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民主制度的起源及其本质

(本文由作者森哥授权发布)

一、绪论

在这堂课中,我将为大家讲解一下美国及美国人、美国文化及制度的由来,它的民主制度到底有什么特点,存在哪些缺陷等问题。尽管这个题目很大,但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为大家科学地、客观地还原一个真实的美国,帮助大家认识美国的文化及其制度的本质。并且,希望大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让我们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1、什么是文化呢?所谓文化,就是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认识自我、改造自我的过程中,所创造并获得人们共同认可和使用的符号与声音、生产方式、生活习惯、语言文字等体系的总和,它是人与动物有所区别的本质要素。

任何文化的产生,最关键的是其初始阶段,即基因产生之际。一旦基因形成,以后的发展往往会遵循最初刻下的轨迹去发展。除非外族入侵、自然灾害等突然降临,以致基因中断或突变。这如同人类妊娠一样,只要妊娠不突然中止,胚胎就会沿着基因密码去发育去生长,最终形成与人类自己无差别的婴儿来。

而任何文化基因的形成,都是由其最初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来决定的。比如说北方和南方、沿海与内陆、高原与平原等,其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表现在文化上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

在人类几千年来的文明进程中,先后产生了多种文明和文化,比如两河文化、尼罗河文化、印度河文化、黄河长江文化、古希腊文化、印加文化等,但许多文明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的衰落了,有的消亡了。而只有具有完备的哲学科学体系的文化得以保留下来,并不断发展着。说来真是难以置信,几乎在相同的纬度,相同的时期,西方出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巨人,在东方也出现了老子、孔子、庄子等伟大的哲学巨匠。而这两种哲学体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也就是说,早在2500年前,中西文化的面貌轮廓就已经奠定了,中西文化的分野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已经界定了。

人类文化在经历二、三千年的纷纷扰扰之后,最终走上历史文化顶端的,只有以古希腊古罗马为底色的西方文化和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在这场终极PK擂台上,谁会更胜一筹呢?请允许我借用现代英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汤因比的话来回答:未来世界要实现和平与繁荣,需要中国的儒家文化和大乘佛教的智慧!

最近,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室主任斯金纳在演讲中,把中美之间的竞争定义为“两个人种、两个文明”的竞争,由此可见,对于中国文化,连我们的“敌人”都恐惧不已,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对中国文化保持高度的自信呢?

2、文化与制度到底是什么关系?首先,制度是文化的产物,文化孕育并滋润着制度。而制度也反作用于文化,它可以避免文化的无序发展,防止“文化退化”。其次,制度必须与它的母体——文化相匹配,如果两者不相适应,就必然导致两者之间的“反噬”!从而引起社会的动荡与混乱。比如说,你把沿海地区的“村规民约”拿到山区农村去实施,或者把山区的“村规民约”拿到沿海去实施,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举例说,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先生把欧美的民主制度引进到了中国,其结果怎么样呢!大家对这个“血与火”的教训应该记忆犹新吧?

二、关于美国

1、美国的由来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能把时间拉回到500多年前。自14世纪末开始,欧洲开启了伟大的大航海时代,大航海的目的地只有两个:印度和中国。

1492年,出生于意大利的航海家哥伦布,在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的资助下,开始了前往印度和中国的冒险之旅。不过他选择的航线与前辈所走的航线截然相反。前辈们是往东航行,而他偏要往西航行。因为他相信:地球是圆的,一路向西,也能抵达印度和中国!在经过70多天的航行后,终于看到了一块陆地。于是,他们兴奋地叫喊“印度!印度!”,这哪里是什么印度,他无意中发现了一块新大陆——美洲。哥伦布曾先后四次往返于这块大陆,但他到死都认为自己到达的是印度。因此,美洲就被莫名其妙地冠以“西印度群岛”,自然,当地的土著人则被冠以“印第安人”——也就是印度人的意思。

哥伦布去世后不久,意大利的梅迪西银行集团驻西班牙的代表——亚美利加,这家伙多次写信给他的东家——梅迪西,声言自己曾追随哥伦布到过“西印度群岛”,并且还煞有介事地提供了航海图标、航海日志等资料。梅迪西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出钱把这些资料印刷成册并分发欧洲各地。一时间“亚美利加”名震欧洲,当然也震动了著名的德国制图师马丁·瓦尔德西米勒,为了让这块新大陆名头响亮一些,他顺势把“亚美利加”标在了地图上——Americal,这就是“美国”名称的由来。

2、殖民时代

美洲大陆被发现后,那里的情况是什么样子呢?据考证,当时在广袤的北美大陆,大约生活着1000万印第安土著,他们以渔猎为生,以部落群居生活为主。没有国家、没有政府、也没有文字,也就是被后世称之为“无主之地”。在此后的一百年间,欧洲列强开始了对北美洲的占领和殖民:西班牙占有佛罗里达、荷兰人占有纽约,法国人占有路易斯安娜。不过,英国人在打败西班牙的“无敌航队”后,后来居上,他们占有弗吉利亚、宾夕法尼亚、马萨诸塞、马里兰、南、北卡罗莱纳、威斯康星、康涅狄格等13块殖民地,主要集中在美国的东海岸,面积约83万平方公里,这就是美国身份的源头。

