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的桥段,历来被用来高度赞美晴雯,一个“勇”字,一个“病”字,就把晴雯的形象衬托得很高大。
简单而通俗地理解,就是员工晴雯,为保障项目能如期完工,在只有她能担当的情况下,凭着高超的技艺,不顾重病在床,用一个通宵的时间,把工作完成得非常漂亮,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果。
这种桥段,在现代职场剧中也是常见的,用来表现主人公的职业责任感和关键时刻能独挡一面的才能。按照剧情走向,这个主人公的结局一定是非常好的。这也是合情合理,符合自然规律,有能者居上,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同样的规律,放在晴雯身上却失效了,晴雯不但没能得到回报,而且凄惨地死去。
作者为什么这样写?他想表现什么?带着这样的疑惑,让我们以上帝视角,放大格局,重新走进文本,去看看在这个桥段的前后,发生了一些什么。

这件事发生在袭人回家奔丧期间,晴雯和麝月被指派把怡红院的管理工作担起来。
按照级别,晴雯在先,麝月在后,可以理解为晴雯暂代了袭人的最高管理之职。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晴雯行使职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偷镯子的坠儿撵了出去。
这便是有权在手的好处,无论做得对与不对,因为职位赋予了她权力,她才能名正言顺地处置坠儿。
有权就有责,做为管理者,行使权力的同时,也要担责,出了什么事,先从管理者开始问责。
所以,宝玉和黛玉吵架,贾母骂的是袭人和紫鹃。这没什么好委屈的,谁叫你是最高管理者呢?
深谙管理学的曹雪芹,便在晴雯行使了一次权之后,给了她一次承担责任的机会。
行权是很爽的,但担责却是很痛的。
一个好的管理者,非常清楚责比权更重要,所以为人处事谨小慎微,尽量息事宁人,在保持团队和谐的同时,做出工作成绩。在这一点上,袭人做得还不错。
现在,轮到晴雯了。
怡红院的工作职责,无非是保障宝玉的生活顺遂,一切的工作内容,都是围绕着宝玉而展开的。
这一天,宝玉穿着贾母给的极珍贵的雀金裘去王子腾家赴宴,不小心把雀金裘烧了个洞。
为了给补雀金裘做铺垫,作者刻意极写它的珍贵以及宝玉对它的珍视。
首先是来自王夫人的交代:“太太看了,只说可惜了的,叫我仔细穿,别糟蹋了”。
然后是贾母的强调:“就只剩下了这一件,你糟蹋了也再没了。”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作者最喜欢在细节里隐藏深意。雀金裘的珍贵,其实并不在于它的质地,而在于这一对婆媳彼此之间的情意。
王夫人“只说可惜了”,给宝玉穿,怎么可惜了?老太太这么疼孙子,有什么可惜的?
这就要结合王夫人的个性理解了。作为荣国府的当家夫人,王夫人和婆婆贾母最大的区别就是:贾母尚奢,王夫人尚俭。尚俭之人,最怕好东西被糟蹋,何况宝玉是个有多动症的男孩,好东西到他手里,很难避免被糟蹋。所以,无论是对雀金裘的珍视,还是对婆婆这份情意的珍视,她都有必要交代宝玉好好爱惜。
贾母的态度有所不同,没什么糟蹋不糟蹋的,只是强调了只有这一件。这一强调,就更显其珍贵了。
我们有必要再对比一下这婆媳二人对珍贵的不同看法:王夫人是因物品本身贵重而视为珍贵,贾母却是因为稀缺而视为珍贵。
所以,王夫人爱的是物,贾母爱的是稀缺,这也正是贾母独爱宝玉的原因:不是宝玉本身有多可爱,而是他的存在属于稀缺——衔玉而生。
在宝玉的心中,有一个重要人物的排序,是他亲口对黛玉说的:“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贾母和王夫人,在他心中都占据着相当重的分量,所以,这两个的话,他都听进去了,就是这件雀金裘相当贵重,他必须小心对待。
这是作者对宝玉的心理铺垫。
正因为如此,在发现烧一个洞后,宝玉“进门就咳声跺脚”,非常着急。
因为明天才是王子腾寿诞的正日子,还要继续穿,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在当晚解决。
这成了怡红院最大的工作任务。
按照以往的惯例,很容易解决,“赶着叫人悄悄的拿出去,叫个能干织补匠人织上就是了”。可是,这一次失效了,因为“不但能干织补匠人,就连裁缝、绣匠并作女工的问了,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
注意作者的用词:“不敢揽”,而不是不能揽。
为什么不敢揽?因为这件衣服实在太贵重了,万一弄坏了,赔上身家性命都不够。所以,即使有把握的匠人们,也会谨慎对待,利弊得失要权衡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重任就落在了晴雯身上。
作者为什么要强调外面的人都“不敢揽”?只说找不到能补的人也行啊,结果不还是让晴雯出马吗?
