伪造了患病证明提交给办案部门;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及干警徇私枉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在孙小果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又给他办理了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未被收监执行。
逃过一劫的孙小果不但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在1994年至1997年间,犯下累累罪行:强奸多人(有一次是当众强奸)、 故意伤害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寻衅滋事一起。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反响强烈。
在中央领导的批示下,孙小果案很快作出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小果不服,提起上诉,结果是维持原判!
其母孙鹤予和其继父李桥忠也因此案受到严厉处罚:孙鹤予被以包庇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李桥忠被撤职,留党察看两年。
这些都是1998年的事情。
2004年,李桥忠东山再起,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去年刚刚退休。
但孙小果并没有被处死,而是被迅速改判成死缓,之后又减为无期。在孙小果服刑期间(2008年),孙鹤予、李桥忠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防盗窨井盖”申请专利。孙小果因此构成重大立功,被大幅度减刑。
2010年,孙小果“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化名李林宸开起了酒吧,这就是后来名震昆明夜场的“大李总”。
2019年3月中旬,昆明警方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系1998年就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遂立刻向上级汇报。孙小果案案发。目前,一家三口都被控制:孙小果被关押,孙鹤予、李桥忠被当地监察机关留置。
【三】
看完通报,说实话,并没有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反而愈发糊涂:
1998年,孙小果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是谁在外面四处奔走,让他获得改判?是孙鹤予吗?可当时孙鹤予也已经被判刑,深陷囹圄。难道,孙鹤予的这5年,也没有被执行?是李桥忠吗?可他也已被撤职,有什么能量能让孙小果起死回生?莫非,孙小果背后真有一位“神秘嘉宾”?
如果有,肯定不是孙鹤予,她只是一个普通警察。
也不可能是李桥忠,他只是一个公安分局的副局长。
那么,会是他的生父吗?有媒体曾经隐晦的说:“在二十多年前的采访中,曾有多个信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孙小果的“背景”是其当“大官”的生父,但孙的生父从未直接出面干预过办案”。
现在看来,是记者搞错了:通告明确指出,孙小果的生父陈某,只是昆明市某单位职工,乃一介布衣。而且,已经去世若干年。
通告中有这么一句话:
相关部门已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副局长朱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及孙小果重要关系人等11人采取了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