殖民者到来后,印第安人的悲惨命运也由此开始。从1507年开始殖民的近300年间,印第安人减少了95%以上。比如1732年英王乔治二世,曾经给他的驻北美将军杰弗里·阿默斯特将军写了一封信:“你把一些天花病患者用过的所有东西给印第安人使用,最好让他们全部感染瘟疫。如果他们还没有完全死掉,那就要想尽一切办法让这个讨厌的种族消失……”;而西班牙人则根本就没有把印第安人看作是人!经过近300年的屠杀,到美国独立后,印第安人仅剩30万人左右,到19世纪中叶,还被勒令迁移到美国西北角的基落山脚下。最后剩下的印第安人估计不足10万人!即使后来经过200多年的繁衍,如今的美国印第安人也不过区区150万人左右。

通过传播瘟疫和大屠杀,使得本就属于“洁静之地”的美国更加干净了,随后,来自欧洲的白人大规模地填充进来了。由此,一个带有浓厚欧洲文化印记的“新文化”——美国文化在没有任何外来文化干扰的情况下,开始得以铸造。

3、美国文化奠基者

欧洲殖民狂潮开启后,在1620年以前抵达美洲的人,都是些眼里只有金钱的狂徒,他们对美国文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在1620年以后抵达的殖民者,才是美国文化真正的奠基人,特别是1632年,搭乘“五月花”号帆船抵达美国的英国清教徒,其中就有著名的温思罗普,使美国文化基因开始构造,这批殖民者非同凡响:

●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英国中产阶级;

●他们都是具有优良品行和虔诚的英国基督清教徒;

●他们是怀着建立“山巅之城”的宗教梦想而来;

●他们的目标就是为基督教世界树立榜样。

随后而来的还有奠定美国文化基因最重要的人物,包括:威廉斯、哈钦森、胡克等等。在“五月花”号帆船即将抵达美国时,在温思罗普的主持下,他们签订的只有41个字的“五月花盟约”,更是成为后来美国《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基石。难怪托克威尔在他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清教徒、清教思想,是美国历史的起点,是美国制度的摇蓝,是美国身份的源头。《美国的文明史》作者佩里·米勒说:完全可以说,不理解清教主义就不可能理解美国。

那么,清教徒、清教主义是什么东东呢?

话说16世纪中叶,宗教改革运动在欧洲兴起,英王亨利八世与罗马天主教廷决裂,建立英国国教,也称新教。但由于英国新教仍然保留了天主教的“因行为称义”的基督教义,而受到崇信加尔文宗“因信称义”的新教徒的强烈反抗,他们主张彻底清除天主教的残余,建立“清而又清,纯之又纯”的基督教世界,因此,这些新教徒又被称为“清教徒”。他们宗信的“因信称义”教义,是美国“平等、自由、民主”、“创造财富、荣耀上帝”、“政教分离”等思想的直接来源。但这样就与英国国教产生了严重对立,因此遭受了残酷的迫害。这样,使得他们在英国本土已经待不下去了,更不可能实现他们的宗教理想。于是,他们受“千禧年”教义趋使,携其信徒和家人远赴美国,开启了他们的宗教梦想之旅!他们到达美国后,就按照他们笃信的基督教神学理论,进行了一系列的宗教和社会实践,并深刻地影响着每个人、每个家庭和国家的立法思想,美国文化基因就此形成。

4、美国文化的根在哪

根据前面所讲的,美国人来源于欧洲,自然地,美国文化也来源于欧洲。比如说,美国宪法的许多条目,就是采用了古希腊哲学家——被称为“西方思想之父”的柏拉图的政治思想。那么,欧洲文化又是来源于哪里呢?它来源于古希腊古罗马。下面,我们再来说说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思想是怎么形成的。

希腊位于欧洲南部,地中海北岸。从地理条件看,它没有肥沃的大江大河和广阔的平原,只有连绵不绝的山岭沟壑和曲折弯延的海岸,陆地被山岭沟壑分割成相对封闭的若干小块,海洋上则遍布彼地孤立的海岛,这种地理空间上的破碎性,使希腊形成了无数个彼此隔开却颇具活力的城邦。

希腊缺乏土地,已有的土地也非常贫瘠。因此,限制了它的粮食生产,但由于地中海气候温和,非常有利于葡萄和橄榄的生长。为了得到赖以生存的粮食,他们必须用这些产品去换粮食,从而催生了繁忙的海上贸易,因此,就有了当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

希腊各城邦之间,很少有相互征服吞并的事件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没有一个占绝对优势的城邦,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种征服或吞并完全没有经济价值;因此,除非遭到大规模的外族入侵,各城邦之间很少有联合的兴趣,因为在经济上是亏本的买卖。因此,他们都非常喜欢各自为政,自由自在的生活。

