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春秋】 618.鲁初税亩

▼ 鲁国第十九任国君鲁俀进入在位执政第十五年。 本年秋天,鲁国开始按照田亩数征收土地税,这是不合礼数

鲁国第十九任国君鲁俀进入在位执政第十五年。

本年秋天,鲁国开始按照田亩数征收土地税,这是不合礼数的。按照当时的习惯,国家用粮应该出自于籍田,而不是另外收税,这是为了减轻民众的负担,让他们能够财物丰盈。

所谓籍田,籍就是借的意思,籍田就是借民力耕种的土地,我们常说的井田制就是一种籍田制度。标准的井田长三百步宽三百步,共九百亩,分成九份,外面一圈的八份交给八家来耕种,每一家耕种一份,土地的所得就由耕种的这一家所有。中间的这块地由八家共同来耕种,这块地的所得是由公家所有。换句话说,中间这块地就是籍田,是借周边八家农户他们的力来耕种的田地。

春秋记录这件事情用了三个字,叫做“初税亩”,这三个字大家都应该听说过,因为在我们中学的课本里面提到春秋时代的时候,往往都会提到鲁国的初税亩。所谓初就是开始的意思,税亩就是按亩来征税,合起来就是开始按亩来征税。这并不是一个制度的名字,只不过因为史书这样记载的,大家习惯这么着叫了,变成好像鲁国实行了一个制度叫做初税亩。

初税亩这个制度,以春秋来说,春秋三传都是反对的,认为它不符合礼数,认为它剥削了民众,认为它怎么怎么样,一大堆负面的评价。可是,从我们今天的角度上来说,我们课本都会说这是生产力发展所产生的社会巨大的进步,这是个蛮有趣的一件事情。

之所以出现初税亩这样的制度,主要是因为春秋时代农业技术发生了大的变革。之前,所有的耕种需要集体来完成,所有的田地要放在水道的旁边,所有田间的沟渠都要保持一致,也就是说需要组织大规模的人员来耕种共同一块土地,这是春秋以前或者春秋早期当时生产力的情况。可是,经过技术的革新,比如说打井的技术提高了,牛耕的技术提高了,出现了部分铁器的使用等等各方面的变化,使得这种大规模的耕种变得不是那么必要,所以就会有人,比如说一家一户或者一个小村庄或者几户人,他们联合起来去开发一些远离水道的私田。我在公家的田地里面,我要为公家耕种,可是我到自己私人开辟的田地里面,所有耕种所得都是自己的。自然,大家都务于去耕种自己开拓的田地,而不在公家的田地里面耕种,这样国家的税收就会降低,反过来就逼迫国家改变制度,对所有的土地进行专门的税收。这就是因为生产力的变化,导致了生产关系的变化,导致了国家政策的变化。

对于我们今天来说,我们知道有这么个趋势,可是不管是史书也好,不管是我们考古发现也好,我们非常难精确地定位什么时候发生这样的变化。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像这种国家在被迫的时候对政策的改变,我们把它作为一个标志,认为当出现初税亩的时候,就说明原来集体式的耕种开始质变为小农经济的耕种方式。所以,后人更重视像初税亩这种标志性制度的出现。

可是,对于春秋时代的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这些制度对当时人的影响。井田制或者籍田制度和按照亩来征收的制度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算一算,九百亩的土地被分成九份,每一份再分成八份,就是一共是七十二份的土地,每家需要耕种其中的九份。九份中要交一份给公家,也就是一家生产出来九份,要交一份的税,或者叫做九税一,换算成百分数的话,就是11%的税率,也可以称为十一税。如果按田亩数来征税的时候,我也收11%的税,那不是籍田制度和初税亩制度对农民的影响是一样的吗?那为什么三传都会反对初税亩的制度呢?

理论上讲是一样的,可是在实际上会有非常大的区别。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