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事故频频发生,每到发生问题的时候必然会追责,每次追责追到最后就都是维保单位的锅,对于这样的现状,我们来听一些实话!
A说: 监管部门拿不住使用单位,所以总拿维保单位说事,使用单位再拿维保费制约维保单位,该修的不给修,该换的不给换,一旦出事就推给维保。主管单位不重视使用单位不作为所能引起的危险后果,始终只会是隔靴搔痒。
B说:事实上我们目前许多要求维保单位干的活在国外通常是要求使用单位干的,比如:检查电梯照明是否良好啊、电梯平层精度是否好啊、运行过程中是否有异响啊、层门处的显示是否正常啊,就连紧急通话装置是否有效也是由使用单位来确认的!我们必须明确的是:维护保养单位是受雇于使用单位而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由于电梯存在问题而导致乘客受伤,首先承担责任的是使用单位无疑!只有使用单位真正意识到电梯安全是自己的事,他才会更加尽职尽责地选好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这也是国外普遍的规定或惯例!我们国内把整天要求电梯公司的,要求使用单位三分之一都足够,并且让使用单位认识到很关键
C说:就是规矩太多,才导致了现在维保流于形式,原来规定少,反倒有时间认真做保养,现在应付各种要求都忙不过来。
D说:物业要省钱,公司要利润,胃口越来越大,维保两头都难做,维保维修人员技术能力良莠不齐,一般公司养一个维保员都难还要负责各种资料完善,上级检查,急修任务,维保任务,公司领导的利润任务,维保工工资就那么点,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