古希腊与我国的西周时期一样,都是奴隶制社会,但他们的奴隶制度很不同于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各城邦中,它的人口不多,多的也就二、三万人,少的只有三、五千人,由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构成。古希腊的奴隶,比中国的奴隶“幸福”很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奴隶主不能随意剥夺奴隶的财产和随意打骂奴隶;②奴隶在耕种奴隶主的土地时,只需要向奴隶主交纳大约十分之一的收成就可以了,其他的收益则全归奴隶所有。那么,古希腊的奴隶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待遇”呢?这也是缘于希腊的地理破碎性所造成的。奴隶主如果对奴隶过于严苛,奴隶就会逃跑!因为奴隶要去谋生的地方有很多,也很容易。比如远走中东和埃及,比如跑到外海谋生,或者跑到其他城邦去,反正每个城邦都缺人。因此,奴隶主为了留住奴隶,只好“优待”奴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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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的城邦,人数通常不多,因此,根本无法组建政府机构来处理邦中事务。当城邦有事时,由一些有名望的奴隶主通知其他的奴隶主和自由民(各家派出一名男性家长),集中到广场开会,有资格参加会议的也就几十、几百人而已,由于没有强力的组织机构来决策,这些人就发明了一个表决方式:投票!哪一堆石头多,就按石头多的一方意见办,这就是西方民主制度的雏形。

公元前6世纪,波斯大军进攻雅典,在这危急关头,出于同宗同文之谊,各城邦迅即派出自己的军队来到雅典。但是由谁来统兵呢?事实上各城邦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同时,如果要成为“武林盟主”,也就意味着要多出钱、多出兵、多出力,怎么办?聪明的雅典人想出一个办法:投票,这次的投票没有任何悬念,具有较强实力的雅典作了盟主。

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希波战争后,希腊人突然意识到:我们还是要建立一个联盟。当时的古希腊有100多个城邦,几个比较大的城邦有:雅典、底比斯、斯巴达、梯林斯等,这几个城邦的倡议,很快得到响应。但是,谁做“盟主”呢?希腊人又想了一个办法:抽签!而且规定每届“盟主”只能干一年。那么由谁来做这个“签”呢?于是,他们就从每个城邦中推举一到二名贵族,成立了一个“贵族院”,由贵族院负责做这个“签”,谁抽中了这个“签”,谁就做这个“盟主”。但这个“盟主”并不好当,权不大,但要管的事不少,而最难的事就是筹钱(或收税),为了“偷懒”,就又从贵族院内推选两个“执政官”来管理“盟内”的破事,两个执政官的任期与“盟主”一样,干满一年就又回贵族院去,只不过两个执政官得轮流“值班”,每个人“值守”半年。

但“盟主”、执政官和贵族院这些人往往只代表着自己的利益,所以自由民就不满意了。经过艰苦斗争,“盟主”和贵族们只好让步,成立了一个由500人组成的公民大会,以维护公民的权利。但这时的公民大会其实还是没有权,一个法案只要贵族院通过,公民大会就无权推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公民又造反了。不得已,“盟主”和贵族们只得按照公民大会的要求,由公民大会选出一个“保民官”来。这个“保民官”职权不小,因为他被赋予了“否决权”,至此,古希腊

的民主制度终于形成了。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古希腊的民主制度与现今的西方民主制度已经非常相似了。比如它的“盟主”就有如“总统”,贵族院有如“参议院”,公民大会有如“众议院”,而保民官就有如“最高法院”,应该差不多吧?

难怪在公元前450年,当时的希腊“盟主”伯里克利向世人宣称:

我们的政体并不与他人的制度相敌对。我们不模仿我们的邻人,但我们是他们的榜样。我们的政体的确可以称为民主政体,因为行政权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

伯里克利的这些话, 看起来还是挺激动人心的。但我要负责任地告诉你:“别认真,逗你玩!”。因为这段非常动听的话后面,它掩盖了一个基本事实:那是对有钱人或者贵族们说的!如果你没有钱,这样的民主跟你无关!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要进入贵族院或者公民大会,都有十分严格的财产规定。在西罗马消亡后的496年,法兰克的克洛维王参照古希腊罗马的相关法律,制定了一部《萨利克法案》。规定:财产超过500个金币的公民可以参加公民大会选举;所有罪犯均可以用金币抵罪!这部《萨利克法案》可以说影响深远,因为它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金钱至上”的基本原则。并且还深刻地影响着欧美的立法思想。你要不信,那你在美国的参众两院,找得到“无产阶级”议员吗?

说到西方民主制度的源头,除了古希腊外,古罗马注定是绕不过去的。

古罗马建城之初,仅仅是只有一两千人的小村庄,这是一群目不识丁但却骁勇善战的野蛮人。出于对古希腊文化的艳羡,他们有很多人跑到雅典留学,一些没钱的人,就干脆从雅典请来奴隶到罗马担任家庭教师。经过四、五百年的努力,几乎全盘接受了古希腊所创造的科学和文化。由于古罗马人骁勇善战,当年的徒弟终于打倒了师傅,并把古希腊并入古罗马帝国版图。这对于古希腊人是不幸的,但对古希腊文化,却是万幸的。

罗马人经过几个世纪的东征西讨,不仅建立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帝国,更是把古希腊文化的种子撒向了整个欧洲。在罗马处于巅峰时,基督教也传入欧洲。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正式成为基督徒,并在不久,把基督教确立为罗马国教。实现了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与基督教文化的融合,这也是欧洲文化的第一次融合。

