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被职业索赔人盯梢,想欺负餐饮人?没门儿!

遏制职业索赔行为终于打响第一枪!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

遏制职业索赔行为终于打响第一枪!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在司法部官网上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时间从5月10日到6月9日。

这一举措可谓是餐饮人的福音,极大限制了职业索赔的牟利空间,切实保障餐饮人的利益 。

从职业打假到职业索赔

随着《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相继更新出台,消费者有了更完善的维权依据与渠道。但在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保障的同时,也滋生了行业的“蛀虫”。

从“职业打假人”到当前更加恶劣的“职业索赔人”,被频繁盯梢的餐饮人叫苦不迭。

职业索赔人是指专门在餐馆、商场、超市等大中型卖场买过期、标识不规范的问题商品,然后找工商等相关部门维权索赔,并以此为业,有的一年收入达十多万元。

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购买,到当前以勒索赔偿为目的的购买。“维权”什么时候变味儿了?

职业索赔“捞金”依据

1. 成本低,收益高

职业索赔人之所以被称作“专职”人员,就是因为他们每日潜伏各个餐厅看是否有机可乘。他们获得收益的方式一般是购买价格不等的问题食品,按照“最低赔偿500元”的规定去向餐厅索赔,或者按照“退一赔多”的规定索赔。加之目前一些餐饮涉足电子商务销售渠道,职业索赔人通过网购,保留相关证据后申请退货退款,轻松截屏取证,在家中收发商品谋取索赔。这样一来,足不出户以零成本轻松进行高额索赔使网络成为目前的“重灾区”,亟待管制。

2. 专拣法律漏洞,不择手段

食品、餐饮行业不同于其他,因为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国家对餐饮领域的管控相较其他领域更加严格,并规定就餐饮、药品消费领域,即使购买者在购买之前知道产品存在问题,仍有向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可见,法律对餐饮领域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反而使餐饮、食品行业成为职业索赔者最“偏爱”的领域。

哪些问题容易被揪住“小辫子”?

1.食品质量

“职业索赔人”利用商家过错或自己制造恶意场景,在卫生问题上大做文章。如批量购买超出保质期的食品,然后高额索赔。或是指出食品中出现不洁物,添加剂过量使用等问题。

前不久,一家餐馆被恶意索赔。究其原因,是商家在其门店的海报上写出了“泰国炒米零添加”的广告字样。但实际其中加入了阿斯巴甜等添加剂。

2.广告中出现绝对化用语

新《广告法》中规定:“对使用绝对化用语处以20万元以上罚款”是最具争议和最吸引“职业索赔人”的条款。“最佳”、“最高级”是最令职业索赔人脸红心跳的词。

杭州“方林富炒货店”事件被曝光后,激发了大批“职业索赔人”争先恐后地行动起来,淘宝、京东等网店也未能幸免,惨遭毒手。

3.产品标识

职业索赔人背倚着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这些规定,有恃无恐地开始碰瓷。其中,他们偏爱针对产品配料、名称等信息挑刺,甚至对于“进口产品没进行中文备注”找茬。

“不择手段,誓不罢休”仿佛已经成了职业索赔人的口号。他们索赔的本质就是以问题商品要挟餐厅私了,餐厅如果妥协,他们则过而不问。餐厅强硬回绝他们的威逼,他们就向市管部门举报,挟相关部门逼迫餐厅就范。更有甚者,在与餐厅和解不成后,滥用信息公开和举报奖励等手段,转向催促市管部门尽快出示行政处罚结果,以“不履行法定职责”、“程序违法”等为由对处理结果或过程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总之是捞不到钱不罢休。

“职业索赔人”的恶劣行径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这种不正之风不仅影响了餐饮店日常营业,也使“监督 ”的初衷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同时也致使监管部门接到职业投诉举报数量激增,严重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负担。

助力政策落地,用法律的力量遏制恶意索赔行为,共同维护我们餐饮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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