这便是作者的深意,也是读者需要用心挖掘的地方。
除了病补雀金裘,晴雯另一个光彩照人的桥段,就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作者用“千金一笑”,指出这是败家的行为。
这两个情节,要结合对照着来看,才能看出作者的深意。
曾经,你毁物之时,笑得有多欢,今天,你补物之时,就需要付出多少代价。
世事皆有轮回,所有命运赠予的礼物,都暗中标好了价格,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
为了强调这份代价有多高,作者在此之前又做了铺垫,让晴雯因自己顽皮而重病在床。
一个管理者,当职责在身之时,需要时刻保持在岗的状态,仅从这一点来说,晴雯就不是个合格的管理者。
命运才不管你是否重病,是否支撑得住,该来的总会来。贾母早不拿,晚不拿,偏偏在这个时候给了宝玉一件千金裘,又偏偏让想要爱惜的宝玉给破坏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接下来就看晴雯愿不愿意接下这份工作了。
晴雯听了半日,忍不住翻身说道:"拿来我瞧瞧罢。没个福气穿就罢了。这会子又着急。"
在此之前,关于这件衣服如何修补,晴雯都没有参与,都是麝月在处理。这也合乎情理,都是管理者,晴雯在病中,麝月能处理的,当然不需要劳烦晴雯了。
眼见问题得不到解决,宝玉又特别着急,晴雯再也没办法置身事外了。
原因有二:一是晴雯在织补上的技能是最强的,修补之事,本是她的份内工作;二是作为当时的最高管理者,下属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必须由她来解决,这就是管理者的功用。
无论从哪条来看,如果晴雯置之不理,都是她失职。
当然,这也是属于晴雯的一次机会,她可以用此事来让众人知晓:没有袭人,我也可以独挡一面。
很多读者说袭人妒嫉晴雯,事实上正相反,一直都是晴雯在妒嫉袭人得到重用,她太需要这样能证明自己的机会了。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她不希望看到宝玉着急,能为宝玉排忧解难,是她非常愿意做的事。
所以,无论是外因还是内因,晴雯都会把这件事担起来,完全不顾及自己的病体是否撑得住,这就是作者给予的“勇”:逞匹夫之勇!
对于“勇”,人们通常会在前面加一个智,先智后勇才不是匹夫之勇,但这个智,不是智商的智,而是智慧的智。
晴雯的勇值不值得赞美?当然值得,至少在关键时刻,表现出了担当。
但是,她的勇缺了智,就变成了走极端的匹夫之勇:“我挣命罢了。”
应该没有哪一个职场的老板,喜欢下属拿命来拼,因为代价太大了:能用智就不要用勇,能用技能就不要用蛮力。动不动就“挣命”的员工,谁敢用?
当然,宝玉敢!因为他现在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对千金裘的关注上。所以,即使他明知道晴雯病重不能使力费神,依然任凭她去“挣命”。
这又是作者隐藏的另一个深意:那个纵容晴雯撕扇子用千金博她一笑的贵公子,并不会把晴雯的命看得有多重,远不如一件衣服来得重要。
能同甘的人,不一定能共苦!
这便为日后晴雯被撵宝玉无所作为埋下了伏笔:晴雯有担当,也有愿意为宝玉舍命之“勇”,但宝玉却没有担当,不会为身边的女孩去付出努力。
所以,这一个看似非常具有悲壮之美的桥段,完全不应该被赞美。
如果晴雯没有自己作出病来,她不需要强撑着“挣命”;
如果晴雯把高超的技能当成主业用心经营,她不会有那么多精力到处树敌;
如果她能稍微看明白自己在宝玉心中的位置,她不会把人生当赌注押在宝玉身上。
“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作者突出晴雯之“勇”,恰恰是想说明她少智,让自己超脱于众人的才貌都被淹没,反而成了薄命的根源——因才高而“挣命”,让身体受损;因貌美而被毁谤,让名节受损。两相夹击,自然就没有活路了。
作者在晴雯身上所赋予的警示,不可谓不深刻:无论才貌有多高,无论有多勇敢,都不如增长智慧来得更实用。
人生在世,不能只长年龄不长脑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