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在日尔曼人几百年的侵袭下,西罗马帝国灭亡。但这些来自北方的野蛮人绝大多数都是些目不识丁、一生向往战争的日尔曼人,他们根本不懂得国家治理,因此,这些野蛮人只好又与罗马教廷联合,并治理他们打下来的地盘。为了能让这些官员多弄到钱,日尔曼人对这些官员言听计从。这样,古希腊古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又一古脑地装进了日尔曼人的脑袋中。特别是在克洛维王朝时期,率领日尔曼人皈依了基督教,这是欧洲文化的第二次融合。至此,欧洲文化终于得以形成。它的内核就是:古希腊古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日尔曼战士文化。

要说到近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完善,那不能把英国落下了,因为英国人是现今美国人的爷爷的爷爷。

公元前45年,古罗马的凯撒大帝在彻底征服北部高卢人和日尔曼人之后,兵锋直指英伦,并占领了整个英国南部地区,英国从此进入世界的视线。到了公元450年左右,随着罗马帝国国势日衰,不得不撤出英国。可是罗马人前脚刚出,生活在莱因河、多瑙河区域的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日尔曼人的分支)后脚已到。这群盎格鲁—撒克逊人可不简单,经过千百年的倒腾,不仅把欧洲文化全盘移植到了英国,而且还整出了一套“君主立宪”的制度来,当然,这套制度得以建立,都是因为财富与宗教斗争的原故。

观察现在的美国,其主流社会基本是由“WASP”群体把持,“WASP”是“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的缩写,意思是:具有白种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清教徒,这就是我们在分析美国的民主制度时,不能不谈欧洲的原因。

5、美国权力机构运行模式

众所周知,美国的制度设计为“三权分立”,这种制度的设计理念,来源于英国思想家洛克“民主立宪”的政治原则和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政府均权”理论,同时,还吸收了法国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思想,而他们的思想几乎毫无例外地来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其目的就是三权分立,防止一家独大。

(1)分权结构

美国的权力构成分为议会、总统、法院,其中议会是权力的核心。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但习惯上只连任两届。众议员每两年选举一次,而参议员则是每2年改选1/3的人。参议员每个州2名,共100名;众议员则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但每个州必须保证有1名众议员,共435名。

众议院管辖的主要是“钱袋子”。凡是需要支付钱的法案,都必须经过众议院表决多数同意。

参议院管辖的是政府阁员的任免权和条约签署权。美国的副总统即是法定的参议长,只有当参议员投票时,如果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参议长才有投票权。

除了上述两类特定的议案分属参众两院控制外,其它议案则需参众两院分别表决通过才能成为法律。

总统是三军统帅,具有外交、关税两项事务的专断权。对参、众两院通过的议案,递交总统后,总统有两种选择:要么执行,要么否决。被总统否决的议案,除非获得2/3以上多数议员认定“总统否决无效”外,该议案自行废止。

法院主要负责对参、众两院决议案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如法院审核议案违宪,则等于直接枪毙了该议案。法院法官由15人组成,属于终身制。如遇有法官退休或辞职,总统可以直接任命其中的6名,其余9名则由司法部长提名、参议院通过即可。

(2)总统选举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即按照各州众议员名额多少,再分配各州相同人数的选举人票,并组成选举人团。各总统候选人在各州的选举采取“赢者通吃”的办法计算选举人票,也就是说,即使总统候选人A在某州的得票数比候选人B仅多1票,该州选举人票通通归属候选人A所有。正因为美国采用的是“赢者通吃”的计票办法,所以,得到多数选民票的候选人不一定能够当选总统。我们从2016年美国的选举就非常清楚地看到,赢得多数选民票的希拉里最终败给了特朗普。

如果两个候选人都没有获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时,则由众议院投票决定谁当选总统,美国历史上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这样当上总统的。

6、美国民主制度的优劣势

(1)它的优势

欧美等国家的民主制度设计,确有它的优势,自有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最大的好处,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①可以有效地抑制个人政治野心的膨胀,因为个人野心的膨胀极易导致专权专制,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态建设将造成极大伤害。反过来,又会反噬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热情,使“公平、正义”成为画饼。

②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让民众获得对政府的监督权。

③可以有效地扩大民众的自由度。美国没有户籍制,民众自由流动不受任何限制,特别是民众由于对财富的向往,极大地促进了各类人才的流动,而且这种流动不受任何限制,有力促进了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发展。

④有利于营造“平等、自由”的营商环境。在美国,由于各种法律条目非常具体、细致、透明。因此只要不触犯法律,无论企业大小,都不会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骚扰”,为企业和个人创造力、想象力的发挥,提供了非常宽松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保证。

(2)它的劣势

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如果单纯从理论上看,似乎无懈可击,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弊端,而且难以纠错。

一是它所代表的人群永远是绝对的少数。美国的选举政治从其立国之初,就基本是在两个党派中展开,到现今,主要是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竞争。民主党的传统支持者主要是金融资本和工厂蓝领;而共和党的主要支持者是军工集团和农民。但无论哪方获胜,它所代表的利益群体总是绝对的少数。我用一组美联储2017年的统计数据来加以证明。

1999年,美国家庭的平均收入为57000美元,到了2015年,居然下降到56000美元,16年来不增反减!到了2017年才勉强达到60000美元,民众18年的收入只增长了5%,考虑到通胀因素,美国人民的实际收入其实在一直下降!

那么,1999年,美国的GDP为10万亿美元,2017年为19.1万亿美元,18年经济增长了将近1倍。这期间,美国人口的变动幅度在1‰以内,基本没有增长,而老百姓的收入却没有增加。请问多出这么多的钱到哪里去了呢?那我告诉你,到了占全美人口比例不到1%的200万最富裕的人群的腰包去了,他们的财富增加了1.5倍以上。

另据美联储统计,2017年,70%的美国人的储蓄不到1000美元;全美有1606万个家庭零就业,占全部美国家庭总数的20%。对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一针见血地说:“1%的人拥有,1%的人治理,1%的人共享,这是一切美国病的根源。”

二是议会立法权监督缺失,导致制度性的腐败现象泛滥。美国政治制度的三权分立,立法权是核心。那么由谁来监管议会呢?没有!美国国会议员不仅没有任何监督,而且任何部门都不能对议员进行调查。这样说肯定有人站出来说话了:民主、共和两党议员不会相互监督吗?参众两院不是相互牵制吗?再说了,总统和法院也可以监督啊?是的,理论上是如此,但他们面对涉及全体议员私利的议案时,他们不敢!至于两党、两院的相互监督,对一般公共议案有效,但对关系到所有议员私利的议案呢?那就会表现得空前的团结!从而导致了美国“合法”的腐败现象达到泛滥成灾的地步了。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我只挑几个供大家娱乐一下。

例1:1983年,里根政府时期,众参两院议员们为了给自己发“奖金”,于是众参两院议员一致通过了《议员补贴法案》,规定给每个议员发放补贴5000美元,此法案被财政部工作人员曝光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议会不得不废除此法。“反正钱到手了,废就废吧!”,当然,泄密者也被解雇了。1992年,克林顿政府时期,美联储在议院设立了“议会银行”,目的是方便议员们工资发放和费用支出,到克林顿政府8年任期届满时,有325个在任或离任的议员透支银行资金超过1600万美元,平均每个议员透支达5万美元,这笔钱当然不需要议员还,全部由美联储的银行家们“孝敬”了。然后,那些银行家们也获得了巨大的好处:凡涉及银行家利益的议案,没有不通过的!

例2:2014年美国国会批准了一个军购法案,这里有一张单子:1200美元一个的钢化杯子、10000美元一个的马桶圈,16700美元一个的小冰箱……尽管是这样的神预算,但议会还是通过了。还有中小学生的“营养餐”采购,各种公共建设采购……不一而足。除此以外,每个议员身边都围绕着3-5名“院外游说”人员,他们的目的就一个:为议员个人服务!以便影响议员通过对自己“老板”有利的法案。

那些资本家们获取巨利后,自然要回报议员的。直接给钱吗?那你太小看他们的智商了!资本家们会把钱“捐献”给各种“公益慈善”基金,而有资格弄到“基金”牌照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议员或政府高官!美国的“公益慈善”基金有两条法律规定:①凡“捐献”给这些“公益慈善”基金的钱,资本家可以全额抵税;②“公益慈善”基金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5%,也就是说,其他的95%做什么都可以。那么,这个95%的钱干什么去了?我们拿希拉里·克林顿基金的操作流程供大家消遣一下:

希拉里的女婿搞了一个公司,评估10亿美元,然后被 A财团以10亿美元收购;接着A财团又以10亿美元价格卖给B财团,最后希拉里·克林顿基金又以10亿美元从B财团买下来。过了不久,A、B两个财团就拿到了俄罗斯两个油田的开采权。

我再来给大家梳理一下美国法律是怎样保护这些腐败行为的:①企业要交税,法律引导企业——把钱“捐给”公益基金,但因为可以足额抵税,所以,本来是属于国家的钱,就进了私人基金的金库了。②基金用于公益的钱不得低于5%,剩下的95%再倒腾几次手后,钱就“合法”地进了私人腰包。

例3:美国有个著名的“游说”公司——波德斯塔集团公司,其主要业务就是“提篮子”,它的老板叫安东尼·波德斯塔,其核心部门仅仅7个人,但贡献的利润每年都在5000万美元以上。为什么它的“游说”业务如此火爆?这不得不提老板的弟弟——波尔·波德斯塔!这个人非同寻常,他在克林顿政府里做了8年白宫办公厅主任,这个职务相当于总统制国家的政府总理!凭着弟弟“曝棚”的人气和高超的手段,给波德斯塔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类似这样的公司光是华盛顿就有上1000家!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为什么美国没有出现腐败大案要案的原因了吧?!有了法律保护的“利益输送”,只有傻蛋才会去搞腐败呢!难怪特朗普在竞选总统时的一次电视辩论中直言:所有的政客都是资本家的狗!希拉里收我的钱所以给我办事!在场这些与我辩论的,几个没有收我的钱?此言一出,希拉里竞选团队发言人詹妮弗第一时间表态称:特朗普伤害了希拉里的“感情”。受到如此“侮辱”,换在中国,官司一定会打到联合国去!

三是美国民主制度难以克服的高成本低效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选举频率高、消耗大。根据美国民主选举制度安排,基本上是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总统选举完成后,隔2年进行议会选举,紧接着两年过后,又是总统、议会选举。总统、议员往往又要提前一年开始准备初选,再到次年正式选举,给人的感觉就是年年在选举,甚至天天在谈选举。你看看台湾的选举乱象,你肯定会有这种感觉。如此,这些人眼里只有选票,一切只为选票,哪里还有时间考虑国家的事情?哪里还有精力考虑百姓的死活呢?比如,2018年美国预算拨款120亿美元补贴豆农,但10个月过去了,只到位80亿美元。其次是选举造势资金消耗巨大。2016年美国总统及议会选举,每个政党的竞选经费都高达33亿美元。这仅仅是帐面可查的资金,因为候选人要到社区或农村“拜票”时,都会给选民送“午、晚餐”或“红包”。各候选人不得不自掏腰包了,克林顿在竞选总统时,其个人负债就高达500多万美元。再次是议会、政府和法院运行成本高昂。出台一项法案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完成程序,比如奥巴马时期的《医疗改革法案》耗时将近8年,可是特朗普上台后不久,就把这个法案给废除了。又如为了一个美墨边境57亿元的建墙费,院府各不相让,导致政府关门长达1个多月,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美元。尤其是在公共建设项目上,其耗费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更是触目惊心!如美国波士顿地铁建设项目,全长仅2.4公里,2000年预算20亿美元,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按6:4的比例出资建设。计划2003年竣工投入使用,但直到2008年才交付使用,其总建设资金居然比原预算高了10倍,达到惊人的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00亿元!平均每公里583亿元。更搞笑的是还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几千处漏水,近6万处天花板螺钉松动、掉落,甚至因为天花板脱落砸死了开车司机!出现这种事就没人查吗?真没有!这完全得益于参议院资深参议员爱德华·肯尼亚在国会“卓有成效”的运作。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历史学教授——“修昔底德陷阱”命题的提出者格雷厄姆·艾利森教授,在2018年的全美历史学会年会上发表了一个演说,其中提到这样一个事实:“位于马萨诸塞州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和商学院之间——横跨查尔斯河的剑桥,2012年马萨诸塞州宣布将其翻新,原计划2年时间完成,但直到2018年才基本完成,实际花费的资金是预算的三倍还多。而位于北京的一座规模同等的大桥——三元桥,交通车道数是剑桥的两倍,也做了一次翻新,中国人花了多长时间呢?你们猜猜花了多久?答案是43小时!”。作为一个极负盛名的学者,我想总不致于胡编乱造吧?

三、结语

(一)西方民主制度得以形成的几个条件

1、欧洲地理空间的破碎性,阻断了他们建立统一王朝的可能性。这里所说的地理空间破碎性,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地理空间的破碎性。如前面讲到的古希腊,还有诸如意大利、德国等,与希腊的情况大至相似。以中国西藏地区为例,西藏地区只有在中共执政后,才获得了完全的统一。而在这之前,西藏各地区从来都是相互隔绝,各自处于以寺庙为中心的自治状态,即使在强大如松干赞布,尽管他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唐帝国,但他所统治的地区也不过今天西藏版图的三分之一。另一种情况是人为造成的地理空间破碎性。从各种典籍中发现,欧洲哪个王国要发动扩张战争,胜利后,国王要把“战利品”(包括土地、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分给参战的贵族和公民。这些东西分出去后,自然就成了这些贵族的私人财产了。由于西方法律自古以来就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信条,因而,使得统一变得不可能,因为统一战争所付出的成本远大于其统一后所产生的收益。这是西方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得以形成的自然条件。

2、争夺财富和宗教话语权,是西方全部历史的核心。如果不能从财富和宗教的视角看待西方世界,就如佩里·米勒说的一样:你就永远无法理解西方文化。阅读西方国家的历史就会发现,几乎每一件重大政治事件的发生,都跟财富和宗教有关。我们以英国为例,每一次要对外进行扩张战争,几乎都是国王、贵族及资本家把它当作“生意”来做!他们甚至还会为某场战争而成立一个公司,向有钱人出售股票并上市交易。英国的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就是以这种模式组建的,这两个臭名昭著的公司因战争劫掠所产生的利润,让国王、贵族、资本家赚翻了天。但对于有些战争“项目”国王想独吞,或者这些贵族及资本家觉得风险太大而不愿参与,国王就会“单干”!可是,国王本身如果军队数量或资金不够,那怎么办呢?①联合其他国家的国王一起干!②向贵族和资本家借!借了贵族或资本家的钱,如果国王想赖帐,就会暴发资本家与王室的战争。在当时的贵族或者资本家眼里,他们与国王的关系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国王并没什么了不起。这是西方民主思想与民主制度得以形成的利益基础。

对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什么能够建立,早期的教科书认为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缘故。对此,我认为这种解释太过牵强甚至是粗暴的!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手段,推翻另一个统治阶级。纵观英国历史,无论是贵族还是资本家,从来都没有想要推翻英王室的企图。既然“革命”不存在,何来的“革命不彻底”之说呢?所谓英国的“革命”,都是因为财富和宗教起了纷争而已!英王查理一世被处死,也是因为财富与宗教的原因而起。

3、《圣经》是西方人唯一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家园。应该承认,在现代科技手段,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的情况下,《圣经》确实是一部奇书。一是它让所有的信众对其虔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们确信,只要自己足够虔诚,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恩典,就能在死后升入天堂。为此,他们可以为之撒尽千金甚至抛头颅洒热血。二是它让所有信众有了行为规范。比如体现在《圣经·出埃及记》中记载的《摩西十戒》等。西方在没有成文法律之前,都是把《圣经》作为法官判案的依据。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西方“平等、自由、民主”的思想,都是从《圣经》上来的。宗教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远的,美国总统宣誓,不是向《宪法》宣誓,而是向《圣经》宣誓。甚至在美钞上也写有“我们崇信上帝”的字样,可见《圣经》对美国的影响有多大!三是《圣经》成为西方人全体民众的唯一信仰。在欧洲中世纪时,如果有人反对加入教会,就会被定为“异教徒”,后果会非常严重。再观察现今的美国,教会林立,无论是总统还是平民,都从属于某个教会教派,信众对教会的捐款远大于其对公益事业的捐助。因此,《圣经》为西方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提供了精神条件。

(二)几个必须掌握的知识点

1、民主和自由指的是什么?

民主是与专制相对立的一种政体形式。指的是政府的权力源于被统治者的认可,而且公民有权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参与决策的过程,它来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就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与专制,都是国家治理的模式,没有绝对的民主,也没有绝对的专制。在现今欧美人以及被洗脑的东方人眼里,把民主与专制绝对化了,凡不是实行“一人一票制”的国家,通通被斥之为“专制”!这种思维方式是极其有害的,因为它严重违背了“辩证法”思想。试问:如果一个人他不是一个道德高尚之人,那他就一定是一个道德败坏之人吗?按照这种思维去评判一个人,估计你不是早就被打死了,至少也早就被打残了!在民主与专制之间,难道就没有折中的国家治理方式吗?有!比如在古罗马凯撒和屋大维时期就是采用“协商制民主”,在当下的中国,实行的就是“民主集中制”式的民主。而且都取得了人类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成绩,这有什么不妥吗?我们要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只能有一个:国家稳定繁荣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除此以外,其它的都是狗屁!

再说了,纵观世界发展史,西方的民主制度其实并没有走出欧洲。有人会对这一说法产生质疑,那我告诉你,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人都是欧洲人的孙子的孙子,从文化层面看,他们都属于欧洲。唯独例外的就是日本,那是因为日本有几个独特的条件:一个是单一制民族——太和民族,没有民族矛盾;二个是单一制宗教——太阳神教,天皇就是人格化的太阳神,它没有宗教矛盾;三个是岛国岛民的深重危机感,导致日本在19世纪初就“脱亚入欧”;四个是二战失败后,日本成为事实上的美国第“52个州”。而绝大多数国家在实行美式民主制度后,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成了典型的“失败国家”,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大家是知道的。对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很多糊涂蛋却要把西方民主制度奉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难道不可笑吗?

西方民主制度不仅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在我看来,西方民主制度其实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而且无药可解。为什么?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国家政治要么被资本绑架(比如美国)要么被民碎绑架(比如欧洲),大多数情况下,是被资本、民碎双重绑架,这就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本质。遭绑架的结果就是阶层固化、族群对立,社会撕裂,比如美国的“占领华盛顿”、“占领华尔街”;法国的“黄背心运动”、英国、德国、意大利各种罢工、爆恐等等。更为可怕的是,国家债务越来越深重,而且看不到尽头。比如美国负债率占GDP的105%、法国110%、日本250%……而且债务水平每年还在以3%以上的速度递增!如此而来,债务气球破裂只是时间问题。而一旦债务崩盘,那么它的国家、它的民众会遭遇怎样的危机呢?其实这只是个常识问题,可是对于这样一种常识问题,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公知”选择集体失明呢?

那么,什么是自由呢?我借用美国文化最重要的奠基人之一——温思罗普的话来回答。1645年,温思罗普在一次法庭辩论会上发表了有关自由和权威的著名演讲,在演讲中他把自由分为两种:即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和公民自由。所谓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是指和动物一样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接受任何权威,也无所谓善恶,当然最后会导致堕落和邪恶;而公民自由是指“只做善良的、正义的和诚实的事情”的自由,是“道德自由,是在上帝和人之间的契约”指导下的自由。从他的演讲词中我们发现,任何自由,都必须是在道德和律法约束下的自由,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与一般动物无异的自由状态下的自由。有一次我与一个老乡对此问题展开了一场辩论,我告诉他:你要的这种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你试试在德国写一篇赞扬希希勒的文章看看?你试试在美国写一篇批判华盛顿的文章看看?你试试在日本辱骂一通天皇看看?不判你3年以上监禁算我输!因此,自由是相对的,而“不自由”则是绝对的!因为压制人性的“恶”,就必须依靠政治和法律权威,这是常识。

2、“票决制”民主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英联邦与澳大利亚权威的社会及政治历史学家约翰·赫斯特在他的《极简欧洲史》一书中说:直选民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公民要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使命感;二是国家对它的人民深信不疑。我对约翰·赫斯特先生的论断深有感触,并且深以为然。

1989年,我到一个村里指导中国农村首次试行《村民组织自治法》,该村约900人,其中具有选举权的村民680人,通过宣传发动,参加投票的村民勉强过半数,等到计票结果出来,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居然有20票投给了已过世的人!快30年过后的情况又是如何呢?2017年,我来到了另外一个村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全村有1145人,其中有选举权的村民810人。选举当天,参加投票的村民不足500人,有的村民就在毗邻的乡镇务工,也拒绝回村投票。记票的结果出来后,还是让人失望至极,居然有11票投给了本村的一个患有严重精神病的村民!再说一个例子,1995年我到一个企业指导企业承包经营制改革试点,采取“职工推荐,组织考察,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企业承包人。你们猜猜结果怎么样?三个候选人得票最多的不到100张,而有近180名职工榜上有名,甚至锅炉工、门卫都有好几票。在一个如此小的范围内,没有民族的、宗教的、地域的、文化等各类复杂矛盾的情况下,民主选举都是如此混乱,如果把它贸然推向全国,我想我们中国必将回到北洋政府时期的混乱状态,民众必将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去!

3、判断一种制度良莠的标准是什么?

其实要衡量一个制度好不好,看似复杂,其实简单,就两条:①能不能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②老百姓能不能分享经济发展的红利。

如果没有“道德洁癖”,或者不那么偏执狂,那我可以讲一个常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都存在各种缺陷,都有它实施的成本。关键的问题是,它实施的成本可不可控?举个简单的例子,腐败是非法的,是要被清算的——只要存在被清算的可能,就是可控的,它对于整个社会经济蛋糕分配的影响就是有限的。前面讲过,在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下,“利益输送”被合法化了,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不可控,所以对经济蛋糕分配的影响就是决定性。正因为有了合法的利益输送,导致了政客与资本将全民创造的财富吃干抹尽,而老百姓连口汤都没能喝到。

在这里,我要借用系统论和热力学的有关概念,来说明一个被严重忽略但又非常重要的问题。

热力学有个概念——熵,它是物理学描述系统运行的一个状态函数。熵的数值越高,代表着系统越混乱无序,反之则代表系统越有序而稳定。如果熵值超过某个临界点,系统就会崩溃。假设把实行欧美民主制度的国家看作一个分系统,把中国模式看作一个分系统,我们不难发现,欧美模式的分系统是不是越来越从有序走向无序?政治恶斗、街头运动、枪击频仍、毒品泛滥、治安恶化、难民危机……是不是熵值越来越高?反观中国模式这个分系统,是不是越来越从无序走向有序?容我举几例显摆一下:一个综合国力全球倒数第7的国家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一个把火柴叫成“洋火”的国家一跃成为全球最大工业制造国;一个综合贫困率达到95%以上的国家一跃成为全民小康国……而这只用了70年时间。再从治安方面来说,恶性凶杀案2016年为十万分之0.62,而同期的美国是十万分之

5,这是不是一个熵值越来越低的系统?但是很遗憾,一批无良“公知”、“自由经济学家”、“民主斗士”等等却天天鼓吹这样的歪理:让一个经济发展速度超6%的国家去模仿经济发展速度不超过3%的美国的经济制度;让一个社会治安水平最高的国家去学习充斥暴力、吸毒、枪击泛滥的国家的治理模式;让一个越来越有序的系统去复制那个越来越无序——迟早都要崩盘的运行系统;

这些人除了用“他们的良心被狗吃了”作解释外,还能有其它解释吗?说实话,我也挺“同情”他们的:拿了美国人的钱,天天上窜下跳,喊破嗓门,累坏筋骨,但,我们还是岿然不动,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真希望他们不要因此呕血而亡!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有了一面镜子,使我们更加清醒、更加从容!

最后,我要用任正非老爷子的一句名言来结束本次的讲课:“除了胜利,我们已经无路可走!”

(作者系郴州市商务局对外经贸研究员,原创不易,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讲稿参阅书目:

《美国简史》 作者:罗伯特·瑞米尼

《美国简史》 作者: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美国基因》 作者:张媛

《美国的本质》 作者:于歌

《论美国的民主》 作者;夏尔·托克维尔

《极简欧洲史》 作者:约翰·赫斯特

《欧洲简史》 作者:文聘元

《英国简史》 作者:玛丽·普拉特·帕米利

《德国简史》 作者:孟中捷

《美国国家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耶鲁撒冷三千年》 作者:西蒙·蒙蒂菲奥里

《中国哲学史》 作者:唐志龙

《中国文脉》 作者:余秋雨

《先秦与古希腊》 作者:刘红星

《枢纽——3000年的中国》 作者:施展

《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100位名人》作者:麦克·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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